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七七八八听说这个电影,到前几天和参演的几位老炮儿聊起,心中隐隐的担忧逐渐放大。
我倒不是怕电影差,而是可惜了(liao)的,怕是本来就被妖魔化的摇滚乐,在不明真相的广大人民群众前面,又会再一次没能逃脱继续被妖魔化、被傻逼化的命运。
看完,果然不幸又成了真。
且不说故事的不合理不现实,也不说角色的干瘪和荒谬,更不用提根本不存在的人物成长弧光什么的。低俗咯吱人的梗,浮夸的表演,断裂的杂乱的情节,这些也都暂且忍,但把大铁链子(金链子永恒属于hip-hop土豪)加皮衣加哥特烟熏妆再加点儿吉他失真和貌似重一点儿的鼓点就等同于摇滚?真的是够了。
从《北京杂种》到《北京乐与怒》再到《缝纫机乐队》,中国电影真是毁摇滚不倦。几乎都是批一张喧嚣热闹叛逆不羁或人渣或理想的摇滚大皮,内里则是摇滚的内核沾不上一点儿边儿的垃圾。摇滚,就像个原本漂漂亮亮的姑娘,在中国,只剩下被各色编剧们导演们轮流强暴的命,搞得面目全非,声名尽毁。
大概个人觉得能看的,只剩管虎当年的《头发乱了》,虽然也浮夸,但好在能落(lao)在地上,看到挣扎看到反抗看到现实社会的小角儿。
每每被人问,你说五月天不是摇滚你说汪峰不是摇滚你说赵磊不是摇滚你说我们说的这些个都不是摇滚,那你特么说什么是摇滚?
我也说不上来。要是能一言以蔽之,那肯定不是摇滚。
我只知道,大音量不是摇滚,叛逆不是摇滚,犯横耍流氓不是摇滚,四处睡姑娘不是摇滚。虽然它们很多时候的确是摇滚所呈现的面目。
高大上的话大家都会说,比如摇滚是态度,是精神,是理想。都没错儿。
于我而言,摇滚可能是勇气,独立思考的勇气,不随波逐流的勇气,敢于与众不同的勇气,对这个社会和世界负起责任的勇气,能在贫穷、逆境之中依然死磕的勇气,同样能在富有、顺境中依然清醒的勇气,投入红尘却与这个花花世界永远保持着距离的勇气。
为什么刚才看电影时,我旁边有人看哭了一直在擦鼻涕,我猜是他或许是想起了他曾经拥有却被自己丢掉的那份勇气吧。
再怎么说,摇滚不是巨大的吉他,竖着的和躺倒的,都不是。
摇滚也不是竖起的食指和小指所组成的手势。估计电影上完,今后的好歌手啦嘻哈啦民谣啦韩星啦迪厅啦春晚啦的演出舞台下,会看到越来越多的这个手势吧。只是,这些激动的举着手喊着我爱你的人,不知道你们知不知道,这个名叫sign of the horns的手势,自1960年代在摇滚乐圈被广泛使用以来,它的最初最本真的含义是撒旦和魔鬼,是和上帝的对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