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部影片直到屠夫被刺伤都是完美的,符合逻辑的。后半段却明显偏向美国个人英雄主义,男主一个盲人放弃模仿声音的优势,连续三次把自己置于险地,用自己并不强悍的身体去硬钢对方,你当你是金毛狮王啊?同时也要吐槽一下印度的刑侦水平,不知道是为了这部影片硬生生放弃了最基本的刑侦手段还是这就是印度的现状,才让男主可以爽完后根本不用考虑毁灭证据。可为什么之前男主妻子被强后警方知道要去医院提取证据呢?完全是前后矛盾啊!还是说三哥那边只对那种案子有经验?一大败笔!
正真高明的编剧应该尽情发挥男主模仿声音的优势,让他永远处于幕后,只需要给不同的势力打几个电话就能引起他们的内斗或者模仿boss说些自黑诽谤的话投放媒体,静观敌人狗咬狗不好吗?这才是正真的高智商犯罪,也会让警长最后找到看电话亭的盲人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