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出场不凡,穿得不像法官,神色凛然,界限森严,敢怒敢言,有勇有谋,能屈能伸——仅仅是作为资深从业者(右陪审,以右为尊)这一点,就秒杀大多数律政剧里“女新人”“女下属”或反派女boss的设定了。更关键的是,她还清醒冷静,法律的功能在她这里发挥到极致,缜密的解释,灵活而坚定的适用。左陪审小车法官的温情、冲动、天真和偏执,更反衬出她的冷静。太好了,谁说法律人(女)就得情绪化?剧里的法官(包括部长级的)和律师,都擅长不动声色和不达目的不罢休。我当然知道这也属于另一种刻意,但刻意将长久以来的刻板印象这样打破,也是个可能。
(看了一半。一些截图和论据待补)
但她的冷静更像是封印岩浆的岩层,山一般厚厚压下来,仍能从中奔涌出同情和愤怒。我看了五集,跳着看了结局。谁能想象得到,她是以怎样的心情,在准备给苦主(死者家属)赠礼(不违规,一顿饭)的回礼呢。她压抑的愤怒需要一个出口,这在剧终实现了。实现了,她还接着做法官。
而让我想到这句看上去有些俗套但个人觉得非常贴切的诗句的,是她冷静解释和“操纵”法律,但每次,她都完全不掩盖自己对少年犯的立场:极度厌恶。而带着创伤和厌恶,她不悔自己每一份“判决”。于无情和有情之间,有她这样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