整个成长、生活的社会环境让他心里的恶迅速地滋生并且将作恶的权力扩张法律的红线。自始至终他都在说,他无法控制自己,与此同时他是有意识的,是清醒的。那是一个根源性的矛盾,在它还处于萌芽或没有溃烂到显而易见的时候始终处于一种被忽视、无法被合理对待和治疗的状况。直到矛盾彻底爆发,人们能够采取的唯一行动就是用法律的武器审判、制裁他,而那些受害者只是在最后被这种结果所犒慰。法律想要改造他,宗教想要令他忏悔,但那种原始的冲动和欲望在有利的条件下依旧会再次喷射出毒液。这就是人迄今为止能做的了,把“恶的个体”关在监狱里,而在个人和社会的边界左突右撞恶的滥觞,who can tell.比起那些无辜的受害者,罪犯不值得同情。只是那些日复一日地捂着自己原始的恶的“恋尸癖”、“恋童癖”等怪癖、有着人格障碍却无法在现实条件中得到充分地分析和治疗的人从一开始就失去了社会所能“给予”和“认可”他的尊严。“羞耻”便是他的印记,当他企图融入社会并试图接受道德的教化;或者他践踏道德的共识,和法律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