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胜和于洋洋原先占比是6:4,即60%和40%。罗江投资3000万要占30%股份(估值1个亿),剧中是常胜和于洋洋各拿出15%,即常胜、于洋洋、罗江占比是45%、25%、30%。但是显然这个计算是有问题的,当有新的投资进入时,原有股东的股份都会稀释,怎么稀释?当然是按原先的比例稀释,罗江占30%,原有股东的股份分别缩水为原来的70%,即常胜和于洋洋分别占42%、28%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