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讲电影本身。电影开场就是一段乱的不能再乱的记者报导画面,(其实你是做给小孩子看的,你期望他们在这么乱的画面之中抓到什么信息?我看完这段都云里雾里)报导画面里面有一个人被抓了,而且被审讯,之后的画面里我们知道这个人将会是我们的旁白,一切以他的记忆为基础展开,然后你知道这是倒叙, 倒叙是最蠢的讲故事的方法,用过千百万遍的安全选项,它work 吗?有时候work,但是不是这次,这一次,电影大师们适时的让电影忘记它有这层架构,我们的矮人朋友(没错这人是个矮人,怎么看都一米八的矮人)能够在大部分时间讲出他不知道的事情,并且以上帝视角看待一切。这让这电影在架构上蠢的爆表 , 但是比架构更蠢的,是角色,整部电影,我唯二两个不讨厌的角色就是judi dench的角色和officer holly,他们两个算是这部电影唯二两个有些许正义感的角色,而这两个人的刻画,虽然在这部电影里刻画的算好,但也是平面到难以想象。其实这部电影里最深刻的着墨的角色,很讽刺的是我们的旁白,这还是因为他是旁白的原因,而主角的刻画简直是一场灾难,虽然原著里,主角也是一个“无情又极度聪明的年轻罪犯",但是你expected him to be like that,因为你知道你在看犯罪故事,但是电影里,提到了他家族是犯罪家族的地方就只有那些乱七八糟的报导,而主角在电视提到他父亲是罪犯的时候还否认,所以你很自然的会觉得他是一个普通小孩(电影完全没呈现他聪明,所有聪明都是别人告诉你的),因此从这个立场上,你一定会讨厌他,电影呈现出来的,他是一个刚愎自用,小肚鸡肠,完全不在乎他人想法,自以为是,装模做样,行为不周,毫不成熟,一无是处的dick,以任何角度来说,都是招人恨的人渣,他任何行为都无法justify。我们会喜欢那些亦正亦邪的角色,是因为他们的复杂性和行为的可justify使我们可共情,而不是因为他们做的那些狗屁事,但是Artemis Fowl jr.是一个毫无复杂性而且从小偷小摸(偷officer holly的枪)到下药(给officer holly打麻醉剂)到敲诈勒索(用officer holly当筹码要谈判)无恶不做的恶霸,你完全无法与他共情,因此你一定会像恨现实的罪犯一样恨他,当你恨故事的主角的时候,你要如何喜欢一个故事?就算你恨马男bojack,你也在同时会爱他,因为你在他身上看到自己,但你看我们的infamous figure here的时候,你看到的是纯粹的邪恶,你只会恨他,what a character,what a charac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