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法律从业者,本片对于法律条文和庭审还原还是比较用心的,我是感觉您可能没有把剧看明白,或者其实没有用心去看,下面对您提的一系列问题我尝试解答一下:
第一个问题,第七集开端拿三个案子通过快节奏的剪辑来立乔律精英律师的人设,所以对于曹某抢劫案这是截取了乔通过辩护技巧想给曹尽量做罪轻辩护这一段,剧里是不可能反映整场庭审的,如果是庭审实录,您尽可以挑庭审的程序问题,但抱歉这是电视剧。
第二个问题:银行单据是邹亮伪造的,乔是不知情的,而且公安机关也没有证据证明乔杀了邹或者乔指示邹伪造单据,所以拘留37天把乔放了。
第三个问题:餐馆车祸的案子,乔是希望尽快让伤者拿到赔偿,不要纠缠在法律迷宫中苦苦等待,但他代理的是被告方,所以他利用了萧臻,引导萧臻做了违规接触对方损害自己当事人利益但解决了伤者赔偿的事,这个情节表现的是乔的复杂性和对公平正义的理解。至于您提到这几个程序问题,无论是伤残鉴定还是对保险公司的后续诉讼,其实本来就在乔的计划之内但被他排除了而已。
第四个问题:旷北平,不是顾北旷,旷不仅是律所主任,而且是法学大家,刑法泰斗之一,门生故旧满天下,你也是法律从业者,你觉得他能不能对律协施加影响力呢?
第五个问题:我也去看了一下第九集24分钟,您提到的应该是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您看得很仔细,应该是拿着放大镜看的,具状人写着王博肯定是错的,应该是道具的锅,犯了错误。
第六个问题:“萧臻怎么可以说出“被告人自己都没有上诉的案件,死刑复核阶段还有什么意义吗””,因为萧臻是个小白律师,第一次接死刑复核的案子,问这个问题难道不是很正常吗?
第七个问题:毒品案子,为什么鲁南不闻不问?第一,萧臻代理二审,还没到死刑复核阶段,鲁南怎么管?违规过问案件?再说了,就算到了死刑复核阶段,也不一定分给鲁南办啊,您这有点为了黑而黑了。
第八个问题:我去看了一下第十集,乔的本意是因为自己的律师证被暂扣,拿介绍信跟萧臻混进看守所会见,结果遇到萧臻的哥哥被揭穿,萧臻的台词:一个律师会见也是合规的。萧闯:确实是,但实践中各个看守所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本没提到会见必须两个律师,不知您这个结论从何而来?或者也是为了黑而黑?
第九个问题:询问笔录,刑事案件中不光有被告人,还有证人、鉴定人、评估人这些诉讼参与人,对于他们的询问当然要用询问笔录,而且您提到这么枝节的问题,一定是来回看了好多遍吧。
第十个问题:乔绍庭被打,来的是萧闯,萧闯是向阳支队的刑警,不是狱警,之前在看守所和鲁南的对手戏,是鲁南到看守所阅卷正好碰上萧,两人是老相识,聊了几句,刑警去看守所很正常啊,每周都得去几趟,是什么让你认为萧是狱警的?这个剧情前后都有交待啊。
第十一个问题:津港肯定是直辖市,所以有高级人民法院,而且有津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至于你说的直辖市都有几个中级人民法院,首先,有几个中院不是必要配置,而是因为案件量激增才增加中院编制,北京市在1992年前就只有一个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和天津的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995年才成立,之前都是一个中院,所以津港市一个中院很正常。而且本身就是虚构的津港市,您还要设立几个中院是否是强人所难了?
至于您说的最最重要的问题,王博雷小坤案是否经过高院核准?首先,没有经过高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是不会启动死刑复核程序的,这个剧的一部分情节是表现死刑复核法官鲁南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的的调查取证复核,既然启动死刑复核程序必然是高院核准过的,只不过剧里没有表现出来,这是闲笔,众所周知的事实需要说吗?看剧的都是幼儿园小朋友吗?其次:鲁南来津港后,分别去了中院和高院阅卷,而且萧臻还在高院遇到了鲁南助理方媛,说明高院的程序肯定是走完的,不知道您从何处得出结论跳过了高院核准这个程序呢?
最后,您抛出了编剧指纹和他所谓前女友的纠纷,质疑白夜追凶的作者是指纹前女友,黑编剧指纹,这个才是您的真正目的吧?指纹和陈琼琼的案子我查了一下,目前还没有结果,我相信法院自会公正判决,您长篇大论的写了这么篇东西,动机其实很明确的来黑编剧,也是辛苦您了哈哈,写的不错,毛病挺多,下次不要再写了,再写也拿不到钱的,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