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是外网上搜集来的,其余是自己的解读,欢迎交流)
圣诞夜的大火,在大家都在忙着灭火之余,有个披着皮毛戴着面具的人,他没有参与救火,导演还给了他将近一分钟在大火中唱歌的镜头。一刷完电影后我猜想这个人扮演的可能是墨西哥当地的神话或者宗教故事中的人物,但他参与的却是富人的圣诞节,这指明了他非墨西哥裔的身份。外网上很多拉美裔的观众也对这个角色也表示出同样疑惑,表示这样的形象并不存
(部分信息是外网上搜集来的,其余是自己的解读,欢迎交流)
圣诞夜的大火,在大家都在忙着灭火之余,有个披着皮毛戴着面具的人,他没有参与救火,导演还给了他将近一分钟在大火中唱歌的镜头。一刷完电影后我猜想这个人扮演的可能是墨西哥当地的神话或者宗教故事中的人物,但他参与的却是富人的圣诞节,这指明了他非墨西哥裔的身份。外网上很多拉美裔的观众也对这个角色也表示出同样疑惑,表示这样的形象并不存在他们的宗教神话中。
导演表示,这个形象来自于流传在中欧的一个民间传说。这个人扮演的是一个叫Krampus “一半山羊,一半恶魔”的怪物。和Santa Claus(圣诞老人)一样,Krampus也是一个当地人们会在圣诞新年扮演的角色,这也是为什么他出现在白人的派对里,而不是当地土著的庆祝中,因为这是一个欧洲传下来的习俗。Santa Claus在平安夜给表现好的小朋友送来礼物作为奖励,但Krampus恰恰相反,他的任务是惩罚表现不好的小朋友。这也是为什么电影中扮演成Krampus的人在房间里追着小朋友玩,这是一种“惩罚”方式。
这个扮演成Krampus的男士名叫Mr. Ove Larsson,他原本来自挪威,装扮成一个欧洲民间传说里的人物也指明了他非墨西哥裔的身份。在挪威异教的传统里,人们会在家中的东南西北四个角落传递火把作为一个告别逝去一年的方式。眼前的大火让他想起了他家乡习俗,勾起了他的思乡之情。他唱的歌也与他的出身有关,歌曲的名字叫Barndomsminne fr? Nordland (childhood memories of the northern lands) ,曾被当作挪威北部地区的圣歌。歌词的最后一句 " ? eg minnest, eg minnest so vel dette land! " ,意为“家乡的一切还历历在目!”,再次指明了Mr. Ove Larsson的思乡之情。
大火之后的下一个镜头就是大家一同出门郊游的景象,Cleo看着眼前的风景也表示让这让她想起她的家乡,尽管有些许不同。一个墨西哥裔女工,一个斯堪的纳维亚的上层社会人物,身在异乡都触景生情思念起了家乡。导演通过这样的类比想表示,这种在他乡的孤独感和对故土的思念是所有人类都会经历的,无论来自哪里,出生于什么阶层。
(英文版本)
The character in a furry outfit and a mask was dressing up as “Krampus”, a "half-goat, half-demon" figure that existed in Central European folklore. In contrast with Santa Claus, who rewards the well-behaved with gifts during the Christmas season, “Krampus” punishes children who have misbehaved. That is why we see the guy was chasing after kids on Christmas Eve.
The “Krampus”, with its European origin, indicated the identity of the character, Mr. Ove Larsson, as a Norwegian. While other guests and locals were busy with putting out the fire, Larsson was counting from 10 to 1 for new year and then took off his mask and began to sing.
The reason why Larsson had such as a wired attitude towards fire was that the scene reminded him of his homeland and his tradition. In the ancient Nordic pagan traditions, people pass a torch through the 4 cardinal points of the homes to start a new year.
The song Larsson sings is called Barndomsminne fr? Nordland (childhood memories of the northern lands) It was used as an anthem of northern Norway. Larsson ended the song with the last line that says: " ? eg minnest, eg minnest so vel dette land! "I remember this country so well!" It showed his strong nostalgia for remembering his country.
In the next scene they went out for hiking and we heard Cleo say that those landscapes reminded her homeland even though they are different. This statement shows that both Cleo, the Mixtec-born domestic worker, and Larsson (the upper-class Scandinavian), despite their different origins, have something in common and that's the human experience of loneliness and nostalgia.
搞什么东西,白期待了那么久
是怎么做到从头让我反胃到尾,越看越恶心的
为什么里面的角色都那么多自以为是,永远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不仅角色反胃,剧情也是(宠物店的动物们即使拥有了超能力也还是自卑,你超人狗一句心灵鸡汤就转变了?还能再垃圾点。。。)<
搞什么东西,白期待了那么久
是怎么做到从头让我反胃到尾,越看越恶心的
为什么里面的角色都那么多自以为是,永远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不仅角色反胃,剧情也是(宠物店的动物们即使拥有了超能力也还是自卑,你超人狗一句心灵鸡汤就转变了?还能再垃圾点。。。)
sick (animal and movie),看了之后严重的生理不适,制作算是精良了,但是从超人的白皮狗到猪到乌龟到松鼠,甚至是小反派鼠,都让我略sick到不行。。。
过度拟人真的不是太好,制作组不会以为这些小动物很有人格魅力吧,那么肥的猪,自以为是的超人狗,老掉牙的乌龟和皮包骨又胆小的松鼠。。。。。。更别提智商为0的豚鼠了。太糟糕了,比坏蛋联盟里的人设还要糟糕,两部都是画风很好但是角色过于糟糕(制作组还以为很有魅力活在自己世界里),我不仅看完不想二刷,更不会把它放进我的动画电影收藏目录里,真的不配
看预告还以为蝙蝠侠跟超人之间的摩擦传染到狗狗了,想看两只超人狗疯狂耍宝整蛊卖萌(不是),结果蝙蝠侠总共出场还没一分钟,
希望以后不要有这种人设糟糕的动画片了,别学疯狂动物城了,甚至青春变形计也有点,你学不来,虽然动物城里的树懒也略微让人sick,但那也仅仅是角色形象设计上,萌宠特遣队除了名字取的好以外,越看越sick
猫科动物,美丽、优雅、神秘、桀骜不驯。
虽然喵星人已经成功奴役了人类,但猫科动物的生活,很大程度上依然是一个谜。
猫科动物,美丽、优雅、神秘、桀骜不驯。
虽然喵星人已经成功奴役了人类,但猫科动物的生活,很大程度上依然是一个谜。
在一个以偷盗为风气的国家,家家户户都以抢掠他人的财产为生;唯独有一名良民,他独善其身、不偷不抢。最终,他被饿死了,落得最悲惨的下场。这是卡尔维诺的「黑羊」,这是我们生活的世界。
在一个以偷盗为风气的国家,家家户户都以抢掠他人的财产为生;唯独有一名良民,他独善其身、不偷不抢。最终,他被饿死了,落得最悲惨的下场。这是卡尔维诺的「黑羊」,这是我们生活的世界。
最近看了挺多部电影,有姜子牙、铠甲勇士之雅塔莱斯、我想吃掉你的胰脏、声之形、封神榜之哪咤重生、还看了铠甲勇士1、凯甲勇士二,重温一下小时候的铠甲勇士。不得不说,铠甲勇士第一部和第二部真的是经典和巅峰,不仅打斗戏挺好,人物也塑造得饱满,凯二的剧情更是直接吹爆,好到爆炸,小时候还是光顾着看铠甲了。为什么会想写这些,还是和一位朋友相约看完写观后感 [破涕为笑],害。现在,来补一下看完的观后感,先补
最近看了挺多部电影,有姜子牙、铠甲勇士之雅塔莱斯、我想吃掉你的胰脏、声之形、封神榜之哪咤重生、还看了铠甲勇士1、凯甲勇士二,重温一下小时候的铠甲勇士。不得不说,铠甲勇士第一部和第二部真的是经典和巅峰,不仅打斗戏挺好,人物也塑造得饱满,凯二的剧情更是直接吹爆,好到爆炸,小时候还是光顾着看铠甲了。为什么会想写这些,还是和一位朋友相约看完写观后感 [破涕为笑],害。现在,来补一下看完的观后感,先补一下铠甲勇士之雅塔莱斯的。[捂脸]我觉得这部电影好的地方便是反映了主人公的内心成长,和讽刺了社会上的某些高官阶层。先说第一点吧,端木燕在铠甲勇士拿瓦中拯救了南博市,在此之后端木燕的性格也开始变得狂妄自大,目中无人。在与队友商量对付欧克瑟时,便自以为是,扬言我一个人便可以解决。在青山决定只身进入欧克瑟的老巢与欧克瑟谈判时,想都不想直接反对,还人身攻击曾是欧克瑟的青山与灵灵,不管不顾青山的出发点是好的,而且这样做也能做到最大化的减少损失,在这个时候端木燕已经沉浸在自我的世界当中,变得狂妄自大、虚荣。而这一点也正是现实生活中绝大部人会陷入的情况,换了是别人,又有谁能拍着胸脯保证自己不会像端木燕这样狂妄自大呢。这一点便是这部剧优秀的地方,生动形象的写出了当一个人人站在荣誉巅峰时的情景。而端木燕的狂妄自大,也导致了后面的战斗屡屡失败,而在最后端木燕想起了自己曾经看一个小孩子在画画时的场景,那时候端木燕问这朵花怎么开的如此的鲜艳美丽,小孩子指了指画中的泥土、太阳、雨水、风说:因为有它们啊。而这个时候端木燕才恍然大悟,如梦初醒,最终领悟到要团结一心集合所有力量,这才顺利的打败 boss,这里可以说是整部剧的核心,也是立意所在,使得这部剧更有深度。当你取得成就时,千万不要盲目自大,应该要反省自己,正所谓人无完人金无足赤,而且你所取得的成就又是否是你一个人的成就,没有了其他人你能否取得如此成就呢?再说说第二点,那便是对于社会某些高官阶层的讽刺,讽刺他们只为追逐名利,不顾老百姓的生死存活,违背了自己当官的初心。在剧中,上面派下来的高官,只为自己升官发财而行动,谁挡了自己的升职路,就算是拯救了南博市的英雄也可以暗算。在这里便淋漓尽致的显示了人性的黑暗一面,而最终那个只为升官发财的高官却被欧克瑟一拳打死,更是大大的加深了讽刺程度,也应证了那句话,多行不义必自毙。再来聊一聊这部电影还比较欠缺的东西,反派人物的塑造上不怎么成功,不够立体,在这一点上凯甲勇士刑天可谓是做的非常完美,在这部电影中反派缺乏行动目的,或者说行动意图不够饱满,只是草草描述几句,然后与主角强行发生冲突。反派人物的人设也行不行。再聊一点,就是boss的死亡太草率了,感觉是被强行写死,这一点也是不怎么样。以上内容,皆是个人的主观的评价,欢迎留言讨论。[旺柴]
好不容易攒了个雪怪大冒险的英文场,这种片子还是得看原声啊!老村长那段rap说唱简直太棒了,从节奏起到结束,和画面感匹配得太完美??看完胡桃夹子感觉雪怪才应该是迪士尼出品…老外总是把寓教于乐表现得毫无违和感,喜感到位,说教到位。
好不容易攒了个雪怪大冒险的英文场,这种片子还是得看原声啊!老村长那段rap说唱简直太棒了,从节奏起到结束,和画面感匹配得太完美??看完胡桃夹子感觉雪怪才应该是迪士尼出品…老外总是把寓教于乐表现得毫无违和感,喜感到位,说教到位。
“闪耀之王”(The king of Bling)是对一个美国钢琴家的美誉,隔着半个多世纪的烟尘,你仍可以在留存下来的黑白影像中见到这位名叫李勃拉齐(Liberace)的钢琴家,满面春风,一脸胶原蛋白,即使是一台打字机,都能用他特有的演奏方式,使它灵动喜庆——演奏前在打字机上点燃烛台的作风,引来笑声,创造氛围,制造印象。而这些老派的艺术家,最抛不开的就是世间对自己的赞誉。华丽的舞台表演、高超
“闪耀之王”(The king of Bling)是对一个美国钢琴家的美誉,隔着半个多世纪的烟尘,你仍可以在留存下来的黑白影像中见到这位名叫李勃拉齐(Liberace)的钢琴家,满面春风,一脸胶原蛋白,即使是一台打字机,都能用他特有的演奏方式,使它灵动喜庆——演奏前在打字机上点燃烛台的作风,引来笑声,创造氛围,制造印象。而这些老派的艺术家,最抛不开的就是世间对自己的赞誉。华丽的舞台表演、高超的钢琴技艺、一世的全力经营,只为身后不留污名。在上世纪50-70年代,基圈出柜,意味着对大众的挑衅,我们在《断臂山》《天佑鲍比》《喜宴》随处可见边缘人物被歧视所以“隐身”的无奈与辛酸。在名利和舆论面前,取向可以遮掩,疾病无可遁形。九十年代的艾滋风暴,让多少人“中枪”倒下,很多名人也无法逃出这场风暴,像那个洛克·哈德森(Rock Hudson)、皇后乐队主唱佛莱迪·摩克瑞(Freddie Mercury)、德里克·贾曼(Derek Jarman)……都无一幸免。人性的欲望被放大,在病魔未至前,所有的放荡都遭到诅咒,而折射出的是对人性的反思。《费城故事》里,汤姆·汉克斯饰演的安德鲁为一场因艾滋和性向被解雇的官司,最终赢得人性的光环和尊严,但耗尽心力,用尽一生,不惜以命讨回正义,不免令人唏嘘。白先勇《纽约客》、朱天文《荒人手记》无不记载这一时期与艾滋斗争的生命挽歌。不难看出,这场恐怖风暴的演绎,使这一群体一度陷入万劫不复的地狱。李勃拉齐与自己的小男友斯科特·托尔斯(Scott Thorson)在长达5年的基情中,以让对方作为其助手、领养儿子的身份,不断使二人关系趋于正常化。电影《烛台背后》中,斯科特从一个农场来的金发男孩,因一次邂逅,从此钻入李勃拉齐的闪耀生活当中,不惜整形、放弃个人生活,像一名男宠般被驯养。而基圈喜新厌旧的规则,使那种变质的感情最终无疾而终,斯科特也因放纵染上毒瘾,在被无情抛弃后走上官司之路。原以为影片会以官司来串联二者故事,结果看到很罗嗦的感情铺垫,官司只是划下句号前,或是溺亡之前的一次无力挣扎,完全不像别的同志电影,放手一搏,是成就全片最好的线索和亮点,也就使灰黯人生有了励志色彩。李勃拉齐在影片中出奇地娘炮(queen),像一个披着假发、浓妆艳抹、矫揉造作的贵妇上窜下跳,他对年轻男性的猎艳,以及对斯科特剑拔弩张地驱赶,一点儿看不到他对名誉的珍惜,也看不到绅士的优雅态度。导演有意将其表演夸张化,接近舞台小丑,使其私生活与艺术形象大相径庭,这种割裂与夸张,仿佛在刻意反衬他病死前那一场相见。身患艾滋、病不久矣的李勃拉齐叫来斯科特,并希望他保守二人秘密,维护他的盛名。在爱惜羽毛同时,既可笑又可怜,但这一幕,导演并未刻意煽情,还是让很多观众唏嘘感叹。这部电影不仅让我们看到迈克尔·道格拉斯那羽化登仙般神级的表演,还看到一个最不像基的马特·达蒙那种小心思、小醋罐的生动演绎。他把一个生无可恋、身世凄惨的寄养男孩从懵懂羞涩到沉溺于纸醉金迷、寄生虫般,乃至最后几近疯狂绝望的心态刻画得极为形象。一个本来头脑就无太多内涵的小男孩,只因生理与年龄获得短时间的青睐,注定在层出不穷走马灯似的虚浮基圈中失宠。他对感情的破碎,不是去反省和检讨,而是用最粗鄙的话语去刺激对方,从而也让我们获得八卦一样的信息,李勃拉齐要被狠狠“教训”一番,才能在演奏中大放异彩;斯科特因吸毒上瘾,由原先的凯歌高唱到大旗不举,所以惨遭李勃拉齐的嫌弃。很可惜的是,多年过去,我们看到斯科特的整容脸依然带有李勃拉齐的影子,不知他内心深处对这份感情以及自己的鲁莽有无深思和反省,但电影中毫无表示,结局匆忙而草率,李勃拉齐在舞台上翱翔歌唱,如天使般一去无返。或许所有的同志影片,最终带给我们的无非就是这种怅惘的情感色彩,尤其表现那个年代,歧视与艾滋构成的弱势视角,更让我们上升到了对生命和情感的反复探究。但这部影片老实本分的叙事方式,和带一点矫揉造作的演绎,其实只是满足我们对那个年代信息闭塞的名人世界的隐私窥探,而少了一些艺术性的拔高和升华。
继《面子》之后伍导再次佳作。伍导才华横溢但出品甚少,二十年间才执导两部,但这部部精品。两天之内把《The half of it》看了两遍,被其中情感描写打动不已。本来是冲着姬片去的,但最被打动最多的却是Paul和Ellie的友情。接下来对Ellie和Paul的感情线的解读,含剧透。
Paul和Ellie本是两个不会相交的圆。刚开始Paul的朋友圈只有他的橄榄球弟兄们,Ellie作
继《面子》之后伍导再次佳作。伍导才华横溢但出品甚少,二十年间才执导两部,但这部部精品。两天之内把《The half of it》看了两遍,被其中情感描写打动不已。本来是冲着姬片去的,但最被打动最多的却是Paul和Ellie的友情。接下来对Ellie和Paul的感情线的解读,含剧透。
Paul和Ellie本是两个不会相交的圆。刚开始Paul的朋友圈只有他的橄榄球弟兄们,Ellie作为小镇唯一的亚裔且非基督教徒,她的朋友圈只有她自己,而她与同学们唯一的社交关系就是靠给别人写小论文赚钱,而她作为优等生也十分擅长。
故事的开始也是他俩偶然的交集,Paul想追校花Aster打算写情书但自觉文采不够,就让Ellie帮忙。Ellie起初只打算帮Paul写一封情书就结束了,对于之后怎样没有任何期待。而她帮Paul写情书有好几层私心。第一是赚50刀,因为她要帮家里交50刀电费。第二是被Paul无意激将到了,因为Paul对Ellie说“你从没恋爱过”, Ellie很好强地说“你想要一封情书?那我就给你写一封啊哼!”第三是因为她自己喜欢Aster,在走廊里跟Aster的简短对话激发了她想对Aster倾诉的欲望而这正是一个好的表达机会,即便她需要伪装成Paul。
“无论时空如何改变,我都会永远爱着你。”哪怕忘记自己是谁,也不会忘记爱你。 ——题记
“无论时空如何改变,我都会永远爱着你。”哪怕忘记自己是谁,也不会忘记爱你。 ——题记
今年是2018年,中午吃饭,照例点开电影网站。新片是O记,但看剧照就知道是老片。一向很喜欢看香港旧事,便点开看了。
吴镇宇演的真好,只是我经常跳戏到《爸爸去哪儿》,哈哈,他儿子真可爱。
这部电影,以刘青云讲故事开始。刘青云是阿豪,黑壮色,会玩;吴镇宇是阿乐,本分老实没趣味。相识后,一个选择去做差人,一个选择去入帮会。从此开始精彩的一生/半生。
有些情景,也
今年是2018年,中午吃饭,照例点开电影网站。新片是O记,但看剧照就知道是老片。一向很喜欢看香港旧事,便点开看了。
吴镇宇演的真好,只是我经常跳戏到《爸爸去哪儿》,哈哈,他儿子真可爱。
这部电影,以刘青云讲故事开始。刘青云是阿豪,黑壮色,会玩;吴镇宇是阿乐,本分老实没趣味。相识后,一个选择去做差人,一个选择去入帮会。从此开始精彩的一生/半生。
有些情景,也是莫名其妙+狗屎运,阿豪被大佬的小姨子看上,又被楼凤美人看上,大佬的小姨子看破不说破,还帮他成了大佬。颇有些古代文人YY的成分了。
两个人,一个在警署,一个在档口,一起建立了一个地下帝国。却因为一个小弟而功败垂成。小弟不仅上了阿乐的老婆,还跑去廉政公署告了阿乐,最后还导致失手杀死阿乐老婆,以至于阿乐成为行尸走肉,最后走上不归路,也是一个悲剧。
刘青云评价阿乐的话很到位,阿乐是个很好的人,最后却倒霉了。
一开始没看出来这是朱茵,比起大话西游里的紫霞,这部剧里的朱茵真是风骚美艳。但她为什么明知道大佬要她初夜,还跑去找死奉献初夜给阿豪呢,还不让阿豪知道,最后又栽赃给阿乐,真是红颜祸水啊!
大胆英也演得特别好,在赌场时飞扬而青春的,来救阿乐时站在宝叔身边是骄傲而自豪的,但面对阿豪确实紧张羞涩隐忍的,眼神都变得飘忽和不知所措。电影对他们俩的激情也都是一笔带过,甚至在第一次激情中阿英也是低微的一方,不免让人怀疑,阿豪是否曾经对阿英动过情呢?阿英又为什么看得上阿豪这个小子呢?
……以前觉得这些故事离自己很远。后来去了香港,特意去了九龙城寨遗址。那已经变成一处非常普通的遗址,但想到这里有过那么多故事,就不免唏嘘。
愈发接近香港,了解香港,愈发喜欢看这些故事,也愈发体会香港资本主义社会的弱肉强食。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变成了一条狗,他叫我叫我就叫,他叫我笑我就笑,他叫我做个大混蛋就做个大混蛋。” 小人物演绎的悲情故事,真实而又无奈,都是命运的安排。
今夕复何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