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片名是“Decision to Leave",比起“分手的决心”更为准确表达了剧情的两个触发点,即宋瑞莱的两次犯案与离开。第一次她离开他,嫁给了和他截然不同类型的男人,不像是为了爱情,过着截然不同与以往的生活,而他也离开了原先任职的城市,搬去和长期异地的妻子团聚,可她却又一次毫无预料、鲜活地出现在他的生活里,像是一个讽刺的玩笑,一个奖励一般的惩罚。当张海俊问宋瑞莱为什么要嫁给新一任丈夫,她回答她是为了让她下决心离开一个男人;第二次她离开他,是为了了结一切,永远地结束这蓄意制造的追逐,内心虽有遗憾,却无不甘,宋瑞莱删除了所有的语音文档,驱车到海边自杀时,她的表白,直白而热烈的,全部已经存在了移动手表里,作为案件证物送到了张海俊手里。两次,她都是更勇敢却又更卑微的那一个,爱一个不能爱的人,处心积虑地接近他,却又迷惑他,只是为了不要过早地失去他,可当追逐即将结束之时,她却又决定离开,抢在他离开之前,这样的爱情,浪漫而残忍。在宋瑞莱这个角色身上,你看到一种近乎荒谬的韧性,她的计策手段不过是为了一个赤诚的目的,把爱的人引到身边,把心双手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