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写一篇影评,是因为要说的太多。造成评分如此的原因,其实是因为译名的问题,这个译名着实毁了整部电影,因为它和《蓝调天后》这个名字根本无关,而名字只是一个噱头。看完电影的朋友们,你们会觉得我起一个叫《黑人的地下录音棚》这样的名字能吸引观众吗,而事实就是:故事就发生在这样的一个小的空间,讲的是纯粹的黑人生存问题,而蓝调只是他们共同服务的工作和职业罢了。
我不太了解电影有没有一个在博斯曼去世前成片的完整版,如果有,那么那个版本无疑会更贴合目前的片名;如果没有,那么中文译名就是彻头彻尾的灾难。考虑到故事本身发生的背景和讲述的剧情,我更倾向于维奥拉的戏份有部分删减,所以营造出博斯曼是男主、维奥拉是女配的效果。由于维奥拉是奥斯卡得主,所以把她的名字放在了前面,而博斯曼的角色确实也只是一个打工人,所以他的名字在后。但无论怎样,我觉得本片还是应该抛开片名来单独讨论。
首先我是被预告片的内容所吸引。我个人非常喜欢蓝调,这是其一;致敬博斯曼,这是其二;预告片将演员、音乐的部分结合得非常好,这是其三。而事实证明,几位演员的表演都非常出色。博斯曼的角色很复杂,但是他的演出可以在多重风格中自由切换,表演时的投入、创作时的享受、向别人介绍自己音乐时的满足感、对上帝的厌倦、对同行的不屑、对家庭遭遇的愤怒,都完全和角色融为一体。他口口声声说着我知道怎么对付白人,但当老板可以提供给他一个录歌的机会时,他卑微地像一个乞讨者,只是没有从身体上低下头而已,那是他保留的仅存的一点人格。
格林?特鲁曼饰演的托雷多,是本片最出彩的配角,说实话我不太明白他那段独白是什么意思,但我仍然觉得他的表演也是相当不错的,而他也是三个乐队成员中与勒维相对关系较好的一个。在歌曲录制完成后,勒维主动拍了拍他而不是别人;劝架时,他拉住了勒维,还告诉卡特勒,他的话没什么意思。但讽刺的是,最后他还是因为无意中踩到了勒维的鞋,而被他那种可悲的自尊心杀害;而勒维甚至不敢在老板面前,掏出那把刀子,他所谓的“勇敢”,仍然只能在黑人面前发酵。鞋是片中很重要的一个意象,那意味着尊严,而每次当他的“尊严”被乐队成员取笑时,勒维都会格外珍视。直到最后,当他觉得所有人都无所谓他的那点尊严时,他也让自己彻底失去了尊严。
我认为老板最后不选择发行勒维的歌也是可以理解的。之前他其实一直欣赏勒维的音乐,还嘱咐经纪人说,那个小号手一定要来,他的音乐很棒,而他也愿意使用勒维的改编版本。但问题在于,玛说的那句话“他们只在乎我的声音”,老板也只认可勒维的音乐,所以当玛有着比勒维更大的商业价值时,面对这两个同样爱惹麻烦的人,他自然会有所取舍。
相比较博斯曼,维奥拉的角色并不复杂,但她的表演也非常自然,并且她更准确地传达了黑人在那个社会的处境:没有人权。更准确地说是,除了声音之外,一无是处。声音是她唯一向老板要挟的资本,其实她的要求和无理并不过分,而是这个社会逼着她成为了这样的人。而当她两次义无反顾地离开录音棚,她最终也选择了妥协,我想也只是因为当白人(经纪人)都在求着她完成她的工作,她的尊严至少已经得到了挽回,或者说,她也只是为了看见白人如何乞求她。两个主角本质上都还在这个没有黑人人权的社会妥协,只不过玛还可以用声音挣扎,而勒维却几乎一无所有。
因为改编自戏剧,所以电影带着浓浓的舞台剧气息,会让人觉得不像是电影。但其实在这个狭小的空间中,黑人和白人、黑人和黑人、各阶级之间的对立与冲突并不简单,可谓戏剧感十足。两个主要人物的塑造十分成功,而他们的表演也自然为本片增色不少。我私心还是希望博斯曼拿下影帝,但确实难度不小,不过能够在生前的最后完成这样一个出色的角色,他一定也有着自己的考虑。我甚至觉得影片中的很多台词都是在描述他自己,从如何一步步走向好莱坞,到知道自己生命将逝,留下了那些誓言。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即使身患重病仍然坚持对电影的执着和热爱),他的机会就要来了(虽然他已经永远看不到了,但我想《黑豹》和本片已经足够让他名垂青史),他不屈服于上帝(癌症可能会带走他的生命,但他不会怕,因为我正在完成一些伟大的事情,而那些作品和角色是上帝偷不走的)
最后,请不要把他简单地视作一部音乐片,事实上这本身也只是一部将音乐作为背景的剧情片。我本身是冲着蓝调而来,但其实音乐的部分完全不是核心,但几首简单的旋律也仍然扣人心弦。从这一点来看,不过分渲染音乐而简单讲好剧情,导演在90分钟的片长中做的已经非常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