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父亲孤身奋战援救狱中女儿。一个长期缺席的父亲,在乖巧女儿突然卷入一场凶杀案,父爱回归,在没有钱,没有朋友,没有关系的法国,为女儿翻案了。虽然最后的结局是完美的,但是却也并不是那么完美。
但在这个过程中,他遇到了一个美好的人,和一个可爱的女孩,让他缺席的父爱有了施展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父亲孤身奋战援救狱中女儿。一个长期缺席的父亲,在乖巧女儿突然卷入一场凶杀案,父爱回归,在没有钱,没有朋友,没有关系的法国,为女儿翻案了。虽然最后的结局是完美的,但是却也并不是那么完美。
但在这个过程中,他遇到了一个美好的人,和一个可爱的女孩,让他缺席的父爱有了施展空间。也让他明白年轻时候的荒唐,和对女儿的伤害。
可就在他终于抓到那个男孩,却意外得知,他女儿欺骗了他。就在这种迷惘中,她女儿无罪释放了。
他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也很怀念在马赛的美好时光。但是女儿回来了,父女情也在牵绊着他。一切都变了,一切也没有变,只是时间才知道。
看完感觉特别好。
电影随着剧情的发展起伏,让某些确定的走向又变得模糊起来。具体来说,一开始故事的主线是父亲要为入狱的女儿讨回公道;中段的剧情发展成为父亲与法国母亲开始了稳定的生活,彼此相爱家庭和睦,Baker已经痛改前非,重新开始新的人生;但一场足球赛后遇见了女儿口中的恶人,故事主线又开始模糊起来,到底是继续这样一个美满幸福的人生,还是要为女儿寻求真相?
最后的真相却
看完感觉特别好。
电影随着剧情的发展起伏,让某些确定的走向又变得模糊起来。具体来说,一开始故事的主线是父亲要为入狱的女儿讨回公道;中段的剧情发展成为父亲与法国母亲开始了稳定的生活,彼此相爱家庭和睦,Baker已经痛改前非,重新开始新的人生;但一场足球赛后遇见了女儿口中的恶人,故事主线又开始模糊起来,到底是继续这样一个美满幸福的人生,还是要为女儿寻求真相?
最后的真相却是,女儿也并非是完全的innocent,虽然不是她杀的人,但却是始作俑者。更为重要的是,女儿对所有人都隐瞒了真相,撒了谎。Baker帮助女儿洗清了罪罚,却也永远失去了自己幸福的人生。所以当律师说要重启判罚时,Baker笑不出来;当女儿说Stillwater一尘不变时,Baker却说什么都变了。
Life is brutal,life is complicated.生活的残酷在于,只有单项的选择,一旦选定,无法回头;生活的复杂在于,它并非是纯白或是纯黑,Baker义无反顾地相信女儿,甘愿拿自己的幸福冒险,却换回的是那个不那么干净的真相。
其中的五味杂陈,难以言表,但是既然是成年人,那就只能接受。
异国他乡,语言不通,律师不管,自己调查。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莫名其妙跳出来个退休警察,主动告知DNA监测一事有些突兀。但至少给了Bill一个目标,就是拿到对方的DNA。然后他去到了对方地盘开始打探。这一切前提都和能够飓风营救女儿的Liam Neeson差不多,但可惜这次来的不是Jason Bourne。让人打了一顿,眼睁睁的看着想找的人从自己眼
异国他乡,语言不通,律师不管,自己调查。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莫名其妙跳出来个退休警察,主动告知DNA监测一事有些突兀。但至少给了Bill一个目标,就是拿到对方的DNA。然后他去到了对方地盘开始打探。这一切前提都和能够飓风营救女儿的Liam Neeson差不多,但可惜这次来的不是Jason Bourne。让人打了一顿,眼睁睁的看着想找的人从自己眼前离开,他无能为力。
四个月,Bill其实已经半放弃了帮女儿脱罪的想法了,他留下来或许只是因为没有回去的理由。毕竟女儿还在这个城市,而且他又有了新的牵绊。带Maya去看球其实也代表他开始融入了正常的生活,并接受了现实。或许他的计划是在马赛待上四年,每个月接女儿出来一天,反正她和Virginie母女相处也不错。但更大的可能依然是他没有计划,所以继续延续当下的生活。但他看见了Akim,想起了最开始的初衷。
退休警察发现了和现场不明DNA符合的样本,这件事本身就很有疑点。退休警察怎么发现的,从什么人身上发现的,他怎么拿到的,他拿到后又是什么契机让他会和五年前的一起案件进行对比。交易的时候一直说这事危险,不能让人知道。结果这事他自己就给揭晓了。
验出了可疑DNA,那就知道了嫌疑人是谁,既然放了Allison,那应该就会开始通缉Akim。但真相却是Allison其实是牵涉其中。所以只要警方抓到Akim,就必然还会牵连出Allison。所以结尾的脱罪,其实总体来说并不肯定。这让最后静坐看云卷云舒时除了对心境改变的感叹外,还在现实中有些不确定性。
Bill问Allison为什么选择来马赛,她回答因为离家远,可见她对家庭是有抵触的。再加上妻子的遗物全都遗弃,以及和自己的母亲相处也并不融洽,可以知道以前的Bill并不是个顾家好男人。因此他在法国和Virginie母女相处时候的种种,也是有些不可思议。只能用年龄到了转性了来解释吧。
主观评分:9/10
客观评分:8/10
优点:
-优美的摄影,极佳的光影和色彩
-对马赛细致的刻画,朴素的氛围营造以及合适的场景选择
主观评分:9/10
客观评分:8/10
优点:
-优美的摄影,极佳的光影和色彩
-对马赛细致的刻画,朴素的氛围营造以及合适的场景选择
-特征鲜明但又不符号化的人物刻画
-主角与一个跟他格格不入的社会之间的关系刻画
-主旨明确,没有在与主题无关的事物上花费太多篇幅
-较好的节奏把控和充实的故事内容
缺点:
-影片后半段人物行为有些失真
跟我第一部影评的电影《弱点》一样,《静水城》也是我曾经在刷百度的时候偶然看到一篇文章才得知的,这部电影跟人一种很整洁的感受,从简介,海报和那篇文章开始它的组成就很明确:马特.达蒙,红脖子,法国城郊,刑事案件,很难说到底是什么元素让我后面一直记着它,也许它们都对引起我的注意有帮助,但是大概率还是那篇文章里提到的影片主旨——身份认同。故事主要讲述的是蓝领工人比尔漂洋过海去帮他的女儿洗脱罪名的故事。
主观评价:
最终,影片深深戳中我的有两点:对现代法国市井的环境描写以及身在他乡的疏离感。先说前者,我对法国的兴趣可能超过大多数欧美国家,这里是电影的起源地,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都是传唱度很高的历史事件和形象(记得最先是小时候看《天才眼镜狗》才得知的,算是最早接触的欧洲历史事件),到后来我最喜欢的长篇小说是《悲惨世界》,最早通关的开放世界游戏是《刺客信条:大革命》,算是通过娱乐作品对其有了印象。再然后,结合上面的因素可能还伴随着其他辅助原因我还在我现在的学校里选修了法语,借此也展开了更多的认知。
而电影里所展现的法国是一个让我感到熟悉而又陌生的地方,它是一个属于普通人的世界,油光发亮的小轿车和面包车停泊在有着保守估计几十岁的房屋和狭窄的街道之间,堆满杂物的客厅中坐着用着苹果电脑的人们,在闹市,你还可以在街边发出各种五颜六色的光和声响的玩具商那里买到跟国内一样的低质量塑料玩具(虽然我以前买的少,但看着比尔给小女孩的那个玩具坏掉的时候还是感同身受)。古老的环境里迸发出不和谐的新事物,整座城市仿佛在走向现代化和保留自己的历史底蕴之间左右为难。虽然我生活在深圳,这个城市并不老,我依然能够感受到如此矛盾感的存在,而我有时在旅途中能够见到一些老县城,我的老家也是其中之一,它们能带来更加直观的感受。我感到陌生是因为片中的马赛与我以往认知中的法国有些不同,而我感到熟悉也正是因为这不同,反而与我自己的家乡有些共同点了。影片对于摄影,色调的把控使得市井氛围能够成为一个看点。
而身处于一个陌生环境,与周遭的一切都有着一层看不见的隔阂,则是氛围刻画的进一步衍生。我在对《弱点》的影评里就提到过我自己小时候去美国的一次经历:
“在我三岁的时候,我的父母带我去过一次美国,都说七岁以前人没啥记忆,但我却依然记得有几次去过当地幼儿园的感受,那只是一些残缺的片段,现在想起来却依然不寒而栗。耳边一片嘈杂,一名老师在用我所不能理解的语言呼唤我,而我则缩在洗手间的墙角几乎埋着头,与这片嘈杂的环境奇怪的融在了一起。”
我觉得这段话值得为《静水城》再回收利用一遍。《静水城》里所展现的隔阂是语言,以及文化。周围的人全都说着与比尔不同的语言,而当我们听着我们不熟悉的语言时到底是什么流入我们的耳朵里?我们不知道这些句子的含义,因此我们不会展开联想,我们只会听到这些语言的声音本身,换句话说,陌生的语言屏蔽了我们,在耳朵里它们只是一团乱码。对比尔来说自然是如此,在最开始,法语便是一堵高墙,堵住了比尔寻求帮助的渠道,即便在女主的帮助下其限制依然存在。而比尔直来直去的性格还与这层隔阂展开了进一步的碰撞,简单来说,他见任何人都说英语,知道对方会英语就大段大段的说,对待法国小女孩也是直接用英语交流,有时候说了一大堆发现对方不会说就拎包走人,留下对面的一脸懵。而当他情绪激动起来的时候,比如去急诊看望自杀未遂的女儿时面对不会说英语的医生依然坚持用英语表达他要留下来。
这样一层限制,搭配他作为一个蓝领工人的身份,将他在这个陌生社会的渺小体现的相当鲜明。在我写这篇影评的时候,还有不到一个月我就要去美国留学了,之后我意识到,从《弱点》到《静水城》,我都一直在着重关注这些与其身处环境格格不入的人,我实际上将我自己代入了进去,我注意到并观看这些电影是我对未来的期待与不安的体现。
客观评价:
即使是从客观角度来讲,本片也依然像一部高分作文一样对其主题,也就是“身份”,拥有相当明确的强调,换句话说,编剧很清楚他要写一个怎样的故事,而一个明确的写作目标基本为讲好一个故事打下了基础。在影片的前半部分,比尔的女儿让他送一封信,但她仗着他不会读法文,在里面写上了不信任他等内容(后来请人翻译才能知道),包含这段剧情在内,整部影片都在塑造这样的对立感。现在我就不说更多,上一部分已经讲的很明确。
而抛开“身份”这一主题,《静水城》也有使它能够讲出好故事的基石,对人物动机的强调。我个人感觉纵观所有的故事,“亲情”,比如本片的父女情,一直都是很狡猾的万能大前提,只要环境够极端,只要主角是一名家长,或者是一个孩子,并为了自己的家人而行动,你作为编剧就可以让他/她有各种表现而不显得突兀(当然是相对的,得看整体的剧中环境甚至是选材)。如果“身份”是影片主旨和戏剧冲突点,比尔对女儿的爱便是支持剧情推进,支持他作出坚定选择的理由。《静水城》的导演很聪明的抓住了这一点,并将其融合进自己的场景调度中。
在得知比尔要寻找的潜在嫌疑犯可能藏在一栋像九龙城寨般的廉租公寓中后,这座建筑群便成为了影片前中部分的一个象征,它当时被给了一个镜头,镜头里这座陈旧的建筑宏大,肃穆,并伴随着画外音里女主警告比尔不应该去“那种地方”,我就知道,比尔一定会去。在此后,每回他开车/坐车(记不得了)都会看一眼那里,当他盯着的时候,我们能感受到,他在盯着保释女儿的机会。而到了片子的中途,被人物动机的驱使下他终于来到建筑脚下询问是否有人见到那个男孩,那个嫌犯的时候影片也没有辜负观众的期待,让我们见了他一面。
只是即使有如此强大的动机,影片后半段比尔依然做出了一个相对失真的重要选择。
(重要剧透,没看过的可以撤了,总体我是满分推荐你去看这部电影的,真的很值得看!)
他在几经周转后一个人逮到了那个男孩,但他选择把这个人像很多犯罪片,恐怖片一样囚禁到了地下室里,大致是要确认他无罪才让走。尽管主观来看事情发生的太快,他一时也没有别的选择,但在这个几乎无依无靠的社会,他也应该明白一但这件事曝光就又是另一场跨国案件,和整个偏写实的故事相比,这一举动依然相对夸张。好在最后由于大家社会地位都不高,在警察的暗示下女主放走嫌犯后,整件事情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结尾的这件事似乎像是编剧需要将对案件的追查和与女主以及她女儿的生活两条故事线进行收束而写的。总的来讲,相对合理,但还是有点突然。
最后,这不影响《静水城》的独特和优秀。它的故事讲得很好,甚至没有,个人认为,明显的逻辑问题,而它极为突出的优点,对主题的刻画等,使我相当推荐它。
很棒的一部片子!影片前半段好像《巴别塔》第二部,Matt Damon饰演的父亲,从外形到气质到认知,都是一典型的普通美国蓝领,他被公司裁员失业后,和墨西哥人一起打零工,同事聚在一起时都不说英语;到了法国,身处异乡语言不通,想给女儿帮忙,女儿还不信任他,好像他所到之处,世界都在排斥他,边缘化他。但他仍觉得自己是公正的,他想要替女儿伸冤。
很棒的一部片子!影片前半段好像《巴别塔》第二部,Matt Damon饰演的父亲,从外形到气质到认知,都是一典型的普通美国蓝领,他被公司裁员失业后,和墨西哥人一起打零工,同事聚在一起时都不说英语;到了法国,身处异乡语言不通,想给女儿帮忙,女儿还不信任他,好像他所到之处,世界都在排斥他,边缘化他。但他仍觉得自己是公正的,他想要替女儿伸冤。
如果故事接下来只是这样的走向,那不论男主成功与否,这都只会是个老掉牙的陈词滥调而已。幸好,影片从下半段开始气氛陡转,本是在男主最无能为力之时,他遇到了他的归宿!有了新的工作,感情被接纳和同情,还有个可爱的小女孩像对待父亲一样的依靠他和需要他,一切忽然间都变得和谐美好起来。
当然,好景总是不长,命运又跳出来考验他,最终男主还是选择了去主持“正义”,尽管确如他所希望的迎来了他想要的结果,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失去了很多,也改变了很多,以至再回头看时,世界似乎都变得和从前不一样了。
所以,这部片子是借了这样一个故事,描述出了当下作为美国人的,群体性和时代性的感受吧!很宽容也很温情,有困惑也有反思。
由真实事件改编成电影如今已司空见惯,也成为近年来电影创作的一条捷径。类似的影片往往会在片头打上醒目的说明文字,通过取其真实,吸引观众的兴趣和眼球。但《静水城》则没有这么做。初次观影时,我也并不了解故事源于一个曾经社会影响如此巨大的真实案件——Amanda Knox“天使少女杀人案”。而是观影后通过网络搜索才了解到这是2007-2015年震惊欧美社交网络的跨国大案。
由真实事件改编成电影如今已司空见惯,也成为近年来电影创作的一条捷径。类似的影片往往会在片头打上醒目的说明文字,通过取其真实,吸引观众的兴趣和眼球。但《静水城》则没有这么做。初次观影时,我也并不了解故事源于一个曾经社会影响如此巨大的真实案件——Amanda Knox“天使少女杀人案”。而是观影后通过网络搜索才了解到这是2007-2015年震惊欧美社交网络的跨国大案。
电影脉络和真实案件无太大差异,只不过事发地从意大利变成了法国。令我好奇的是,导演如此克制地处理“IP”,寓意为何?我首先想到的是,这可能涉及侵权改编的风险考量,但这个社会案件并非出自某人传记,很难谈得上侵谁的权,姑且不论。
其次,汤姆·麦卡锡作为成功拍摄荣获2015年第88届奥斯卡最佳影片《聚焦》(同样是一部源于波士顿环球报真实事件的改编电影)的导演,他之所以取材这一案件,更关注的当是事件本身所给予观众乃至社会大众的深度思考。同时,他刻意隐去取材真实的“噱头”,恰恰减少了事件背景对观众观影预期的干扰,尽力将这部电影作为一个完全独立的故事呈现在观众面前,让我们抛去一切先入为主的偏见和情绪,来认真倾听和思考。
影片中,女儿Allison最后向父亲Bill坦诚了自己并非无辜。而真实事件中,Amanda是否承认至今也未可知。或许,这也是导演对该事件所做的一个最重要的细节改编,因为这一改编,整个故事所赋予的意涵变得更加丰富而令人深省。
由于电影赋予了案件一个虚构的“真相”,我们无需再热衷于探求“谁是真凶”,转而去观照和思考事件中人物所展露的人性复杂的一面——爱、善与恶的边界。其实,通观影片中的所有主要人物,导演无不赋予了他们各自对于这三者之间复杂纠葛的多重面向:
电影的第一视点父亲Bill作为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一个普通的美国工人,一个有犯罪记录的底层人,一个深爱女儿又深信女儿无辜的父亲,其身份本就充满着难以界定的复杂性,既有善的一面,又有恶的一面。
而在孤注一掷帮助女儿寻找“真凶”的过程中,则更一步刻画出他“心向善”却“行向恶”的矛盾性。他的善,在于对女儿“无辜”的笃信,对Virginie和Maya母女两人的真情;而他的恶,则体现于为求证据不择手段,不惜采取违法绑架的手段。当最后他得知女儿其实并非无辜时,他虔诚向善的信仰世界也彻底崩塌,即便如愿带女儿回到了家乡,可眼前的一切都已“不同”。他的善心与恶行,不仅成就了女儿的“伪善”,而且出于对女儿的亲情私爱,心中向善的他最终选择了沉默,无奈接受自己“恶”的一面。
女儿Allison,一个异国求学的“天使少女”(真人Amanda的颜值绝不亚于演员),一个深陷冤情的“无辜者”,一个对于父亲而言充满未知的女儿,她的“善”与“恶”与父亲截然不同。当最终得知她实为真凶的那一刻,回首之前她在狱中同父亲的种种巧言令色的说辞,更觉出她的心生“恶”念,无论是撒谎、欺骗、甚至狱中自杀,都是企图利用父亲对她的亲情之爱为她寻求“真相”,都在向外界虚构一个无辜者的“伪善”形象,只为达到重获自由的结果。
Virginie,一个从事于戏剧创作,会讲英文的法国独立女性,她前后言行的微妙变化恰到好处地表现了普通人或者旁观者在生活细处“善”与“恶”的双重性。她初次与Bill邂逅时,借着酒意佯装听不懂英语,却在次日由于后者对女儿的照顾,由主动登门致谢和道歉;又如:导演富有意味地安排了一场“面具戏剧”的排练场景,似乎就在暗示着人性真实与“假面”的矛盾;更加浓墨重彩的对比是,电影前半部分通过她一路帮助Bill在法国生活和寻找证人的过程,刻画出她内心“愿为善助力,但绝不为恶行”的善恶观念,然而讽刺的是,当最后得知Bill绑架了关键“凶手”Akim时,正是她出于对Bill的真情爱意,选择提前放走了地下室的Akim,才让Bill免受牢狱之灾。此时此刻,她打破了内心曾经笃信和坚守的“善”与“恶”的底线,她的心灵世界就此面目全非,这也是她最终与Bill分手的原因所在。
Maya,影片中最为纯真善良的小女孩,她几乎始终都在向片中人物和观众们展现出“人之初、性本善”的初心,正是她的存在,让Bill寻回父女亲情的温暖,重拾男女爱情的甜蜜,感受到世间有真情的美好。然而,故事中她同样成为了Bill从事绑架恶行的参与者、见证者和保密者。尽管她一直在通过质问“你会不会杀了地下室那个人?”提醒着Bill不要一错再错,但她最终还是出于对Bill父爱式的情感,选择了撒谎,应对警方的询问。那一刻,幼小的她,内心深处第一次遭受到善恶间矛盾的痛苦折磨,她也不再是那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了,他一去不复返地被迫走进了成人的复杂世界、含泪告别深爱的Bill,是她不得不做的选择。
影片通过不同的视角,展现出四个人物内心情感、善良与恶念三者间多重面向,里面有太多的不由自主,有太多的情不自禁,有太多的自我否定,有太多的不可挽回,但这就是世俗人性尤为真实的面貌,我们都没有一张纯粹的脸庞和心灵,有的只是难以言喻的复杂和矛盾。
我想,导演再次呈现这个真实案件,并不在乎事件真相究竟如何,正如片中借Virginie戏剧排练时那个特写镜头的独白:“这不是真实的,只是有个故事要讲”。
他更在乎的是,带领着观众重新去探寻一个“心灵真相”:触摸一下我们每个人心中都存在的那道关于爱、善与恶的心灵边界。它客观存在,但又若隐若现,它影响着我们世俗的价值观念,却又往往被我们的世俗情感所影响和改变着。
《静水城》存在电脑里一段时间了,假期终于看完了,不吐不为快。
一,父爱如山,即便是个文化层次很低的建筑工人,他曾经走过弯路,但他对女儿的爱始终。他粗糙的外表下有颗细腻的心,他爱女儿但是他不懂女儿、不了解女儿,他以为女儿还是那个“baby girl”,他对玛雅的疼爱,一开始应该是来自对女儿的愧疚,将对女儿的爱投射到了这个九岁女
《静水城》存在电脑里一段时间了,假期终于看完了,不吐不为快。
一,父爱如山,即便是个文化层次很低的建筑工人,他曾经走过弯路,但他对女儿的爱始终。他粗糙的外表下有颗细腻的心,他爱女儿但是他不懂女儿、不了解女儿,他以为女儿还是那个“baby girl”,他对玛雅的疼爱,一开始应该是来自对女儿的愧疚,将对女儿的爱投射到了这个九岁女孩的身上,在他心里,20多岁的女儿还是那个九岁的女孩。父亲凭借着对女儿的爱,五年里往返于两大洲,到陌生的文化环境里,只为探视女儿。他心里对女儿是有一股美好的相信的。所以当他明白真相后,可爱女儿的幻影破灭了,虽然接回了女儿,但他熟悉的一切都已经改变了。
二、父亲虽然鲁莽、愚昧,但有基本良知。女儿真就是一混账,缺少良知,十分自私、利己主义。她所谓的爱,其实就是服务于她的。一旦对方不能有利于她,她就立刻揭开面纱,露出獠牙,惩罚“背叛者”。她将丽娜的名字刻在手腕处,真的十分讽刺。通过那些法国人的讨论,可以了解她是如何“屠杀”她的爱人的,这女的内心没有道德感、没有责任感。每次她说“I`m sorry”,都十分虚假。电影到一半的时候,她那表现十足的欺骗了父亲、欺骗了观众,让大家认为她是冤枉的。她如果真为丽娜的死感到抱歉,会不惜一切利用父亲翻案?她内心绝不会有丝毫忏悔和抱歉,她只是想尽一切办法为自己脱罪。她假惺惺的表演,欺瞒世人,大约也想骗自己,让自己认为她是无辜的。电影最后她和父亲谈起玛雅,她也不会为父亲逝去的一份美好感情难过。
父亲为女儿寻求正义,而正义实际已被女儿践踏。编导三观已崩,倒是很符合今日欧美白左文青的调子。
三、这剧的原型案子,很早以前我在央视关注过,也看过相关报道。原型充分利用了美国媒体,制造话题,从一个事实清楚的案子,变成一个国际话题,在欧美各国炒作,她被释放后,受害者家属称绝不原谅。联想到“辛普森案”,美国人挺善于搞这种“程序正义”——通过漫长诉讼、钻法律空子,从而逃过刑罚的。
四、本片里很多体现种族冲突、文化冲突的内容。法兰西又黑又绿已经不可逆转了,各种族、文化如何求同存异?
两个多小时的片子,还是很值得一看。
看完之后点了5星,当然带有纯粹个人观影的结果,而非完全冷静综合评价。
不过的确被Damon在这片里的表演折到了。当我被感动到,觉得总会有某种流露时,Bill却戴着墨镜,全脸纹丝不动,然后点个头而已;当其他角色激动雀跃,Bill的法令纹都没有多显示两秒;面对柔情蜜意的话语试探,他绷不住却说了句"oh for fook
看完之后点了5星,当然带有纯粹个人观影的结果,而非完全冷静综合评价。
不过的确被Damon在这片里的表演折到了。当我被感动到,觉得总会有某种流露时,Bill却戴着墨镜,全脸纹丝不动,然后点个头而已;当其他角色激动雀跃,Bill的法令纹都没有多显示两秒;面对柔情蜜意的话语试探,他绷不住却说了句"oh for fook's sake"。我感到他的情感之泉已近枯竭,他的内心深处被淤积已久的各种垃圾几乎堵死:曾经的不顾家导致与女儿疏离,妻子的去世,酗酒,染毒,欠债,再接到女儿入狱的消息。
整部影片中的Bill沉默、隐忍、坚定,但我看得十分难过,他仿佛一个巨大厚实的旧轮胎一般,你可以信任它,踩上去不会崩塌,但除此之外它什么也做不了;生活是残忍的,如影片中重复出现的这句话一般,各种打击如刀棍般落在旧轮胎上,虽然它巍然不动,但近看早已伤痕累累;即使生活中出现一些好运,也只不过像往这只旧轮胎上涂抹蜂蜜一般,只不过有短暂的色泽光亮,却什么也修补不了;它看着让人可怜忍不住接近,但拥抱久了,只让人觉得费劲而没有丝毫升华,最终只能离弃它。
和很多影片中常见的red neck那种明确的自信和强势不同,Bill外表永远平静,但可以看到他保持平静的外在之下的那一层颓废与“But I gotta do something”长久互搏留下的坑坑洼洼;Red neck大都保有一种简单直接的信仰,比如American burger is the best food in the universe之类的,而Bill没有,他也简单直接,但他其实在很多方面剥离了一般red neck的信仰,比如他没有投票给普仔,比如他没有张口闭口America如何如何,唯一的坚持不过是餐前祷告,求主保佑他狱中的女儿,而他知道也完全不在意Maya只是敷衍配合眼睛都不闭上。
所以我说被他的表演折(shé)到了 , but in a good way.
没有悲剧感就没有英雄,但为了英雄的诞生,人类承受了他所不能认知的事物与人类的自身能力一同增长——但后者的速度远远超过了前者的世界。
Bill最后平静地说起“止水”城的一切都变了——女儿则认为没变,考虑到父亲的前一句话是“生活是残酷的”,那“一切变
没有悲剧感就没有英雄,但为了英雄的诞生,人类承受了他所不能认知的事物与人类的自身能力一同增长——但后者的速度远远超过了前者的世界。
Bill最后平静地说起“止水”城的一切都变了——女儿则认为没变,考虑到父亲的前一句话是“生活是残酷的”,那“一切变了”是否意味着止水已有“微澜”?
没有,Bill感受到的变化是对残酷的再次确认,而且是具决定性的确认,所以“变化”在这里的意思是:原来还抱有的对残酷生活的一丝希望和侥幸已经彻底平息。Bill的平静是一种绝望的平静,他感受到的变化是:Stillwater已经由“止水”变成了“死水”。
如果说克鲁苏是讲一种无处不在的根源性的异己力量,那么Stillwater则是在讲一桩彻底的绝望。“不要给你女儿错误的希望”,办案的Leparq太太一语成谶,Bill就算找到元凶,事情的根本仍然如此,父母在“欢迎归来”的仪式的遮蔽下,彼此确认了这一点,一种无望的、但仍然是爱的东西。
无望与爱的组合,令人绝望。
生活的残酷不是你认为的那种——那种惨,否则失去了妈妈又失去了爱人,还由于某种悲剧性的误会导致了愧疚的女儿就是定义生活的人,可惜她不是,父亲爱她,但父亲在最后否定了女儿的讲法,电影就此落幕,导演显然站父亲这边。
事实上,在导演来看,Bill抱紧小姑娘Maya的那一幕必须加上Bill抱紧自己女儿的这一幕才完整,两个孩子通过这种局部的观感体来会人生的残酷,她们都只能懂其一,都只能看到自己的失去,却不知道,Bill为了某种似乎是正确的、不得不去做的事情,同时失去了两者。
生活的残酷就是你为了得到而一路失去,在得到的尽头,你却一无所有。这种诡谬在这部电影中被显露出来:
Bill为之洗脱罪名并最终成功的是他并非全然清白的女儿,但他爱女儿;
Bill声称绝对不会伤害Maya母女的承诺从一开始就包含着“做不到”,但他的确爱她们,尤其是小M。
我们大可设想,Bill之所以没能保住自己妻子的所有物品,也是因为他爱妻子。
再说一次,Bill感受到的残酷并不是遭遇性质的,而是结构性质的。
Bill的名字也很有意思,他既是钞票,也是账单。Maya的妈妈问Bill说,你有现金吗?
更进一步,不妨回想:当电影交叉呈现“Virginie打开地窖”与“Bill对Maya说他无论怎样也不会伤害她们”的那个部分,观众们于此处被暗示了某种“惊悚”——按经典港片的逻辑,Virginie接下来就要在地窖里受到被Bill囚禁的人的伤害,但,事情没有这样发展——非但没有,V接着还成功地帮Bill摆脱了属于他自己的困境。
然而,事情却并没有因此得到祝福。
所以,这部电影是在说:生活的残酷并不在于令人受伤或殒命,而在于人将深感生活的摆弄;并且,当人以为自己可以用爱来对抗这种摆弄时,当人越爱、爱得越真时,这种无力感反而越深。
不存在圆满的爱,只存在对无力感的完美忽略。
人在出生时注定落入破缺,身处其中的人——破缺的人,在追求爱——寻求完美时,落空是注定的结局,而生、长在Stillwater、时时念上帝之名的Bill一家的故事,只不过是带着一丝美国味,而影片最后的清晨里的那种乏味以及悲凉是共通的。
也许,唯有作为观众,唯有作为看完电影还愿意凝神思量的人们,才有可能从本片中获得启示——或者说,一个好问题,一个值得用更长的时间来回应的问题:为什么每个真正爱的人,都笨拙无比,都糟糕透顶,都罪孽深重?
第89届奥斯卡颁奖典礼上,为了《长城》放弃出演《海边的曼彻斯特》的马特·达蒙被主持人吉米·坎摩尔无情调侃,看着手捧小金人的老友卡西·阿弗莱克,马特·达蒙心情之复杂,恐怕不足与外人道哉。
自那之后,马特·达蒙“知耻而后勇”,选片变得分外谨慎,接戏不多,但部部剑指奥斯卡。
可惜,难遂人愿。
第89届奥斯卡颁奖典礼上,为了《长城》放弃出演《海边的曼彻斯特》的马特·达蒙被主持人吉米·坎摩尔无情调侃,看着手捧小金人的老友卡西·阿弗莱克,马特·达蒙心情之复杂,恐怕不足与外人道哉。
自那之后,马特·达蒙“知耻而后勇”,选片变得分外谨慎,接戏不多,但部部剑指奥斯卡。
可惜,难遂人愿。
17年他主演亚历山大·佩恩导演的《缩身》,影片还没上映,就被热议为冲奥热门,然而剧作上的过于刻意,让这部电影在颁奖季到来前便口碑崩坏。同年,他主演的《迷镇凶案》卖相也不错,但乔治·克鲁尼借来科恩兄弟的剧本,却借不来科恩兄弟的才华,挺好的故事,拍得却太平庸了一些。
之后就是19年的《极速车王》了,口碑极好,但既然是“双雄戏”,就难免存在比较,马特·达蒙在片中的表演不如贝尔出彩,而那年奥斯卡影帝竞争激烈,贝尔都没能入选最终的提名名单,马特·达蒙就更是毫无希望了。
一次不行,那就再来一次。在冲奥这件事上,马特·达蒙的尝试次数并不算多,至少比不上曾经的小李和如今的贝尔更有发言权。
今年,马特·达蒙的新作《静水城》又有冲奥的架势。
能不能帮他圆梦?不好说。但我看完全片,可以说一句:
影片拍得很好,马特·达蒙演得也很好。冲奥当然得看缘分,但就水准来说,这片绝对是够格了。
片名里的“静水城”,指的是马特·达蒙所饰演的男主角比尔生活的小城,位于美国中南部的俄克拉荷马州。
俄克拉荷马州在美国各州之中存在感并不算强,除了龙卷风,最出名的大概是它的“深红”属性,简单讲,作为共和党的大票仓,这里大部分的人在投票时会选择特朗普而不是希拉里或是拜登。
换句话说,这个地方是“红脖子”的聚集地,“保守”是这些人的代名词。
马特·达蒙演的比尔,是个典型的“红脖子”,工人身份,普通家境,甚至连外形和穿衣风格都符合人们对“红脖子”的刻板印象。高大、壮实、蓄须,太阳镜和牛仔裤是标配,那件Carhartt衬衫,更简直就是身份的象征。
影片要讲的则是比尔这个美国“红脖子”远渡重洋到法国海港城市马赛想办法给身陷囹圄的女儿脱罪的故事。
换句话说,这部影片的主线剧情并不发生在俄克拉荷马州的静水城,全片中出现的美国人也远没有法国人多。
但我必须得强调的是,影片的片名起得非常精准,比尔的身份属性决定了整个故事的走向,导演汤姆·麦卡锡醉翁之意当然不在法国马赛,而是在自己所生活的美国本土。
回到故事本身。影片中,比尔的女儿艾莉森在马赛留学时被控杀死女友莉娜,获刑坐监,在她意识到自己的案子有了新的转机时,便委托来探视她的父亲比尔帮她联系律师给她脱罪,比尔在被律师告知翻案无望后,孤身一人在马赛找起了证据,并最终帮女儿重获自由。
艾莉森的这个案子,在现实中有原型存在,即著名的“诺克斯案”。
所谓“诺克斯案”是指发生在2007年的意大利佩鲁贾大学的英国交换生梅雷迪斯·克尔彻被奸杀案,此案中,克尔彻的室友阿曼达·诺克斯及其前男友索莱西托犯罪嫌疑最大,并很快被警方拘捕,但在审理过程中,诺克斯多次翻供,并在四年后的2011年最终被无罪释放,法庭给出的理由为主要证据存在瑕疵。
毫无疑问,《静水城》里艾莉森的案子,和诺克斯的案子非常相似,除了人物关系有所变动,案情的走向几乎如出一辙。很显然,编剧在写剧本的时候受到了这件轰动一时的案件启发。
自然而然的,很多熟悉“诺克斯案”的北美观众就把《静水城》当成一部“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来看了,但看完之后,有不少人被激怒了。
原因很简单,影片虽然借用了“诺克斯案”的壳子,但并没有想要踏踏实实地去还原案情,对于案件中的几个重要角色,编剧不但在人物关系上进行了改动,更是大胆地对所谓真相进行了虚构。
“诺克斯案”到现在都是一直没有定论的。虽然绝大多数人都认为诺克斯和她的前男友就是杀人凶手,但证据存在瑕疵,按“疑罪从无”的原则,大家只能接受诺克斯重获自由的事实。
而在《静水城》里,导演则清清楚楚地告诉了观众真相到底是什么。
事实是,对于《静水城》这部电影,北美观众的差评围绕着关于“诺克斯案”的讨论展开,并非常有趣地分成了两派。
一派认为,改编这样的真实事件,以“杀人凶手”的父亲为主视角展开就已经很有问题了,这样的视角会给观众造成一种“凶手无辜”的心里预设,让观众去同情“凶手”和“凶手”的父亲,对于被害者一方来说,非常不公。
另一派则认为,诺克斯已经被判无罪,就应该尊重法律,影片中创作者虚构了艾莉森有罪的真相,或多或少也是对诺克斯的一种伤害,如果她真是清白的,电影这么拍又何尝不是一种诽谤?
这两派,在不经意间,其实也反应出了美国社会当下的某种割裂,立场不同,思考问题的方式也就不同。
我的看法则是,大可以将“诺克斯案”抛在一边,影片既然没强调自己是真实事件改编,那我们便权当它是个虚构故事好了。很显然,导演汤姆·麦卡锡也没有将重点放在所谓的案情上面,影片中艾莉森的案子只是个幌子,麦卡锡想拍的其实是因案子而引发的一系列冲突。
如果这部电影真的是老老实实去拍“诺克斯案”,我猜,马特达蒙不会选择去演,也大可不必让汤姆麦卡锡拍成电影,拍成迷你剧,岂不是更容易一些?
汤姆·麦卡锡和马特·达蒙所看重的,一定是这个故事所能深挖的内在冲突,这种内在冲突可以用我前面提到的一个词来形容:割裂。
在《静水城》里,我们时刻都能感受到这种割裂。
最直观的,是语言的割裂,或者说是文化的割裂。
不会说法语的美国人比尔在法国寸步难行,连给人打个电话,都得找刚刚认识的朋友帮忙翻译。最有意思的是,导演设计了这样的桥段:住在旅馆的比尔听到外面的露台上有人在大声地播放音乐,他让对方调低声音,但对方以“听不懂英语”拒绝了他,后来我们知道,这个“听不懂英语”的人其实英语非常流利。
说白了,割裂不是客观上形成的,而是主观上造成的。法国人可以说英语,但法国人不愿意说,法国人可以去了解美国人,但法国人对此并不感兴趣。
割裂是偏见的温床。见到比尔,法国朋友会问出这样的问题:“你给特朗普投票了吗?”
在法国人的眼里,美国人是一个又一个的符号堆砌而成的,尤其像比尔这样的红脖子,更是会被贴满标签。
导演也用了很多笔墨去刻画了比尔和马赛当地的舞台剧演员维吉妮以及维吉妮女儿玛雅之间的感情,似乎是要说明普世价值观的珍贵,但影片最终导演还是残忍地打破了他所营造的美好,告诉我们,割裂的根深蒂固让普世价值观显得更加脆弱了。
维吉妮愿意接受比尔和自己住在一起,但不代表她愿意接受比尔的“红脖子思维”,当比尔的行事方式和她的行事方式产生冲突时,他们的关系注定破碎。
影片中有句我最喜欢的台词,小女孩玛雅对比尔说:“你是我最喜欢的美国人。”事实上,年幼的玛雅对“美国人”没有什么概念,“美国人”和“法国人”在她心里差异不大,她说自己喜欢比尔,就是简单的喜欢,再真诚不过。
在那一刻,普世价值观超越了割裂,可惜只是一瞬。
割裂还存在于代际之间。
自始至终,艾莉森对父亲都充满了不信任,她不相信父亲能帮自己脱罪,也不愿意告诉父亲真相是什么,在某种程度上,艾莉森利用了父亲对自己的爱与信任,并最终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在法国生活多年的艾莉森显然也并不认同父亲的很多习惯和观念,她的所作所为都不太像是一个来自静水城的美国人,而更像是个法国人了。她会和当地人一起支持马赛足球俱乐部而不是固执地偏爱橄榄球,在餐桌上她会谈性,而不是像父亲那样显得虔诚而拘谨。
影片中,艾莉森丢掉了父亲送给自己印有“静水城”字样的项链,项链不仅成为了影片中至关重要的道具,也似乎暗示着我们:
艾莉森丢掉了静水城赋予她的身份属性。
这里的人是保守的、固执的,但同时也是有原则的、对上帝虔诚的、信奉普世价值观的。
导演没有选择去站边,他展现了比尔这个红脖子身上的种种缺点,但也让观众看到了比尔身上的可取之处。
麦卡锡最想说的或许是,不管你是左是右,是纽约客还是德州牛仔,是美国红脖子还是法国文艺青年,在这个逐渐割裂的世界里,都更加应该选择去拥抱普世价值观。
我很喜欢影片的结尾,风平浪静之后,父亲和女儿坐在自己家的院子里,女儿说,一切似乎都没改变,父亲则说,对我来说这里一切都变了。
对于这对父女来说,不变的是外在的环境,改变的则是内在的心境。
对于美国来说,从奥巴马到特朗普再到拜登,又回到了民主党的天下,但一切都没变吗?当然是一切都变了。
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割裂逐渐形成,也正在加深,乍一看,一切都没改变,实际上,一切都变了。
在这种割裂之下,《静水城》这样的电影就更显得珍贵,它没有选择去拍最讨好学院那群老白男的题材,没有下意识地靠近白左去批判红脖子,而是扎扎实实地讲了一个足够精彩的故事。
麦卡锡没拍出什么特别炫技的镜头,马特达蒙也没贡献多少特别炸裂的表演,但节奏是对的,表演是准的,每一场戏每一个戏剧冲突的设计,都是恰当好处的。
它有点像是老东木这些年拍出的很多电影,固执到自以为是,又漂亮得无可挑剔。
遗憾的是,这样的电影如今已经注定不会被更多人关注了。
俄克拉荷马州的石油工人Bill去法国为女儿伸冤的故事,在过程中差点和一对好心的母女俩组成新的家庭,但结果还是只有他和女儿回到了美国。剧情很像著名的“天使杀人案”,别的评论有说是据此改编的。
俄克拉荷马州的石油工人Bill去法国为女儿伸冤的故事,在过程中差点和一对好心的母女俩组成新的家庭,但结果还是只有他和女儿回到了美国。剧情很像著名的“天使杀人案”,别的评论有说是据此改编的。
今年戛纳上映的《静水城》是一部内容非常丰富的电影,剧情大致改编自著名的“天使杀手”案,但导演并没有单纯聚焦于案件本身,而是在事件之外以马特达蒙所扮演的美国蓝领为视角展示了一个多元社会的文化交流与冲突,而其中足球则在其中扮演了一个相当重要的角色。
今年戛纳上映的《静水城》是一部内容非常丰富的电影,剧情大致改编自著名的“天使杀手”案,但导演并没有单纯聚焦于案件本身,而是在事件之外以马特达蒙所扮演的美国蓝领为视角展示了一个多元社会的文化交流与冲突,而其中足球则在其中扮演了一个相当重要的角色。
静水城:父亲版三块广告牌
同样是一桩命案引起的几家家庭的破灭。不像三块广告牌一样,以戏剧性的冲突表现司法公正与追求正义的内涵。净水河是在平凡琐碎的生活琐事中展现命案背后犯罪人,受害人,第三者背后的家庭以及公众的态度。虽不像三块广告牌的轰轰烈烈,但却十分真实,用细节打动人心。
静水城:父亲版三块广告牌
同样是一桩命案引起的几家家庭的破灭。不像三块广告牌一样,以戏剧性的冲突表现司法公正与追求正义的内涵。净水河是在平凡琐碎的生活琐事中展现命案背后犯罪人,受害人,第三者背后的家庭以及公众的态度。虽不像三块广告牌的轰轰烈烈,但却十分真实,用细节打动人心。
值得注意的法律问题是:第一,亲属隐瞒构成非法拘禁罪的男主是否成为非法拘禁罪的共犯?
记得大一上学期法制史老师讲过,亲属帮助犯罪分子隐瞒犯罪行为的,不应该定罪为共犯,因为把身为犯罪分子的家人供出去,是违反人性也不利于维持社会的稳定,因为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础。
这也是为什么刑法规定亲属帮助犯罪分子自首的,同样符合自首的条件,以此鼓励亲属积极举报犯罪的家庭成员,而不是附加法律条文为隐瞒犯罪分子信息的家庭成员定罪。当然,虽然不构成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共犯,但是可以构成妨碍公务罪等其他罪名。
第二,女儿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的教唆犯?一直强调的是,动机不影响定罪。女儿没有杀害自己女朋友的动机,并不影响故意杀人的定罪。在该情况中,往往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女儿是在吵完架后,让阿拉伯男孩(若共犯成立,则是故意杀人的实行犯)把女朋友永远赶出家门,并支付阿拉伯男孩一条金链子。综合吵架情节,金链子的价值以及永远的字眼,在客观情况的判断下,是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的教唆犯的。但现场并没有录音等直接或间接证据,根据刑法情况存疑时要做有利于行为人的判断原则,以及外国司法90%的合理怀疑标准,女儿是没有证据证明构成教唆犯的。
法国的刑罚制度也值得我们探讨。刑法老师说过社区矫正制度是中国刑罚的一种进步,有利于犯罪分子刑满释放后更好地接触社会,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但此制度在中国仅适用于轻罪。而剧中反映的法国的刑罚制度,则允许犯故意杀人罪的女儿在经过担保后一个月假释一天。
该片节奏较慢,反映了证据采集的过程是在一点点的生活中熬过来的。更告诉我们,在面对挫折时,要把生活点滴做好,坚定目标,才能得到最后的胜利。
这是一个典型的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电影不需要征求本人同意的例子。不知道这个电影故事背景的人可能会觉得它只是一部悬疑片,讲述了一个父亲如何在法国马赛帮助他女儿洗脱罪名,吃了多少苦。但其实这个故事是根据美国惊天跨国大案Amanda Knox 的案件改编的。这个案子在美国和欧洲都很有名,纪录片有拍过很多,随便搜一下都能看到。因为是一个很曲折的案子,历时很久。
这是一个典型的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电影不需要征求本人同意的例子。不知道这个电影故事背景的人可能会觉得它只是一部悬疑片,讲述了一个父亲如何在法国马赛帮助他女儿洗脱罪名,吃了多少苦。但其实这个故事是根据美国惊天跨国大案Amanda Knox 的案件改编的。这个案子在美国和欧洲都很有名,纪录片有拍过很多,随便搜一下都能看到。因为是一个很曲折的案子,历时很久。
Amanda Knox 本身是从美国去意大利念书,室友突然被杀,她和她男友最初被认为是第一嫌疑,也曾被判入狱,但后来几经转折,她终于被放出。因为在意大利审判,开庭,取证,而主人公却是美国人,可以想象她本人的家庭多么焦急,但作为普通人,真的是很难使上力气。《静水城》这部电影其实对此描述得很好,即使片中的父亲经历的挫折并不一样,是杜撰的,但那种曲折和无力感绝对是相似的。他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去欧洲看女儿,想一切办法证明她的清白,但这位父亲只是蓝领阶层,并不富裕。而且片中也提到了父亲本身也是有很多问题,最终给人的印象是有父必有其女,又是一个遗传的结果。
现实中本片的曲折原因之一是,Amanda Knox 本身确实是生活中有很多个人问题,给别人留下的印象不是很乖,并且她的男友做的一些证词对她不利,而且后来第三个嫌犯的DNA又跟现场的不匹配。
影片最终的结论也与真实情况不同。片中阿比盖尔·布雷斯林 (Abigail Breslin)出演的Allison最终被证实确实是指示别人杀了自己的室友,但现实中Amanda Knox 从未承认过,也没有确凿证据证明Amanda Knox 与室友被杀有关。她始终坚持自己是清白的。
Amanda Knox在《静水城》发行后,也接受了很多媒体采访,表示《静水城》的电影创作者、导演、卡司和片方都没有跟她联络过,也就是说这个故事虽然根据她的故事改编,但加入了很多其他杜撰的内容,并没有征求她的同意。可是从法律上讲,本片确实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也没有任何名字与Amanda Knox案件里相同,甚至案发地都是从意大利改成了法国。可是,只要知道Amanda Knox案的人一看就知道是她的案子,因为这个案子太大又太独特了。影片的结论的确会再次让人怀疑Amanda Knox的清白。
不过,正如之前说的,不管Amanda Knox及家人如何提意见,她能做的只能是接受采访表示她不知情本片,也没有人找她征求意见,更不同意本片的结论。可是她没办法告片方,影片不仅上映,还有参与戛纳影展。马特达蒙的表演也受到好评。
微博上前几天说的操场案也是一样,如片方像这样去改编,即使下了与现实不同的结论,也是完全可行,不需要跟当事人打招呼的。
这个片目前已经可以在线点播
平时很喜欢看罪案相关的内容,所以片子看到一半就意识到了主故事线索是改编自“天使杀手”Amanda Knox一案。只不过涉案女儿的家庭环境从小康中产变成了南方底层红脖,发生地从意大利转到了法国马赛,现实中遇害的英国妹子和牵扯进案子的美国姑娘也不过是室友关系,并非情侣。
讲点电影里觉得有趣的部分,把家庭环境和男主
平时很喜欢看罪案相关的内容,所以片子看到一半就意识到了主故事线索是改编自“天使杀手”Amanda Knox一案。只不过涉案女儿的家庭环境从小康中产变成了南方底层红脖,发生地从意大利转到了法国马赛,现实中遇害的英国妹子和牵扯进案子的美国姑娘也不过是室友关系,并非情侣。
讲点电影里觉得有趣的部分,把家庭环境和男主性格刻意设定为来自南方、直率鲁莽、不善社交的底层红脖民工形象,应该是为了更好地体现那种身处一个文化上相对排外的异国环境的无助和迷茫感。意大利和法国的共同点在于都很坚持自己的语言环境,但意大利人还是相对热情,不会法语在法国真的寸步难行。向来觉得受到欢迎处于世界中心的美国人突然成为“外地人”,失去了优越性,这种身份处境上的置换与结尾领导热情发言,人民欢迎回家形成鲜明对比。看来天下乌鸦一般黑,在外只能靠你自己没人管你死活,一旦救回来了都是集体功劳。
片中也涉及到了欧洲人对美国政治的普遍的片面化了解(比如投不投川普、是否控枪),讽刺美国向来横冲直撞没法真正放下身段和骄傲融入别国文化,也讽刺了欧洲公检法系统的疲软和治安问题。今日辱美辱法2/2。
父亲的角色和他的赎罪是本片一条重要的线索。想到马达现在已经开始演爹了顿时感觉自己也老了?? 和大部分重组家庭爱另一半然后爱屋及乌地爱对方孩子的过程不太一样,我倾向于Bill是因为爱Maya才爱她的妈妈。而他对Maya的爱来自于对自己女儿多年疏于照顾和交流的愧疚:他照顾Maya,接送她上下学,带小零食,给买球衣,配看动画片,甚至带去看球赛……这些他可能从来没有为Alison做过的事,他从来没有扮演好的父亲角色,这些间接导致女儿远走他乡又“蒙冤”入狱的罪,都在Maya身上得到了救赎。一个比较感人的点是在被迫离开前,Bill特意和Maya说了I love you,这是一个父亲对两个女儿最深沉的歉意和爱。赞一波小姑娘的演技,把早熟又早慧又渴望父爱的小女儿形象很好地展现出来了,表演又自然,她哭的时候我都要哭了??她面对警察坚持不翻供,也是因为她真诚地爱着Bill,像任何一个朴素地爱着父亲的小女儿。当然,影片的最后我觉得还是蛮残忍的,亲女儿是得偿所愿了,可怜Maya得到了父爱又失去,到头来不过是镜花水月梦一场。
亲女儿Alison的演员也是童星出身,演过《阳光小美女》和《姐姐的守护者》,也算是女儿专业户了。现实中的Amanda到底有没有罪到今天还是一个谜,但她好歹也得偿所愿回国了,还出了传记。真实事件里最可怜的还是无辜的英国留学生,年纪轻轻就命丧他乡。Life is brutal,珍惜生命,珍惜身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