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觉得能跟《御赐小仵作》比比,后来觉得跟《锦衣之下》不相上下,再后来觉得,我有过这种念头就是对二者的侮辱。
什么叫做用脚写剧本,什么叫做编剧用自己的心情决定剧情,这部剧体现得淋漓尽致。
弹幕说喜剧片不要计较剧情。这已经不是不带脑子可以忍受的程度了,剧情离谱到了人神共愤的程度。我一开始觉得反派是工具人,编剧想他什么时候黑化就什么时候黑化,想他什么时候洗白就什么时候洗白
开始觉得能跟《御赐小仵作》比比,后来觉得跟《锦衣之下》不相上下,再后来觉得,我有过这种念头就是对二者的侮辱。
什么叫做用脚写剧本,什么叫做编剧用自己的心情决定剧情,这部剧体现得淋漓尽致。
弹幕说喜剧片不要计较剧情。这已经不是不带脑子可以忍受的程度了,剧情离谱到了人神共愤的程度。我一开始觉得反派是工具人,编剧想他什么时候黑化就什么时候黑化,想他什么时候洗白就什么时候洗白。后来觉得主角也是工具人,编剧想他死就死,想他活就活,想他受伤就受伤,想他复原就复原。观众的脑子算个什么东西?
什么叫悬浮,这他娘就叫悬浮。
心很痛 ,原来一个电视剧也能和我道不同不相为谋。更痛的是编剧的放飞自我,尴尬的剧情逻辑,靠仁德就能评定东汉末年的乱世吗?桓灵二帝,亲小人远贤臣,早已生灵涂炭,民不聊生,仁德能拯救强弩之末吗?当然不能。最恶心的是曹操手下的名将名士都心向汉室然后还能凭曹丕一己之力践祚?真以为南方吴蜀不在对北方虎视眈眈啊。最后想送一句新三国里曹操的话,“圣人之道要是管用的话,圣人早就自己一统天下了。”这电视剧可以
心很痛 ,原来一个电视剧也能和我道不同不相为谋。更痛的是编剧的放飞自我,尴尬的剧情逻辑,靠仁德就能评定东汉末年的乱世吗?桓灵二帝,亲小人远贤臣,早已生灵涂炭,民不聊生,仁德能拯救强弩之末吗?当然不能。最恶心的是曹操手下的名将名士都心向汉室然后还能凭曹丕一己之力践祚?真以为南方吴蜀不在对北方虎视眈眈啊。最后想送一句新三国里曹操的话,“圣人之道要是管用的话,圣人早就自己一统天下了。”这电视剧可以不谈历史,只开脑洞,可这编故事得有逻辑。
既然如此不讲逻辑,又何必非得拉回历史,你为啥不编一个汉献帝中兴汉室,平定中原,南渡长江,西抚汉中,一统天下,汉朝再来四百年呢?
为了渤哥追来看的电影,老实说,真的是硬着头皮看下去的,不过看到最后,突然觉得这部电影拍得很高明,把社会很多真实的层面展现或者夸张地表现出来,看到唏嘘之处竟会觉得有点心酸地想要流泪,人生好像真的就是如此,有无奈,有颓废,有人情世故,有纠结和欲望。我们曾经在乎的,曾经耿耿于怀的,可能瞬息之间就化为乌有,40万的金钱,一伙人处心积虑想要得到,努力的过程中有失败,有机遇,在最接近成功的那一秒你可能还
为了渤哥追来看的电影,老实说,真的是硬着头皮看下去的,不过看到最后,突然觉得这部电影拍得很高明,把社会很多真实的层面展现或者夸张地表现出来,看到唏嘘之处竟会觉得有点心酸地想要流泪,人生好像真的就是如此,有无奈,有颓废,有人情世故,有纠结和欲望。我们曾经在乎的,曾经耿耿于怀的,可能瞬息之间就化为乌有,40万的金钱,一伙人处心积虑想要得到,努力的过程中有失败,有机遇,在最接近成功的那一秒你可能还是会失去。突然就想到了极限挑战,得就是失,失就是得,先就是后,后就是先,在乎那么多却敌不过命运,一句很精辟的话:这就是命呐。最后老萝卜得到了朋友偿还的40万,走在街头竟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干嘛,然后一个熟悉的井盖,40万又被抢了!!!......导演,你出来,我们来聊聊人生:D
就是太戏谑,太夸张,但这些又让这个电影颇具魅力,有时候感觉自己在在跟导演聊天,又像是在看一本书,就像一个高明的人在讲故事,而我在认真听。故事或许是假的,但感情是真的。长到这么大,终于慢慢理解谐星,理解所谓喜剧就是最大的悲剧,我们选择笑是因为我们知道哭,我们选择搞笑是因为我们已经历经过苦难,苦的就是甜的,甜的就是苦的,我又有一个不成熟的感慨,人活这一辈子,到底是图啥呀?
最后,还是要给渤哥鼓个掌,演技是真棒,做人也是真棒,从鸡条爱上您的,然后又知道大信信也喜欢您,我真是很开心,立一个flag:我要把渤哥的电影追完O(∩_∩)O
这部电影真的很好看,里面的小傲堪称神童,引的我哈哈大笑,笑过之后又能引人深思。在看整个电影的时候,我基本是笑得,然而最后我哭了,只想说既然赋予了孩子生命,就请好好的陪他们长大,不然孩子也是会愤怒的! 这部电影我觉得非常好看,很有意思,小宝小小年纪演技那么好,真的很厉害!希望小宝越来越好,给我们带来越来越多像愤怒的小孩那么好看的电影,谢谢! 过年期间在放才跟着看一下 一大堆大咖陪着俩小孩一起
这部电影真的很好看,里面的小傲堪称神童,引的我哈哈大笑,笑过之后又能引人深思。在看整个电影的时候,我基本是笑得,然而最后我哭了,只想说既然赋予了孩子生命,就请好好的陪他们长大,不然孩子也是会愤怒的! 这部电影我觉得非常好看,很有意思,小宝小小年纪演技那么好,真的很厉害!希望小宝越来越好,给我们带来越来越多像愤怒的小孩那么好看的电影,谢谢! 过年期间在放才跟着看一下 一大堆大咖陪着俩小孩一起逗乐 有点公路小鬼当家的味道 不带脑子看看还是挺乐呵 反正就是最老套常规低级的喜剧方法 话题有点意思 关注小孩的孤独与老人的寂寞 只是这片也没想在这方面有什么探讨 最后简单升华一下已是极限
致敬宝哥的作品,作为宝友去看会有更深的感受。只要轻轻松松的看就好,不谈什么演员剧情,有宝哥就够了。贯穿全片的宝哥的音乐很好烘托了剧情,处处充满了宝哥的元素,电台里宝哥的访谈,房间里的海报和卡带,宝哥的演唱会,想改变历史而无能为力都让我忍不住感动流泪。片中也体现出创作的小心思,影片开始男主看app上合照的发布时间是6月7日,嗯,宝哥的生日。只是,我们都在变老,而宝哥
致敬宝哥的作品,作为宝友去看会有更深的感受。只要轻轻松松的看就好,不谈什么演员剧情,有宝哥就够了。贯穿全片的宝哥的音乐很好烘托了剧情,处处充满了宝哥的元素,电台里宝哥的访谈,房间里的海报和卡带,宝哥的演唱会,想改变历史而无能为力都让我忍不住感动流泪。片中也体现出创作的小心思,影片开始男主看app上合照的发布时间是6月7日,嗯,宝哥的生日。只是,我们都在变老,而宝哥永远那么年轻。
原载于 个人公众号:一只开山怪(或搜索:herringcat)
1/15/2019已更新
------------------ 原载于 个人公众号:一只开山怪(或搜索:herringcat) 1/15/2019已更新 ----------------------------------------- 5/9再更新: 本文诸多资料均来自外网,我没有翻译的义务,我的义务是陈述我的观点。所以本文有多处英文,如果你看不懂英文,或者不习惯看英文,请不要继续阅读,直接关掉。不要看完了还告诉我,为什么你不写中文。 语言,国家,身份,交流,失败的交流,无数打开的和封闭的边界,定义,范畴,主角不断为自己宣称的一个又一个流动的身份,任何一个都无法真正实现的身份,暴力,理解,刻意和无心的伤害,接纳和排斥,我们和他们,历史,战争,创伤,被抛出的问题和被切走的镜头,隐没在镜头与镜头之间不知道是否存在过的回应。刀被交还,归属的幻觉被打破,但一切最后都消融在众人狂欢的音乐舞蹈里,说 语言,国家,身份,交流,失败的交流,无数打开的和封闭的边界,定义,范畴,主角不断为自己宣称的一个又一个流动的身份,任何一个都无法真正实现的身份,暴力,理解,刻意和无心的伤害,接纳和排斥,我们和他们,历史,战争,创伤,被抛出的问题和被切走的镜头,隐没在镜头与镜头之间不知道是否存在过的回应。刀被交还,归属的幻觉被打破,但一切最后都消融在众人狂欢的音乐舞蹈里,说出来和没被说出来的话都在此刻失效了。不算回答的回答,没有结束的结束。 前年看这部电影就觉得男主演看上去特别像我外公。外公今年四月去世了,今天课上又放这部电影,感觉有种有点难过的亲切。 放完电影和导演zoom一小时问答,很巧,她现在正在保加利亚拍下一部电影。因为整天都在试图说保加利亚语她的英语变得生疏了,问答用德语进行;于是一个暑假过去德语变得生疏的我沉默了整个问答环节。刚看完电影立刻亲身经历电影里呈现的交流和语言的问题,很奇妙。 大家好,我是笔芯,今天跟大家聊一部电影《code blue》剧场版。 电视剧《code blue》从08年至今一共拍了3部,最低的一部豆瓣评分也有8.4,当然相比于冰冷的数字,主演成员表中山下智久、新垣结衣、户田惠梨香、笔芯、喵酱等这几个名字可能更有说服力。 大家好,我是笔芯,今天跟大家聊一部电影《code blue》剧场版。 电视剧《code blue》从08年至今一共拍了3部,最低的一部豆瓣评分也有8.4,当然相比于冰冷的数字,主演成员表中山下智久、新垣结衣、户田惠梨香、笔芯、喵酱等这几个名字可能更有说服力。 看了第一集,天雷滚滚,不知道这个时代是怎么了,不会好好的拍正儿八经的玄幻剧了,编剧自己打开第一集看看,不觉得你的台词尴尬么,第一集就全家桶肯德基,东一斧头,西一棒槌,玄幻剧中的年轻人就应该像个神经病一样的嚷嚷个不停么,吴奇隆是怎么了,喜欢这种东西,浮躁什么,能不能沉下心来,好好讲故事,好好做电视剧,就这还卫视周播,摸摸自己的良心,这种东西,对得起观众么, 看了第一集,天雷滚滚,不知道这个时代是怎么了,不会好好的拍正儿八经的玄幻剧了,编剧自己打开第一集看看,不觉得你的台词尴尬么,第一集就全家桶肯德基,东一斧头,西一棒槌,玄幻剧中的年轻人就应该像个神经病一样的嚷嚷个不停么,吴奇隆是怎么了,喜欢这种东西,浮躁什么,能不能沉下心来,好好讲故事,好好做电视剧,就这还卫视周播,摸摸自己的良心,这种东西,对得起观众么, 一个过气画家和一个面对过气画家出了各种主意的经纪人的故事,过气画家最后遇到困难要大笔的资金,听从了经纪人的建议假死,然后作画卖钱过上了好日子,结果被昔年的一个徒弟契而不舍的追到了藏身之处,并揭发他们,没想到揭发后身价更涨了的讽刺故事 。 与导演的前作《杰出公民》相比,结构没有较大的突破,有的只是这个过气画家和经纪人之间的人物故事可以做文章,但是前者的文章又做的有些突兀,而且人物情 一个过气画家和一个面对过气画家出了各种主意的经纪人的故事,过气画家最后遇到困难要大笔的资金,听从了经纪人的建议假死,然后作画卖钱过上了好日子,结果被昔年的一个徒弟契而不舍的追到了藏身之处,并揭发他们,没想到揭发后身价更涨了的讽刺故事 。 与导演的前作《杰出公民》相比,结构没有较大的突破,有的只是这个过气画家和经纪人之间的人物故事可以做文章,但是前者的文章又做的有些突兀,而且人物情感上的转折很硬,就是平白无故就原谅了,仅仅只是因为利益吗?也并不是,因为从原谅艺术家到给他伸出援手还是隔了一段时间的,所以看着就怪怪的。 这几年,小语种悬疑片依靠缜密的推理和一波三折的剧情在国内异军突起。 比如西班牙的《看不见的客人》《海市蜃楼》,以及印度的《调音师》等作品,都有着不错的票房成绩和口碑。 这几年,小语种悬疑片依靠缜密的推理和一波三折的剧情在国内异军突起。 比如西班牙的《看不见的客人》《海市蜃楼》,以及印度的《调音师》等作品,都有着不错的票房成绩和口碑。 多次改档,最终定档中秋,本身电影属于阖家欢喜剧,所以也算是符合中秋团圆的调性。 现场采访时有人问导演,怎么看剧本整体穿越包括时代背景与《你好,李焕英》的剧本有点相撞,导演说,其实两个剧本是几乎同时创作的,只是李焕英先被拍了出来,所以只是巧合,当时并不知道李焕英这个故事。 多次改档,最终定档中秋,本身电影属于阖家欢喜剧,所以也算是符合中秋团圆的调性。 现场采访时有人问导演,怎么看剧本整体穿越包括时代背景与《你好,李焕英》的剧本有点相撞,导演说,其实两个剧本是几乎同时创作的,只是李焕英先被拍了出来,所以只是巧合,当时并不知道李焕英这个故事。 我信,其实说白了,李焕英的故事也并没有什么特别优秀的点子好借鉴的。说回我们这个电影。主角小伍因为阴差阳错一次穿越时空,导致了父母错过了相识,又怕父母错过就没有了自己,于是乎开始了后面不停来回穿越,最后见证父母爱情的故事……怎么样,整体的故事设置其实更像《回到未来》和《乘风破浪》不是吗?和李焕英有啥关系?但是这么设置其实也有风险。来回在过去与现在交替,就会有“祖父悖论”的存在,可是电影又用喜剧的形式将这个影响效果给掩盖了,让编剧可以不将脑力浪费在逻辑辩证里,全情投入进情感和喜剧效果的氛围营造,这点其实还蛮有意思的,不仅编剧,观众也可以不用较真比较了。 但是这么设置其实也有他的缺点,那就是故事内容容易有割裂感,导演其实也想到了这点,没记错的话,全片小伍一共穿越回去了六次,所以导演设置了母亲的日记和父亲的日记两个介质来推动故事进程,前半部分母亲视角父亲戒指,后半部分父亲视角母亲戒指,但是仔细看可以发现,导演并没有很明显的进行不同视角的不同体现,甚至其实一直在混用视角,而且第三次的穿越也就是技巧大赛那次的设置如果是为了作为串联整个故事父母视角两部分的连接桥,那突兀的回去的理由,让这个桥其实没有起到链接的作用。第两次穿越完,本身爱情的故事就结束了,导演用了一个非常不错的片段闪回凭一段曲中舞将整个相识相恋相爱结婚怀孕的过程省略了。所以可以想见到导演的故事重点并不在爱情,而是后面的亲情温情部分,那么中间这次技巧大赛做戒指就成为了很重要一个后续故事展开的起点,然后这一块其实没有做到顺畅和出彩。以及小伍后续寻死的理由也来的有点牵强,导致故事最后主题的升华相对来说有点力不从心。 接下来说说做的好的地方,好的喜剧一定是笑中带泪的,让你或泪或笑,穿插体验情绪的来回反转,开心麻花(这里特指话剧)的本子在这块一直做的不错,后面两次生产的悲情情绪烘托中间插入了小伍回去放避孕药,劝打胎的喜剧情节,其实做的是相当顺滑的。然后就是一些细节镜头的处理,类似病床上父亲的中指(这个一闪而过),小伍计算回去日子时展现的数学能力等都是一些不错的埋的点。包括最后结局那段超现实的打球片段,也是一个我认为特别棒的设定。 演技部分,其实除了常远的“稳定”发挥之外,魏翔和马丽还是继承了《杀手》中优秀的演技的。马丽的表演其实属于喜欢的很喜欢,讨厌的不待见的风格,大大咧咧咋咋唬唬,舞台感爆棚。而魏翔我一直以为他是利用浮夸的细节来展现人物特点的一把好手,直到这部戏最后老伍上台致辞那段,才看到,原来魏翔,也可以把人物情感处理的那么细腻。最后不得不说下本片我认为最亮的仔——强哥贾冰。贾式表演风格,无论是小品还是电影,总是有那么一种力量,将别人的喜剧点用自己的风格气质成倍的反打给观众,以扩大喜剧效果,我愿称之为“太极喜剧”,本片贾式笑果依然在线,可以抱有期待。 所以这是个优点明显,缺点拧巴的大团圆喜剧,抛开各种网络上的成见,其实论内容是可以在中秋档买一张票去享受两个小时的欢乐时光的,毕竟生活没有那么快乐,那就看点有意思的欢乐一下,个人认为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终于把【阳光之下】这部剧看完了,这一个月来好像自己一直都没有把这部作品放下过,清醒的时候,睡着的时候,都会有一个声音在我心底存在。每到这时,我心里就觉得能写出这样小说的人,该有多幸福。看着自己一字一字敲下的文字被无数人在深夜阅读,在深夜思考或悲伤或欣喜,所有情绪都被这些文字牵引着。此刻,我觉得能参与这部剧的创作的人也好幸福,全身心成为另一个人,穿他穿的衣服,说他说的话,感受他的灵魂,走完他的 终于把【阳光之下】这部剧看完了,这一个月来好像自己一直都没有把这部作品放下过,清醒的时候,睡着的时候,都会有一个声音在我心底存在。每到这时,我心里就觉得能写出这样小说的人,该有多幸福。看着自己一字一字敲下的文字被无数人在深夜阅读,在深夜思考或悲伤或欣喜,所有情绪都被这些文字牵引着。此刻,我觉得能参与这部剧的创作的人也好幸福,全身心成为另一个人,穿他穿的衣服,说他说的话,感受他的灵魂,走完他的一生历尽他的劫数。历时几个月的成果,虽然辛苦但是遇到它的每个人都在认真对待这部作品,不管是好的声音还是不好的声音,都是对这部作品的关注和喜爱。因为世界太快,有人热衷享乐有人忙于事业,遇见这部作品并全身心投入去欣赏它,这何尝不是一种缘分。我自己是有这样一个习惯,遇到非常钟爱的作品时,就会在深夜一个人把它看完,然后记下自己内心在当下的所有感受。所以,这些文字,都是我自己对这部作品的喜爱和理解。如果某个角落里的你,也看到了这篇文章,并且很喜欢,那我会非常开心。如果不喜欢,也不要紧。某一天微博热搜上出现掌中之物这四个字,我愣了一下但没点进去看,后来接着几天掌中之物这四个字又赫然出现了。这几个字眼太特别了,我实在忍不住就点进去看,才知道原来这是一部小说。已经翻拍成电视剧了,里面是书粉和剧粉对它的讨论,我粗略看完,被它的题材和剧情吸引到了。因为这是我未曾看过的小说题材,文章扉页上的简介太吸引人了,一个心狠手辣的男人,一个不屈不挠的灵魂。我实在太好奇,就去找了这本书的小说资源,开始一章一章看,这中间所有的情绪现在想来已经不是很确切了。但好像从遇见它开始,自己就一直在熬夜,每到深夜,总是忍不住再细细品读一下,生怕自己错过哪一个情节哪一句对白,就漏掉了小说人物的情感。后来,在殷殷期待中,剧终于开播了,掌中女孩们终于等到了,真的好开心。我就这样一集一集地期待着一集一集地看着,看到今天看到此刻终于完结。内心五味杂陈就用这些文字来当做对它的告别。因为看过小说 所以还是想用何妍和傅慎行沈知节来称呼他们 希望大家不要介意可能会有一些小说中的情节 也希望大家不要介意我想先谈谈沈知节。第一次见他是在夜晚,一个亡命天涯的街头小混混,对于何妍的求救他一脸冷漠,那一刻就知道他根本没有觉得欺辱一个女孩是什么不正常的事情或者说是什么他不能做的事情。他默许自己的手下凌辱了这个对他根本无害的女孩,只是他没有料到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子也没想到自己会栽在这样一个看似柔弱的女子手里。他受了重伤被警察追捕最后坠崖,这一切看起来都是顺理成章的结局。但戏剧艺术的真正魅力就是它的不可预料之处。七个月后,他再次归来从一个已经被宣判为死刑的匪徒变成坐拥千亿身家的傅氏总裁。重获新生之后原本可以选择重新活过。从社会底层爬到金字塔的顶端这不是他一直想要的吗,可他不会安稳地开始新的人生,因为他是沈知节,他的世界里只有背叛报复仇恨这些阴冷的字眼 因为他一直都是这么活过来的,他无法接受自己毁于一个女人手里。 于是他重回何妍的世界对她展开了疯狂的报复他也不屑于在她面前坦露真实的自己,告知自己的身份让她恐惧害怕以及顺从屈服。何谓疯狂的报复呢,把光洁的她一步步扯入他的地狱之中。他是眦睚必报的人也是极其聪明冷静的人 ,他知道对于这样一个女人,折磨她最好的方式就是让她一步步走入自己的世界之中 经历那些她从未见过的冷血与狠厉没有什么再比这样的伤害更能让人痛不欲生了。他的确得逞了,面对他的威胁 他的逼迫她都没有反抗相反她就一直咬牙坚持着。他原本以为她会先疯掉却没想到这是一个如此坚韧的女孩她不求饶也不反抗。只有一个信念就是要保护自己的家人让他们都好好活下去 。两人就在这样的游戏中一步步靠近彼此 她越来越熟悉他他的性格他的脾性他的残忍他越来越在意她 连自己都难以置信自己竟然也会在意别人 后来他爱得彻骨又卑微不惜把自己的命也给了她。可直到生命最后一刻 他仍然没有得到她的爱情沈知节,他这一生,无父无母,无依无靠,整夜行走在黑夜之中,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生怕行差踏错一步,朝夕殒命。除了没有一个良好的出身和优质的教育其实他的人生并没有那么不堪,或者说倘若他有像梁远泽那样的出身和教育 或许他会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也能干干净净地站在何妍面前说一句你好。 当然我知道一定会有人说 这世上比他更惨的人还有好多他们都没有像他一样作恶多端 譬如小武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当然这点我也很清楚 他的原生家庭他的成长环境都不是他草菅人命滥杀无辜的借口和理由 只是我们必须明白造物主创造出的灵魂千奇百怪各有特色 除了那些温暖美好的灵魂 人性中的阴暗面我们一样需要去探索去了解这世界也许正因为这数不清的特质才如此迷人他从未遇见过像何妍这样的女孩冷静聪明机智勇敢 他在她身上像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可她就像太阳一样耀眼而自己就只能一直活在黑暗中苟且 她有清白的出身良好的教育受人尊敬的职业忠贞的爱人和疼爱她的父母。她这样的人如果不是因为那次该死的偶然 怎会闯进他的世界 他在报复的过程中一步步慌乱他臣服于她的勇敢坚强 她像另一个自己 美好得不像话 他一生中第一次遇见一个这么懂他的人 能够看穿他的冷漠与脆弱 他要紧紧和她靠在一起 汲取着养分憧憬着光明 好让自己不再那么流浪亡命之徒最忌温情,可他就是这么爱上了她,寻不到理由找不到根源他爱上了她可是他生平第一次碰到这类情况他手足无措 他只会禁锢掌控她把她留在身边宁愿看着她一天天枯萎也不愿放她离开他以为这就是爱他只能想到这样的方式去表达他的爱情 其实没有错 谁不想和自己爱的人相守在一起 可是他错过太多了 二十年的时光他全部错过了 何妍的人生里面是从未有他这样的人的存在可能的 他不懂她为什么读一本《乱世佳人》会流泪 他不懂她为什么喜欢堂·吉诃德他不懂她的世界她的三观他全部不懂可他又极其聪明他知道她不过是虚与委蛇罢了 她并未动心也没有喜欢上他 她只是惧怕只是想逃离 只是想利用他的爱放过她 这些 他全都知道 可是爱情是没有理智可言的在爱情这场博弈里面 他先动了心她便占得先机他迷恋她的身体想通过身体的亲近来赢得她的心他们赤裸相对日夜厮磨地度过一天又一天他会把手自然地搭在她的腰间她会对他嗔恨地撒娇恍若热恋中的情侣日日夜夜 情根深种每当看着那些美好片段时候我会觉得沈知节应该是满足的 对于他曾经拥有过的那些欢愉那些爱意那个有温度的自己那个会卸下心防的自己 他是满足且幸福的 拥有了那些时光那些记忆 已经能让他在面对死亡时少很多遗憾 多一份从容与解脱因为 与得到本身相比 曾经拥有过已经非常美好且值得了。他有重新来过的机会他遇到了自己爱的人 有了自己的孩子 那些小时候未曾得到过的幸福时刻 不论真假 他在何妍身上都领悟到了 想到这里 我为他感到高兴。我也会想他为什么偏偏爱上何妍这样的女孩但凡他爱上一个傻傻的笨笨的女孩 他都不会有这样的下场 但 他是沈知节啊 他怎么会爱上那种姑娘呢他虽然是小混混但并不纵欲于男女之情 他看不上她们的讨好与无知 也不会接受和自己一样挣扎的灵魂 人永远只会被自己的渴望所吸引。何妍就是他的渴望他的救赎。他会仰视她 想要与她并肩站在一起成为人人艳羡的金童玉女 他爱上的本身就是何妍的那份特别 所以他的宿命也逃不过荒凉。狄金森的那首诗,好像是为他而做的一样:“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可如今,太阳把我的寂寞,照耀得更加荒凉”。彭冠英的演技 让我落泪那么真那么痛他哭红了双眼,流着眼泪,一言不发,隐忍着问了一句:“如果我之前没做过那些伤害你的事情,你是会喜欢我的,对吧”。他就像一个卑微乞求爱的孩子,他的模样我心疼。他一生最恨欺骗和背叛,可在亲眼目睹了何妍的背叛之后,还是一心想要带她走,渴望得到她的一丝丝愧疚,可他等来的是何妍亲口说出的从未爱过他,一切不过是他一个人的美梦罢了。可他却会为了一个吻就原谅她,内心还是期冀着这个女孩心里能有自己的一点点位置,哪怕她是虚情假意哪怕一切都是她的伪装,他也愿意自欺欺人地活在那片刻真切属于他的温存。我想,他在慢慢学会爱。两个人把一切都说开了的时候,他说自己不是生下来就是人渣,何妍说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比你经历过更多的痛苦和磨难,这些都不是他做完坏事之后的开脱。他眼睛直直看着她,不作任何辩解,那一刻我想他知道阿妍说的话没错,他知道阿妍一直都是这样想的,她说的没错,可他也知道,自己没有必要去和她解释自己的选择,她是比任何人都要了解他的,自然对他过往的遭遇是有同情的,可她是个三观极其正直的女孩,是非对错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他的出身成为了他的原罪,这在阿妍的世界中是不可接受的。即使他们曾有过那些日日夜夜在一起的时光,即使她有一具早已和他熟识的身体,即使她的身体里有着联结他生命的种子,阿妍始终没有一刻想过要忘记一切,和他缱绻一生。在阿妍的世界中,从一开始就注定,他们两个人永远都会是平行线,平行线即使在无限接近,也永远不会相交。平行线,真是一个决绝的词。他把礼服上的腰带系在何妍身上时候,那样的小心翼翼,他拼尽全力要把她绑在身边,他又哪里舍得伤她一分一毫,他紧紧拥着她低下头闭眼吻着她的额头,环手抱着她说要和她一起生活,他最后冲开那扇门想要看她最后一眼时望着她的眼神他眼中的爱意,不甘,猜忌,挣扎,困惑,绝望,我全部都感受到了。他冲破门想要看她最后一眼,想要死在她的面前,其实是因为自己的一切已经崩塌了,他最爱的人从未爱过他,他看做兄弟的人背叛他,他一起长大的真兄弟被炸死,到此,他的人性世界已经全部崩塌了。世界上再没有人关心他了,世界只剩下和他无关的人和恨他的人。死亡不是肉身的毁灭,而是一个人从人们的记忆里遗忘,才是真正的死亡。他不在乎肉身如何泯灭,只想在这个既定结局到来之前,最后看一眼还活着的、他心里最牵挂爱着的人。他给了她贪婪又虔诚的爱情。那个异国夏天挂在树上电风扇吹着的婚纱是他短暂的一生中离爱最近的时候。彭冠英,有幸遇见过这个角色,而我,有幸因为这个角色让你住进了心里。爱上何妍这样的女孩 应该是人之常情 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女子很多 可像她这样有胆量与心机待在他身边的人实在是罕见她会在面对歹徒凌辱的时候心里坚持要活下去的念头 光是这份勇气和理智就很难得她会在面对傅慎行的威胁恐吓时委曲求全因为她最爱的就是她的家人啊她有太多需要顾及的地方 她是那么善良的人她会在自己学生因为帮自己的忙而被傅慎行的手下打个半死的时候内心愧疚无比 她是那么赤城的人她会在即使自己都身处黑暗之中还是对身边的人对周围的人都温声细语 好似一切如常的模样 从未故意坦露自己的不幸反而还会去保护那些无辜的人 她有着一个那么温柔又美好的灵魂这样的女孩 他怎会不心动呢我想大概所有人都会很爱很爱何妍吧 但对于她的情感大家都有自己的美好幻想 我也一样无数个深夜思考 站在她的立场上切身思考她对沈知节的情感到底是什么 除了那些憎恨厌恶 一定也是有别的什么吧。作者说:“我笔下的何妍从未爱过傅慎行”,庆幸的是她从未爱过他,遗憾的是她从未爱过他。我曾在好多日夜里反复思考纠结阿妍对沈知节的情感,即使她那么冷静理智,明了平行线永远不会相交的道理,可她终究都是个女子,和他在一起的那些日子会成为她漫长人生中一道刺青般的存在,渗入骨髓侵入血脉。她一定忘不了曾被他禁锢着的憎恨,也一定忘不了他疯狂爱恋时候的悸动。小说中让我觉得其实可以不必那么纠结的一点是,她最后把那个孩子生下来了。那个他摸着肚子说这是他最后的一点人性让她别伤害的孩子,那个他愿意用自己的死亡换来的生命,那个在彩超室里看到的长手长脚的婴儿,那个日日夜夜将会躺在她身边陪她经历所有的骨肉至亲,那个成为她生命中无比珍贵的存在的孩子,那个眉目中将会有他影子的孩子,那个和她的血液联结在一起的孩子,那个时刻提醒她沈知节曾存在于她生命中的孩子。看到这一段,我内心竟然会有一丝庆幸,庆幸她有了这个生命,这个旺盛的美好的崭新的生命,他会在阿妍的精心爱护之下长大,会长成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得到他的父亲未曾得到过的爱,成为他的父亲未曾成为的人。这对于沈知节来说,是圆满的。这对于阿妍来说,(我不敢妄加揣测)只希望对于阿妍来说,她是不后悔这个决定的。她那么善良,对于自己子宫中孕育的这个健康完整的生命,该有多么不忍。微博中看到了蔡文静小姐姐看直播大结局,哭得崩溃的样子,我突然就释然了。这世间有些情感,不能诉说无法表达,只能在深夜一个人辗转反侧妥善安放。那些未曾宣之于口的感情是那么清明。演员真是一个好幸福的职业。蔡文静,永远会记得这个女孩给我的这份难以言说的感动。 拍于《再见瓦城》之前。 导演作为缅甸出生的华人,自然要拍摄他最熟悉的地方最熟悉的人的故事,边界上艰难求生的一个族群,也许是因为南明,也许是民国,这一群人成了游民,祖国已经很难回来,毕竟已落地多代,可是落的地是别人的地,原住民原国家并不欢迎这些“外来难民”。所以战火动荡不时,甚至有一天可能被驱逐,回到中土成为难民。真是可悲的一群。没有国就没有家,或者这是一种真实写照。其实这些华人还 拍于《再见瓦城》之前。 导演作为缅甸出生的华人,自然要拍摄他最熟悉的地方最熟悉的人的故事,边界上艰难求生的一个族群,也许是因为南明,也许是民国,这一群人成了游民,祖国已经很难回来,毕竟已落地多代,可是落的地是别人的地,原住民原国家并不欢迎这些“外来难民”。所以战火动荡不时,甚至有一天可能被驱逐,回到中土成为难民。真是可悲的一群。没有国就没有家,或者这是一种真实写照。其实这些华人还是没有忘记根本的,汉字随处可见,如果真能高度自治,也是对华夏文化的另一种继承。 回到电影,故事相当简单,节奏略显缓慢,主要还是生存状态的展示,很显然《再见瓦城》更加深刻,成熟。小牛和女主结局也是必然。 虽然电影是翻拍的,但是翻拍的挺好的,很接地气,很写实,也很搞笑,也很温暖。 一个大家庭生活在一起,肯定会有很多矛盾和故事。过得挺潇洒的公公,退休后爱上写作的婆婆,注重事业的大哥,贤惠能干的儿媳,想出去结婚独立的小儿子,时不时回娘家哭诉的女儿,还有两个可爱的孙子。家庭成员挺多又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怪不得叫麻烦家族。 现在的社会人们的思想 虽然电影是翻拍的,但是翻拍的挺好的,很接地气,很写实,也很搞笑,也很温暖。 一个大家庭生活在一起,肯定会有很多矛盾和故事。过得挺潇洒的公公,退休后爱上写作的婆婆,注重事业的大哥,贤惠能干的儿媳,想出去结婚独立的小儿子,时不时回娘家哭诉的女儿,还有两个可爱的孙子。家庭成员挺多又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怪不得叫麻烦家族。 现在的社会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了,不再像以前了,感觉父母那辈就是过的再累也不愿意离婚,年轻的时候怕给孩子带来不好的影响,看老了觉得一辈子都过来了,老都老了离婚也没意思,老来伴凑合吧,所以父母要离婚子女还是很惊讶不能接受的。 影片中李立群老师扮演的爸爸退休后每天过着自己潇洒的日子,忽略了退休后老婆的感受,不够关心老伴,连老伴的生日也忽略了。老伴就将情感寄托在写作上了,越来越讨厌老伴,对老伴提出了离婚,整个家庭混乱了,影片围绕着爸妈离婚展开的故事。 小儿子女朋友第一次上门赶上家庭会议,讨论爸妈离婚的事情。讨论会上妈妈回答了离婚的原因是越来越讨厌爸爸,讨厌老伴的不讲究生活,嗜酒成性,很多坏习惯。父亲也很有感触,年轻的时候为了家庭拼命工作,想好好享受退休生活,临老混了个离婚,还是被离婚。老丈人一句话让女婿受刺激说老人在外面有情况,老丈人气晕厥被送往医院,儿子女儿媳妇女婿在家开始研究看爸的后事,母亲嘴上不说心里却难过失落担心老伴,一场家庭会议就在混乱中告终。 其实感触挺深的,随着父母越来越老了,我们开始觉得他们不讲究了,乱吐痰,乱扔东西,乱说话,固执己见……忽略了他们年轻时候为家里的付出,我们也迟早会变老,会变成他们。 记得有次跟老爸聊天,跟他说抽烟对身体不好,他说他也不想抽烟,无聊时候就习惯抽上几口,习惯改不掉,当时我就哭了。无论是父亲的抽烟喝酒,母亲的爱好写作,其实都是孤独的表现,找一件事情寄托。 很喜欢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无论是家里的孩子,还是老人,还是相爱的人,都不要因为忙碌忽略他们的感受,陪伴比物质生活更让他们觉得幸福。 恩爱恩爱没有感恩哪来的爱,影片最后父亲对母亲的道歉和感谢很温暖,母亲其实就想要一句话,并不是真的嫌弃老伴,要老伴关注自己,老来伴老来伴,老了相互陪伴。 多陪伴家人吧,愿所有的父母健康长寿。 独领风骚上映于1995年,是一部划时代的经典的美国青春片。里面许多角色和模式都开启了一片市场,后来的美国影视中类似的青春片都借鉴了里面的角色。女主角cher就是学校里最有人气的QUEEN bee。她聪明,漂亮,自信,娇憨,富裕,热爱美容购物,同时关心同学老师。这个角色被后来许多美国影剧借鉴,比如《绯闻女孩》,00年代大火的《贱女孩》,还有《律政俏佳人》。这种看起来金发无脑其实非常聪明的校 独领风骚上映于1995年,是一部划时代的经典的美国青春片。里面许多角色和模式都开启了一片市场,后来的美国影视中类似的青春片都借鉴了里面的角色。女主角cher就是学校里最有人气的QUEEN bee。她聪明,漂亮,自信,娇憨,富裕,热爱美容购物,同时关心同学老师。这个角色被后来许多美国影剧借鉴,比如《绯闻女孩》,00年代大火的《贱女孩》,还有《律政俏佳人》。这种看起来金发无脑其实非常聪明的校园人气女王蜂每次都能大获成功,而这种形象的开山鼻祖cher确实魅力四射。此外,校园女性三人组模式也是开创先河。这部电影改编于简奥斯汀的小说《爱玛》,女主在里面撮合老师,帮助转学生相亲,像爱玛一样自己并不想找对象却热衷于撮合别人。最后却转了几个弯发现喜欢上自己的哥哥。。。不得不说戏剧情节起伏跌宕,简奥斯汀的原作不愧是世界名著,但是编剧的功力也很强。里面经常妙语连珠,而且每个人都乐观向上,就像不颓废版本的美国梦一样。另外里面改造转学生的灰姑娘情节,永远是女人的最爱。只要打扮打扮就能变成美人,是大部分女性心中暗暗的梦想。这部电影巧妙地融合灰姑娘情节,更具吸引力。此外里面服装的设计时尚也是一大看点。女主一衣柜的衣服,so fancy。格纹套装,条纹衬衫,各种设计师的名牌衣服。。。当时掀起潮流,但是即使现在看也不过时。iggy在她的知名冠单《fancy》里唱“I'm so fancy,can't you taste gold”。这首歌mv完全是致敬独领风骚,那个开放,奢侈,充满梦想的乐观年代。青春的人儿们永远那么美丽和璀璨夺目。就像黄金一样。俺,喜欢这样积极的电影。
导演的高明之处在于,剧情一开始就告诉大家,这是童话,女主角韩智慧不是也说吗,辛德瑞拉因为王子的条件而爱上了王子,世界上是没有一个金光闪耀的王子爱上平民的。
导演的高明之处在于,剧情一开始就告诉大家,这是童话,女主角韩智慧不是也说吗,辛德瑞拉因为王子的条件而爱上了王子,世界上是没有一个金光闪耀的王子爱上平民的。
最终故事以智慧当上了女作家从而跻身入上流社会,当2个人的身份不在悬殊时,他们才可以幸福的在一起。
所以普通姑娘们还是不要多做灰姑娘的梦为好,灰姑娘之所以如愿嫁给了王子,也是因为有仙女,死去母亲给予他的魔法,也许还有她背后富奢的父亲的背景。
就连格林童话里更多的结尾,不也是“最后,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文/(美国)迈·布莱克
译/沈善
导言
我们常常认为我们与真正上了电影的人物有径渭之分,我可以直截了当地告诉你,我们可能比你想像的要平凡得多。
如果你家选购了这本书,那可能意味着你是个电影爱好者。认识了这一点,我再告诉你这篇导言打算作为个人对这部影片和形成这部影片的构想的一次介绍,你就会感到心安理得了。
《与狼共舞》首先和最
文/(美国)迈·布莱克
译/沈善
导言
我们常常认为我们与真正上了电影的人物有径渭之分,我可以直截了当地告诉你,我们可能比你想像的要平凡得多。
如果你家选购了这本书,那可能意味着你是个电影爱好者。认识了这一点,我再告诉你这篇导言打算作为个人对这部影片和形成这部影片的构想的一次介绍,你就会感到心安理得了。
《与狼共舞》首先和最重要的是一部影片,并且应当把这视为一回事。本书的价值绝达不到你第一次观看这部影片时的感受。既然我知道这个故事,我时时处处都要留神不让它掺杂走样,以免你们可能深究并察觉。
把心中的话倾吐出来之后,我就能告诉你,《与狼共舞》事实上是诞生自个人的需要,发轫自一场很可能轻易就会使长久友谊破裂的斗争。《与狼共舞》是迈克尔·布莱克构想出来的,荣誉永远属于他,我非常幸运参与其事。
《与狼共舞》作为故事,与绝大多数故事一样,开始时作者面对着一张白纸。没有前提条件。没有不可逾越的界限。由于有这种自由,就产生了情发为文的机会。
迈克尔要写美国边远地区,从许多方面来讲完全令人惊讶。我喜爱它并不足怪。迈克尔设法锻造出所有最能吸引我的元素———质朴,尊严,幽默和辛辣刺激。他创造了一个故事,这故事包含了一种在传统上(既在历史上也在银幕上)一直被颠倒的文化。
《与狼共舞》已是一部影片那是清清楚楚的。而我是不是应该导演这部影片则可能是最大的问题。这变成了既是个人的也是职业上的战斗。然而有一件事情我明白,那就是:如果《与狼共舞》哪怕有丝毫不像我所喜爱的那些影片那样美满成功,我就会永远后悔我的决定。
我唯一的希望是,这部影片对你有冲击力。制作它不是为了操纵你的感情,不是为了重新发现过去,或者为了改正历史记载。它是对我们历史上那段骇人听闻时期的传奇式的回顾,那时在进步名义下的开拓所带给我们的是极其微薄的,可以说让我们付出的代价却是沉重的。
这本书体现我对这部影片必须担负的最后的有形责任,并通过它我能想到已交的新知和身旁的老友。我思考我是如何成长起来的,现在我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明白我的家庭的价值和我的朋友们的厚爱。
如果我有幸康健,毫无疑间我一定会创作其他影片,但是如果不可能,《与狼共舞》就算完成一部从我孩提时起就属于我自己的影片。它将永远是我对过去的一封情书。
凯文·科斯特纳
制片人的话
我初识凯文·科斯特纳是在1981年拍摄《斯泰西的骑士们》的时候,那是我执导的一部以雷诺为背景的冒风险的影片。这之前几年,在伯克利我已经和迈克尔·布莱克一起进了电影学校,并雇用他写了这个电影剧本。这是我导演的第一部影片,也是他第一次真正拿报酬写作。
这也是凯文第一次当主角。我们曾为威尔·彭纳尔这个主要角色会见了许多演员,后来挑中凯文来试演。当时他是拉列制片厂(现在我们的公司就设在这里)摄影棚经理,他为此花了一个下午没有干本职工作。迈克尔、我以及选角导演一致同意他担任这个角色。我们就是这么认识的;但是此后八年,直到《与狼共舞》拍摄之前,我们没能得到再度合作的机会。
我密切注视着迈克尔小说的进展。偶尔,他呆在我家,朗读一些章节给我的妻子和我听。我立即想到邓巴中尉这个角色非凯文莫属,而他一读到手稿,也立即同意了。除了凯文,我不想为任何人制片。我将尽全力完成它,因为我对迈克尔的故事有信心,对凯文作为一个演员和导演的天性有信心。
凯文一旦下决心导演这部影片,寻找拍摄该片合适的外景场地就成了关键性的任务。我需要19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辅之以美国土著的部落、野牛和马的牧群、河流流淌和山顶积雪的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景色———所有这些都要在能够提供我们二百人以上的摄制组给养的城市驱车能达到的去处。不用说,我们飞行了无数次,在八个州以及加拿大和墨西哥寻找外景场地。
首先我想到的是俄克拉何马州和得克萨斯州,因为在迈克尔小说中的印第安人是科曼契人,而他们就土生土长在那些地区。读过这本书又看了这部影片的人可能产生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个部落会改变成苏族?必须这样做的原因主要是为了我们最终选择的外景场地。
是真正的牛群把我们指向南达科他州。我们几乎已经看中了另外一个外景场地,但是我们听说南达科他州的首府皮尔城外一个大牧场中有庞大的牛群。我们与该州前副州长罗伊·豪克联系,并飞往他的牧场,他在那个牧场里照看着世界上最大的私人牛群……共有三千五百头。于是我们明白我们找到了。正如凯文所说,这就像砂金突然开始撒落在这项计划上。
南达科他还有一个好处,它拥有这个国家最大的美国土著群之一,苏族。他们从大量的保留地撤出来,包括玫瑰花蕾、松岭和鹰山。一旦他们意识到我们的影片叙述的是些什么并且知道我们努力如实地来描绘他们的道理,他们就提供了巨大的支持与合作。像多丽丝·李德尔·查吉,她就充当了我们的拉科他语翻译和教练,并在影片中扮演“漂亮的盾牌”,像她这样一些人,才是影片成功的关键。
挑选印第安人担任角色,这是一次挑战。我们从全美国和加拿大雇用演员,除了苏族人以外还有许多别的部族参加(尽管有二百五十个南达科他保留地的苏族人充当了临时演员)。有一个谁则是:我们必须让人们看到有可信的时代风貌,而许多印第安城市居民已经剪去了他们的头发,或者是不像所需要的人物。但是我们的选角导演伊莉莎白·刘斯梯格干了无与伦比的工作,挑选出一些人,他们不仅看上去像角色,而且给人物赋予了生命。
直到我们真正到了拍摄现场,并估计了需要多少那个时代的运货车(最终是把凯文的妻子辛迪拉来积极投入行动,集中了大约有四十辆运货车),我才记录下这部影片的规模。我起先并不十分清楚凯文是怎么想的,后来很快就发现了。为了狩猎野牛群,我们统共需要一架直升飞机,十辆掘土机,二十四名无马鞍的印第安骑手,一百五十个临时演员,二十个骑马牧人对付三千五百头真实的牛群,二十五头供娱乐的牛和七架摄影机。很合乎逻辑,我们勉力完成的事迄今为止仍让我惊愕不置,不用说在当时有很多人都怀疑我们未必能够把它付诸实现了。人们说我们拥有的钱数不可能拍成影片……说凯文首次导演就承担这样一部反映颇成问题的时代的影片,甚至累及儿童和牲畜群,再加上全年拍摄的挑战,对他来说真可谓匪夷所思。
凯文如何处理他那众多复杂的角色是拍摄前最大的问题。我以前和他一起工作过,知道他有过人的精力———事实是,尽管他扮演的角色只不过存在于少数几个场面中,然而与此同时,他却在导演,在检查摄制的细节,并由他自己完成绝大多数的绝技场面。这必须在一百八十天极其紧张的拍片过程中都继续下去。
凯文、迈克尔和我对约翰·J·邓巴这个人物以及他对当时还保持原样的西部想要了解的渴望,认识非常一致。我们都珍重我们生活中的独立并且已经找到属于我们自己的“边远地区”。
最大的满足是实现我们想要千的事。《与狼共舞》带上我们大家作了一次不可思议的旅行。
关于本书,创作一本有关《与狼共舞》的书时,我们愿意让读者和观众知道有些什么样的想法拍进了影片。所以除讲述故事并配以本·格拉斯所摄的插图以外,我们还叙述了一些涉及服装、布景和道具的工作……叙述了演员们是如何学习用拉科他语念台词的……有些难度大的场景是如何拍摄的……,印第安人在这部影片中担任角色时是怎么想的。
我们也引用了边远地区和苏族的历史和文学,引用了迈克尔·布莱克在探索他的故事时所用过的以及我们摄制组给它以生命时所用过的书。我们翻印了苏族历史性的照片和绘画,以及出自他们之手的一些艺术品和手工制品。
我们不是把全部电影剧本外加导演阐述付诸梨枣,而是选择了最精采的关键性场面,概括了一些剧情,用散文叙述出来。这是出于印刷上的考虑,因为电影剧本摘录印刷的字体较大。按照已出版的那些电影剧本的一般做法,我们也把某些最后被奥利翁影片公司发行时从影片中剪去的场景包括了进去,这些场景都以记号标出。
我们希望这本书在影片放映之后展示出的一些故事能反映出投入制作《与狼共舞》时的精神与忧虑。
吉姆·威尔逊
作者的话
像绝大多数五十年代的孩子们一样,我对美国土著的最初印象不是很正面的。印第安人被广泛地描绘成恶魔,说他们的毁灭在开拓西部的进程中完全是必要的事。孩提时我看过的每本书和每部影片都有这种倾向。
但从一开始,我总感觉到这种故事有点不完善。后来在小学里我读到了一本奎厅·雷诺为少年读者写的书。我已记不起书名了,不过这书是写卡斯特和第七骑兵队以及小大角河(注1)的。我非常爱读,也像绝大多数男孩那样,我牢牢地与白人士兵们同命运共呼吸。
然而也还有什么其他的东西点燃了我未来年代的兴趣。在雷诺的书中有一个特殊的印第安人被描绘成一个伟大的勇士和首领———“疯狂的马”。我从读到他的时候起,就想知道更多一些。这也许是因为他的名字的味道,或者是为对他的战斗精神的描写所吸引,但我清楚地记得我放下书时是怀着这种想法的:“我想知道‘疯狂的马’更多的事。”
在接下来的年头里,我从没有全部丢掉要知道得更多的愿望,不过到二十五岁上又碰到印第安人时就不再想了,这次是读到迪·布朗的经典著作《在‘受伤的膝盖(注2)’埋葬我的心》。我感到震撼,心都碎了,受到了启发。
但又过了十年,我才完全陷进去。在我三十五岁上,重读了《埋葬我的心》……第二次读的时候它还是那么有力量,我发现自己突然对更多的印第安故事如饥似渴。我开始拿起别的一些书。我读啊,读啊,读啊。
又过了十年,我仍旧在读美国土著的历史。对我们先祖们以发展的名义和以由我们这些人构成的“后代”的名义所犯下种族绝灭和文化消灭的罪恶的研究,往往是一种令人难过的研究。
我一想到践踏伟大的“马文化”和它的人民所遭受的损失,就无限惆怅。这儿的人过着质朴纯真的生活,以苍天、大地、平原为家;牢固的家庭生息在尊重并关怀它们成员的社会中。这不仅绝大部分已经被毁,而且硕果仅存的那一点点也被紧闭在远离公众视线的荒无人烟区域的保留地上。
所以,写作小说《与狼共舞》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我想介绍我所知晓的一些历史记载。这是我的愿望:想在展示失去什么的同时,有可能重新获得什么———但丝毫不可能获得对我所写的人们那些自尊的后裔有新的尊重,他们到现在还居住在我们祖先给他们圈定的保留地里。
在1863年———《与狼共舞》故事发生的年代———所有的一切都还这般完美无损,不过我都没有赶上;读历史,我只能管窥蠡测。而创造邓巴中尉,我却能真正体验这种生活甚至超过我所期望的程度。我现在还在体验。
但是我想爱心可能是《与狼共舞》存在的最大的理由。我爱与我们同在一个行星上的动物。我爱旷野的谦逊品格。我爱一度比比皆是野牛群和狼群的西部。我也爱那些让我向他们学习了很多的虔诚而自由的人们。
我有幸现在有机会分享我所感受到的爱。小说正在再版,这本书完整的音响读物已经制作出来,这个故事的杰出影片已经上映,并且新市场出版社还为那些希望知道更多一些的人提供了这卷精美且资料丰富的书。说故事能分享到这么多的赠与,一个作家的梦想实现了。
迈克尔·布莱克
序幕 沙场
田纳西州圣大卫旷野,1863年
1863年血腥的秋天,当政府军通过田纳西向前推进的时候,联邦政府军队和南部邦联军队的两支小分队在旷野中遭遇,彼此相距二百码。连续对峙了三天,双方都断定不了对方的虚实,也不愿作出转移的决定。但狙击手致命的火力使双方都有伤亡。
在联邦政府野战医院的帐篷里躺着一个年轻的中尉名字叫约翰·J·邓巴,他的一只脚上有一处深及骨头的弹片创伤。他疼得迷迷糊糊的,听到两个精疲力竭暂停手头工作去喝过咖啡回来的军医在说,要把他登记一下,他需要截肢———是那一天他们做完好多这种手术之后的又一次。
邓巴疼痛难忍,在棚屋里坐了起来,找到一只被早先截肢的人丢弃的靴子和一根能咬在他嘴里的棍棒。他登上靴子时,几乎晕了过去,但他还是设法溜出帐篷,在没人注意的情况下,一瘸一拐回到他的队伍中。
在那里,他发现他的伙伴们由于没有行动,而带领他们的军官又犹豫不决,因而都感到厌烦沮丧,士气低落。战场两端,他们和敌人都相对蹲伏在矮石墙下,在等待着……自己也不知道在等什么。少校指挥官也不知道,因为他的长官泰德将军已茫临观战,一切更无所适从了。中士派朴尔向他们身后的树丛做手势,那里有几个人簇拥在一辆敞篷车系着的庞然大物周围,他把最新的情况向邓巴作了补充。
派朴尔:我们升上去一个气球,离地面还没到一丈就被他们给打下来了……所以各路都没人逃跑。整天都他妈的没见过高下……这会儿少校正看着将军,将军正想着我最好干点儿什么,你明白那意味着什么了……
但是邓巴没有再听下去。他目光扫过一排拴在桩子上的马。由于没完没了的疼痛,有个奇怪的想法在他的脑子里形成了。反正他就要死去,否则就如医生所说的……好吧,至少他死也可以双腿齐全。死之前,说不定还能干出一些与士兵相称的事,一些让人们怀念的事。
他一句话也没有对别人说,就跌铁绊绊地朝那排马走去,走向一匹他看中的体魄健壮的鹿皮色的马。他拖着身子上了马鞍,策马向石墙冲去,马腾跃而起,从惊呆了的中士派朴尔头上越过石墙。
当坐骑向南部邦联军阵地奔驰时,战场上的双方士兵都从蛰伏状态中醒来,惊愕得目不转睛……叛军们赶忙把弹药装进步枪。山谷上面的小丘上,泰德将军用他的袖珍望远镜凝望着,并诧异地摇着头。看起来这像自杀。
[战场上]
邓巴现在能够看见南部邦联军的步兵了。他们正从墙后面站起来瞄准他射击。
他离敌人阵地有五十码远,仍然没有被击中。他骑着马向左急转弯,与南部邦联军侧翼平行飞驰起来……火力凶猛得很吓人。中尉的帽子被打飞了,一颗子弹掀起了他的一个肩章,但是仍然没有子弹击中他。
中尉在战场尽头的远处勒马停下,在精疲力竭中低下头,但是越过战场有一片声音传来,使他又迅速抬起了头。震夭动地的欢呼声正沿着政府军阵地滚滚而来。……
邓巴顺着腿望下去,只见鲜血从伤口涌出。他又用脚跟狠踢马肚两侧,沿着阵地飞奔起来。南部邦联军试图再装弹药。少数人还能匆匆射上一枪,但是他们都太晚了。
当靠近南部邦联军队伍另一侧时,中尉稍稍拐向石墙。中尉闭上眼睛,让缰绳垂落在马颈上,张开双臂。坐骑隆隆冲向步兵队列。
泰德将军率领身后的随行人员冲下山丘跳过石墙。政府军一致跟随他呐喊着涌过战场。叛军溃败了,并向树林散开。
[战场]
战场顿时平静下来。远处有一支步枪在射击,除此之外,万籁俱寂。在战场的尽头是那匹孤单的鹿皮色的马。骑马人躺在地上,一只脚还挂在镫上。
人声正在逼近。忽然泰德将军朝下凝视着邓巴,而邓巴也目光呆滞地向上盯着将军。
邓巴:别锯我的腿。
泰德将军向下目不转睛地看着邓巴那张茫然的脸。他靠近中尉跪下,弯腰凑到他耳边轻声细语。
泰德将军:你安心休息吧,孩子……你会保住你的腿的。上帝作证,你会保住它的。
将军抬头瞧瞧他的一个随行人员。
泰德将军:把我的救护车弄来。让我的外科医生也一起来。我们有这么一个军官,他配使用备置在这儿的东西。
将军觉得自己被邓巴所作的牺性深深感动了。他的话兑现了,他安排自己的医生挽救了中尉的腿,并密切注视着他的康复。他相信邓巴对南北战争已经作出了超过他所应有的贡献,所以让他选择远离前线的任何岗位。
邓巴的回答除了他本人之外,令所有的人都吃惊。他要求派往西部,在边远地区。那里并不重要,但那里却是他向往已久梦寐以求的去处,他想看看广裘无垠的草原和耳熟能详的天空。现在既然他已经活过来,他准备开始新的生活。
他仅有的另外一个请求是,能带上这匹鹿皮色的马。
第一部 边远地区
达科他地区海斯要塞
邓巴的日记
“人生奇妙莫测。我本求一死,却被奉为活着的英雄。”
春天,约翰·邓巴中尉向西踏上漫长困顿的旅途。他带着那匹在田纳西驮他安全通过南部邦联军火力的鹿皮色健壮的马———现在取名为西斯科———坐汽船溯密苏里河而上到达皮埃尔要塞。然后开始越过田野向海斯要塞,这最后一个位于达科他平原的大卫戍区进发。
切延尼河以西的田野是拉科他·苏族世代相传的领土,不过其他部族如克鲁族和凶猛的帕尼族也在那儿漫游并袭击这一带。在这个区域,海斯要塞的军队还一次也未曾参加过与印第安人的大规模战斗……那是后来当东部后面较重要的事务安顿好了之后才发生的。
在最大程度上,他们是被忽视的,既被其他印第安人忽视,也被他们在东部的主人所忽视。只要他们骑马出来进行相当规模的巡逻,印第安人就躲开他们。然而对于小群的旅行者和占有宅地的人,如果某些印第安人决定袭击他们,那是容易受到伤害的。
当邓巴骑着西斯科去要塞时,他第一眼瞧见大原草立刻就激动万分。他有点无法解释,感到自己好像正在回家似的。
他的调令必须递交给要塞指挥官范布鲁少校。他在办公室里发现范布鲁,而这短暂的会见却是一次不可思议的会见。虽然邓巴己对此一无所知,但少校长年孤独驻守、擢升无由、沉湎醇酒和寂寞鳏夫的日子已经使他那不稳定的品格付出了巨大代价。他妄想成性,已在不知不觉间神经错乱了。
[范布鲁的办公室]
范布鲁(指着文件):你的调令说你必须派驻边远地区。边远地区是印第安人的故土。我很快得出结论,你是个打印第安人的斗士。
他扬起一道眉毛,向中尉挑衅。他有一双忧郁而肿胀的眼睛。他是个职业军人,错过了太多次升迁的机会,眼下看上去不像是个健康的人。
范布鲁:由于我笨,没有升到这个位置。
邓巴:不是的,先生。
邓巴平静地观察着范布鲁。这位少校的紧身短上衣上沽满食物的污迹。满头冒汗。不修边幅。他的双手稍微有点颤抖。看来他病得不轻。
这会儿少校有些明白公文上说的东西了。他很快地看看中尉,又看看公文。嘴唇在翕动,但没有发出声音。
范布鲁:这里说你得过勋章。他们却把你派到这儿来戍边?
邓巴:确实的,先生,我是自己请求到这儿来的……我想看看边区……在它消失之前。
少校用狡猾的目光盯着邓巴。
范布鲁:这么个漂亮的小伙子,直冲着我来啦。
范布鲁仍是狡猾地把手伸进旁边的抽屉。在他摸来摸去时,有一种特别的玻璃碰玻璃的声音。范布鲁找到了他所要的东西———一张空白的公文表格。他开始用乱七八糟的孩儿体把它填写出来。
范布鲁:骑士先生,我在派遣你去完成骑士的使命。你要向王国最远的前哨……塞吉威克要塞的卡吉尔上尉报到。
他以一种小学生式的兴奋检查了自己的工作,并用花里胡哨的花体字签上名字。
范布鲁:我个人的印章将保证你安全通过没有开化的敌国的千山万水。
他把公文折迭起来交给邓巴。
邓巴:我想知道,先生,我怎样才能到那儿呢?
范布鲁:你以为我不知道吗?
邓巴:不是的先生……恰恰是我不知道。
范布鲁:住嘴。
少校从椅子上转身,通过一扇单个的脏窗户往外瞧。他看见外面有个驾驭四轮运输马车的人,正给一辆满载的车子绑扎苫盖的帆布。
范布鲁:我正想助人为乐,所以一定会给你方便。你瞧见那个农民了吧……他管自己叫廷蒙斯。今天下午他正好要到你那个塞吉威克要塞去。如果你愿意,可以骑马随他一起走。他认识路。就这样吧。
邓巴敬了礼,范布鲁学他的样子回了礼。中尉向门走去。
范布鲁:骑士先生……
邓巴转过身来。范布鲁正站在桌前。少校的裤子前面有一大块深色的污渍。他双手插进裤权的前方并发出咯咯笑声。
范布鲁:我刚刚尿湿了裤权……谁也拿它没办法。
谒见范布鲁少校使邓巴直起鸡皮疙瘩,他渴望远远逃离那儿。他赶忙找到车夫的运货车,安排到新目的地塞吉威克要塞事宜。当车子从海斯要塞隆隆驶出时,邓巴听到后面传来单声枪响。他无从知道这是范布鲁的手枪,是它结束了不幸的少校的生命。眼下除了这个四轮运货车的驾车人廷蒙斯之外,没有一个人知道约翰·邓巴的去向。
邓巴的日记
“眼下我们已经走了四天,我们仍然没有看见活物的足迹。只有大地和苍天。”
从海斯要塞到塞吉威克要塞大约有一百五十英里,这旅途对邓巴来说,却能永远继续下去。他已爱上了大草原。它那荒无人烟广寰无垠的地平线使他感到既兴奋又抚慰;在他的心灵中有些东西对这地方的反应与别人不同。夜间,他坐在簧火旁记日记,惊叹那浩瀚无际、繁星满天、不时有流星飞快划过的苍穹。
他带着激动与害怕交织的心情盼望第一次看到印第安人。第三天开外,他们在草地上发现一辆被焚毁的运货车残骸和一堆白骨。邓巴发现被一支箭射穿了的一个人类的骷髅,他只能想像在这里发生过的一连串紧张事件。除了由于这个粗鲁而气味难闻的廷蒙斯的存在杀风景外,这里真是天堂。风向不对时,邓巴简直不能忍受挨着他坐在车座上,只得退到车子后部栖在货堆之上。有时他从车尾解下西斯科,骑过绿涛滚滚的草地,从隆起处侦察。但是除了小动物和偶然出现一只羚羊或鹰以外,没有看见任何东西。
邓巴的日记
“如果不是为了结伴,我相信我会度过一段非常欢乐的时间。我明白他心地不坏,但他很可能是我所遇到过的最粗鲁的人。”
邓巴和廷蒙斯并不知道,数英里以外有一纵队衣裳槛褛的士兵正缓缓穿过大草原,走上同样的旅途,但方向相反。
塞吉威克要塞小小的驻军多少个月以来盼不到给养和生力军。但是东部的战事已经把政府军的资源消耗殆尽,遥远的边区哨所总是置于最末位的。
有些人并了小差。统共只有两匹骨瘦如柴的马也在印第安人袭击时丢失了。剩下的一小撮营养不良难以控制的士兵在要塞下的悬崖旁挖了一些洞,用以聚在一起警戒。最终,他们的指挥官卡吉尔上尉把他的乌合之众召集起来,告诉他们这局面结束了。他要把他们带回海斯要塞并对后果负责。*(注3)
[大草原]
第十天上,跋涉接近终点,邓巴走过一个牧草肥美的小山谷。运货车还不见影子。他回头喜爱地看着西斯科,它也在自己蹓跶,寻找上等的嫩草。
廷蒙斯的车子进入视线了。
邓巴的日记
“尽管我们开始晚,但我们对这片广阔的田野仍作了许多探究。它似乎是无边无际的。虽说廷蒙斯唠唠叨叨,可他也说不堆我们什么时候能到达塞吉威克要塞。除了大约五天前路过时见到的骨头,仍然没有人类生命的印记。我肯定我作出了正确的选择,我渴望见到我的新家。”
邓巴:我们怎么会看不到野牛群呢?
廷蒙斯:没法算准这些讨厌的野牛群。有时你几夭也看不到它们的影子,有时它们密密匝匝像娘子的头发卷。
邓巴:印第安人怎么样呢?
廷蒙斯:该死的印第安人你还是不看见的好,少让这些杂种送死。他们只不过是些贼和叫花子。
过山梁时四轮车消失了,邓巴又独自一人。他稍稍有点害怕,用手掌拂着齐腰摆动的草梢,四下里扫视天边,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孤独。他急速地把缰绳抛到西斯科的脖子上,一只脚插进马蹬。
邓巴过了山岗,看见四轮车停在峭壁边上。邓巴和廷蒙斯凝视下面的山谷。
廷蒙斯:工作条件不像你想的那样吧。
四轮车东倒西歪地过了峭壁顶部往下走。我们看到了塞吉威克要塞那可怜的残迹。
景转换为这个被舍弃的要塞的全景。廷蒙斯独自坐在车子上。
廷蒙斯:这儿什么也没有,中尉。
邓巴出现在卡吉尔原先的营房。
廷蒙斯(画外音):所有的人都跑啦……要不然就是转移了。
中尉看了廷蒙斯一眼,向坍塌的供应库房走去。他猫腰闪了进去。然后又从供应库房里出来,盯着驾车人。
邓巴:好吧……让咱们卸车。
廷蒙斯:什么,把所有的东西全留在这儿吗?
邓巴:我也要留下来……我们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儿。
邓巴转到车子后面。
廷蒙斯:这儿什么都没有,中尉。
邓巴:这会儿没有,是的。
廷蒙斯:既然事情这样,咱们最好也调头回去。
邓巴:这是我的哨所……
廷蒙斯:“这是我的哨所”……你疯了吗?孩子。
中尉怒气冲冲地瞪着眼。突然拔出臂部上的长左轮枪对准廷蒙斯的头。
邓巴:这是我的哨所!那些是哨所的给养。快给我挪屁股帮着卸车。
廷蒙斯赶紧服从,很快把给养整齐地码在院中。邓巴在廷蒙斯准备离去时从堆集的物品中重新取回一箱鸡蛋端给他。廷蒙斯祝中尉走运,并且答应他,要让政府军知道他在哪儿。然后,廷蒙斯吆喝牲口,四轮运货车隆隆离开,消失在峭壁后。
邓巴的日记
“来到之后发现塞吉威克要塞已被舍弃。现在正等待着驻军返回或司令部来消息。哨所条件十分恶劣。已决定从明天起派给自己的任务是整理。给养充足。
这片国土一切都如我的梦想。在这世界上再也找不出像这样的地方了。”
第二天邓巴开始工作,这占了他好几天的功夫。他钉好了垮掉的畜栏,整顿了他的宿舍和储存给养的茅屋的内务。很快把从海斯要塞运来的食物堆放在这两处,高及屋椽。他苦苦思索这个要塞和失踪的人更深一层的谜,同时也发现了凹进悬崖的简陋的洞穴,并把食品塞了进去。
要塞下面斜坡的坡底,是这些命运不济的驻军丢弃废品的肮脏的垃圾堆,流经那儿的溪流两侧都被堵塞了。最糟糕的是,溪流和饮牲口的水坑塞满了各种被饥饿的人们杀来充饥的动物腐烂的尸体。邓巴给西斯科套上暂时代用的挽具,在西斯科的帮助下,费劲地一一把它们拖出水面,拖上岸。
当最后一具尸休扔进这个庞大的垃圾堆时,他浇上燃料,点燃木柴。一柱黑烟直冲云霄,他在迟来的恐怖中醒悟过来,这无异给周围许多英里的任何印第安人送去明显的信号。
没有印第安人来探究邓巴的火焰……但是百十英里以外的一处火却引起了一小伙印第安人的注意,这一伙是四个武士、两个躺在橇上的受伤的人和他们的矮种马。
[大草原]
他们是平原所有部落中最骇人的帕白尼族人。一个离得稍远些的人看来是“最凶猛的人”。这四个人蹲在大草原的一个小山包上朝同一方向凝望着。
这烟柱远比邓巴的要小,它从远处的逶迤溪谷间升起。
“最凶猛的人”:只有白人才会点火让每个人都瞧见。
第一个帕尼人:可能不止一个。
“最凶猛的人”转过身子面对其他人。他一语不发跳上马。其他三个武士在考虑该怎么办,又是一阵沉默。
第二个帕尼人:咱们没有步枪。白人肯定都有步枪。
第三个帕尼人:咱们应该忘掉这些,回家去。
“最凶猛的人”一直在听,越来越嫌恶。他怒气冲冲地把肩上的毯子扯下来扔给他的伙伴们。
“最凶猛的人”:那你们回家得了。至少我不认为在我自己的国土上一缕烟有什么了不起。
他赶着他的矮种马从小山包上下来朝烟柱的方向走去。
第一个帕尼人(摇着头):我们不死光他是不甘心的。
帕尼人去探个究竟,这时,他们发现烟柱原来来自四轮运输车车夫廷蒙斯,他在回海斯要塞的途中给自己造炊,傻透了,竟用青枝点火。终究,他只是一个人,于是他们从容地一支箭接着一支箭射死了他,取下他的头皮,带上他们认为值得取走的所有用具,骑马离去。
话且回到塞吉威克要塞,邓巴不知道世界上最后一个晓得他的所在的人已经死了。他只知道自己对处境仍然手足无所措。
邓巴的日记
“卡吉尔上尉的命令杳无音信。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有我离开这里,讯息才得以沟通,但我不想放弃我的哨所。昨天下午作了一次短距离的巡逻……没有发现任何情况。明天要走得更远一些。”
一天下午,邓巴正在干些零星杂活,抬头并吃惊地看到,不出百码之外,草地上坐着一只孤单的狼正望着他。他首先本能地伸手拿枪,但有什么阻止了他。他似乎并不需要猎来当食品,再说这只狼好像好奇多于危险。
从此以后,这只狼几乎每天都要来。邓巴由于缺少其他的娱乐,开始试着引诱这个动物走近一些,并用吃剩的干肉哄它。
邓巴的日记
“有一只狼似乎对这里所发生的事很热心。然而它不像要伤害人,且不说西斯科是我唯一的同伴。两天来,每天下午它都来。它的两只前腿都是乳白色的,像穿了袜子。如果它明天再来,我就叫它‘两只袜子’。”
这以后许多天,西斯科和“两只袜子”就是他仅有的伙伴。
第二部 真正质朴自然的人类
达科他区域塞吉威克要塞
邓巴的日记
“几乎一个月了,一直没有人来。这种状况越持续下去,我越相信不会有人来了。下雨迫使我在屋里呆了顶多两天。我已经开始搭遮篷。这活儿使我的双手遭了殃,不过我很兴奋,它会给这地方一些改善。这是最寂寞的时光……但我不能说我不幸。”
邓巴与世隔绝的状态就要打破了。一天早晨他在岸边洗衣服。他赤身裸体地蹲在溪边,在一块狭长的石头上槌洗脏裤子。
山垄外他视线所达不到的地方,有人正站在大草原深深的牧草中,沉思地注视着“新”塞吉威克要塞:整洁的地面,巨大的遮棚,修复的牲畜栏。鹿皮色骏马拴在其中。
这是单独一个印第安人、身边站着他的矮种马。他那张引人注目的脸放出智慧的光芒。他是他们群体中一个特别成熟并有权威的人,是苏族巫医,名字叫“活蹦乱跳的鸟”。
[河岸上]
邓巴赤身裸体感到很舒适,正沿溪流逍遥自在悠悠闲步。他皙白异常。他的皮肤在阳光下几乎在闪光。
邓巴正在爬峭壁。最陡峭的部分是边沿,在这里他四脚落地掉了下来。能看清他的脸了,他在战憟。
有人在遮篷的幽暗处爬行……一个土著。
邓巴在峭壁后面蓦地把头缩下来,光屁股蹲下,他自己都能听到心脏在怦怦直跳。他睑上冒汗,口干得一滴口水都没有。他重新调动起片断的印象:一件鹿皮衬衫,两袖沿边缝着一股股毛状物。流苏护胫。一条褪了色的深色腰布,串珠状缘饰的鹿皮鞋。一头有光泽的乌发后垂着一大张单片的皮。辫子盘绕在羽毛中。一根能致命的石棒挂在一只红手上。这张极其动人的纯朴的脸上却没有眉毛。
邓巴蹲伏着,同时想让发软的腿站起来。他呼吸急促,嘴巴张开。
一声马的嘶鸣让他吃了一惊。中尉极其缓慢地在峭壁上面窥测。
这个土著正在牲畜栏里。他慢慢地走向西斯科。伸出一只手镇定马,另一只手抓住一根绳子。他发出轻柔的咕咕声,只差一两步就能把他的绳子套在马脖上了。
邓巴:喂!
“活蹦乱跳的鸟”直跳起来。落地时他旋转着去迎接那使他吓得非同小可的声音。
邓巴来了。他紧握双拳,双臂在身旁僵硬地摆动着。
“活蹦乱跳的鸟”一见这般可怕的光景就拿起石棒。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往回晃动了几步。然后转身就跑,扯开牲畜栅栏,就像它是细嫩的枝子围成似的。他跳上马,策马飞奔起来。
邓巴在院子里观看。他咬紧牙关,仍然紧握双拳。但是莽莽草原已经空了。“活蹦乱跳的鸟”已经消失了。
邓巴的日记
“与未开化的印第安人已有初次接触。一个印第安人来到要塞想偷我的马。不知附近还有多少人,不过我正为他们再次莅临采取措施。正在埋藏过剩的军械以免落入敌人的手中。”
邓巴除了埋藏枪支弹药以外,还窖藏了绝大部分的供应品。他在泥草茅屋的墙上开了一个窗户,好往外看动静,并把下午数次骑马削减为在要塞四周的短程巡逻。
邓巴的日记
“凡我能想到的地方都作了准备。作适当的防御,我不胜负荷;不过可以在他们来到的时候勉力给他们留一个深刻的印象。
我遇到的这个人是一个仪表堂堂的家伙。”
“十头熊”一伙的苏族人大约有一百五十来个壮年人,他们刚从塞吉威克要塞以西约十二英里处祖传的夏令狩猎营地回来。巫医“活蹦乱跳的鸟”独自骑马出来想避一避这群人重新安顿时的喧闹,看一看大草原今年的长势,并感受一下“大神灵”的存在,使心情平静下来。
但是却如此出其不意地在他们假定已没有人的要塞发现赤身裸体的“瓦西楚”(白人),在这之后,他的心一点也不能平静了。到目前为止,他们跟白人之间一直没有多大的麻烦,但是他听到传闻说,有更多的白人要来。士兵总是成群结队地来,可是———为什么只有一个人在士兵的要塞里呢?他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吗?
这一伙人中年高德劭的头领“十头熊”注意到“活蹦乱跳的鸟”神不守舍。过后一两天,他决定给他的朋友一个机会谈谈究竟是什么在困扰他。
[“活蹦乱跳的鸟”的帐篷]
“活蹦乱跳的鸟”坐在他的帐篷里挨着火同他的孩子在玩耍———但是有什么事让他出了神。在帐篷搭帘处有走动的声响,“十头熊”伸头进来。
“十头熊”:我可以进来吗?
小男孩向老首领跑去。“活蹦乱跳的鸟”一把把他拽开,但是“十头熊”表示这孩子应该留下来。
“十头熊”:别,别,让他跟我坐在一块。
小男孩坐在“十头熊”膝上,感到很满足。
这两个人在火旁落座,一阵沉默。
“十头熊”:咱们家乡今年夏天好像挺不错,不过我还没有出去看看。
“活蹦乱跳的鸟”:是的……很好。草地丰盛。猎物充足,也不逃跑。
“十头熊”:听了真高兴。可野牛群迟迟没有来。我总是为咱们孩子们的肚子发愁。
短暂的沉默。
“活蹦乱跳的鸟”:我想到要开一个跳舞会。
“十头熊”:是啊,舞会永远是个好主意。它对标志强大有好处。
“活蹦乱跳的鸟”似乎顿时不安起来。小男孩走开了。
“十头熊”:说起标志也真有趣。它们常常飞到我们脸上。我们明白标志是好还是坏,不过有时却也挺奇怪,没法了解它们。有时它们让人糊涂,但是一个机敏的人却不露声色,藏它两三天。如果他仍旧感到理不清,他会告诉别人的。他很可能到你这儿或者到我这儿一吐为快。机敏的人常常这样做。
“活蹦乱跳的鸟”终于并口告诉老首领他曾看到了什么。
于是“十头熊”决定召并一次会议。*
[“十头熊”的帐篷]
这一族当中年纪最大最受尊敬的人,包括“十头熊”和他的好朋友“石头牛犊”、有影响的武士“披发的风”和“活蹦乱跳的鸟”,都围坐在火旁。在他们周围拥挤着处于张脉偾兴状态的是这村子主要的武士。会议在进行中。
“活蹦乱跳的鸟”:他可能是一位神,也可能是一个特殊的首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考虑要跟他作一次谈话的原因。
火的四周响起了几声细语,接着沉默下来。“披发的风”站起来说话了。
“披发的风”:我才不关心跟一个白人谈话哩。不管他是什么样的白人,他既然不是苏人,就不重要了。咱们在这儿扎寨已经十天了,每天咱们的侦察都没有发现什么。咱们需要肉———不是谈话。
“活蹦乱跳的鸟”:你是对的,今天、明天咱们都需要肉。但是咱们十年都必须要有肉。
“活蹦乱跳的鸟”在这里停顿了一下。每个人都专心地听着。
“活蹦乱跳的鸟”:但是白人来了。咱们的朋友肖肖恩和凯奥瓦一致认为———白人来了。多得数不清。
“披发的风”:“活蹦乱跳的鸟”总是站得高看得远,那是好的。但是当我听到说白人来了,多得数不清,我就想笑。咱们从这些人手里夺过一百匹马,这事并不光彩。可他们骑不了好马,射不准枪,他们肮脏。他们没有女人,没有孩子。他们甚至在咱们土地上过一个冬天都办不到。能把这样的一些人说成是兴旺的吗?我认为不出十年他们都得死光。
帐篷里掀起热烈的浪涛,而“披发的风”处在浪尖上。
“披发的风”:我想这个白人没准是被丢弃的。
这种分歧的猜测引起了一场敦厚的大笑。
“活蹦乱跳的鸟”:“披发的风”说得坦率。他的话坚强有力,我已经听到了。这是真的,白人是一种可怜的人种,很难了解他们。但是我既然看见孤零零一个白人在咱们家乡不感到害怕,那我就认为他不是被丢弃的。我想他可能有魔力。我看他是一个能代表全体到这里来的白人。我认为这就是一个能跟他定约的人。
“披发的风”:这个白人不会盖咱们的棚,射咱们的箭,喂咱们的孩子。我要带领一些壮士……今晚这里就有许多。我们骑马去士兵要塞给这个白人几箭。如果他真有魔力,就真伤不着他。如果他没有魔力,那他就会送命。
这是到此为止最好的主意,火堆四周人们纷纷在谈论。“十头熊”准备说话了,他们静了下来。
“石头牛犊”:谁也没法告诉谁该怎么办。不过杀一个白人却是棘手的事。杀死一个、肯定会来更多的。
“十头熊”点头称是,大家都等着看他怎么说。
“十头熊”:这些问题容易引起混乱。很难知道该怎么办。我们应该再议议这件事情。我该说的就这些。
他垂下头,闭上眼,开始入睡。会议结束了。
一个苏族少年“笑口常开”跟他的朋友“水獭”和“蚯蚓”在帐篷外偷听了会议,酝酿了一个计划,要在午夜骑马到塞吉威克要塞去偷“白神”的西斯科,这样一桩伟迹,将会为他们赢得相当的声誉。
听到西斯科嘶鸣,邓巴仲出去时在门道上绊倒,失去知觉,他们设法牵出西斯科。但是西斯科有另外的主意。它从领它回村的少年那里脱缰逃跑,把“水獭”猛拉下马摔断一只胳膊。
西斯科回来使邓巴感到宽慰———他们之间有着坚不可摧的情谊。但是这次夜袭只有增加他的紧张不安。他深信印第安人还会再来。
在孩子们突然袭击空手而回之后,“披发的风”再也管不住自己,定要骑马去白人兵营。他要带领一小队人去———不是孩子们———决定不射箭,除非白人先放枪。他将证明并没有魔法保护要塞。在苏人社会中,任何受尊敬的武士最后都可以干他们想干的事,因此没有人试图阻止“披发的风”。
[河岸]
邓巴正在要塞下方的浅水中剃胡须。肩上挂着海军大左轮手枪和子弹带。邓巴瞥见远处峭壁上“两只袜子”静静地坐着观看下面的剃须仪式。
当中尉剃好他的小胡子之后,又抬头看了“两只袜子”一眼。这只狼的注意力已经转移了。它专注地盯着河对岸,警戒着。
邓巴赶紧朝最靠近要塞的峭壁看去。一切都很平静。他再往回看“两只袜子”,这只狼已经离开了。
这时中尉听到了什么。马蹄声。匆匆的马蹄声来了。他从水中冲出来爬上斜坡。
他们从他身旁川流而过。六个骑马的武士团团围住西斯科:这些骑着用颜料绘上图画并以羽毛装饰起来的矮种马的是强壮的生番。“披发的风”是其中之一。在他们的脸上有色彩绘制的条纹,武器挂在他们双肩周围,近乎赤裸的身体都是强壮的筋肉和骨头。他们是十足而惊人的赳赳貔貅。
邓巴惊呆了。当这一壮美的行列在他前面经过时,他一动也不动地站着。
一看见邓巴,“披发的风”好生为难,以致在百码之遥处停了下来。他骑在打转的马上试图决定他是否应该直面这位白神。过了一会儿,他作出武士式的选择。“披发的风”向伙伴们叫喊继续前进,他冲下斜坡……径自冲向邓巴。
邓巴的眼睛盯住这个正在接近的骑手,身子动弹不得。
“披发的风”全速跑来,伸出长矛。最后一刻,他好不容易才勒住,致使黑马被煞得坐了下来。这马又迅速站起,使人难以驾驭。它在邓巴中尉的前面只有几步的地方来回踱着。
“披发的凤”:我是“披发的风”。你没瞧见我不怕你吗?……瞧见了吗?
邓巴毫无表情地盯着这苏人的眼睛。他没有眨眼。
“披发的凤”蓦地掉转马头,策马跟在他的伙伴后面,脸上绽出宽宏的微笑。
邓巴凝视着消失的人马。他感觉到枪的分量,就任它掉在地上。他往回朝营房走了几步,然后一阵致命的晕眩使他昏倒在地。
但是西斯科又一次在回村的途中挣脱它的捕捉者,甚至连六个超级骑手全速奔驰也不能赶上邓巴这匹千里马。他们不再难为他们的矮种马,掉头返回了,他们对这个白人走运有这么一匹好马而啧啧称奇———说不定他真有什么魔法哩。“披发的风”对中尉在自己突然发动威胁性猛冲时脸上那副冷漠的表情同样印象深刻。
回到村中,“披发的风”等知道了一部分远去与帕尼作战的人情况不妙。好几个勇猛的武土丧生,大家沉浸在巨大的忧伤中。
一个年轻的寡妇尤其悲劫得不能自持。她有苏人的仪表风度,但又有些相异之处。如果仔细观察她那深樱桃色的头发、轮廓分明的相貌和浅棕色的眼睛,显然她是一个白人———或一度是白人。“攥拳挺立”从小就在这个部族中生活,她是在全家人被帕尼人杀害后孤零零一个人在大草原上被苏人发现的。她只记得“十头熊”这一帮人是她唯一的家人。
她非常爱她的武士丈夫。在最初那阵呼天抢地的悲恸之后,她决定以传统的方式悼念他。
她出了村子,到能独自呆着的地方,去缅怀他以及他们共同生活的日子,唱歌赞美他,洒上几滴鲜血以纪念他的死。为此,她带着一把锋利的刀子。
邓巴最近与印第安人的碰面,把他从过去那种等待的情绪中唤醒。
邓巴的日记
“我现在明白过去我错了。这段日子我一直在等待……等待什么呢?等待印第安人来偷马吗?等待看到野牛群吗?自从我来到这个哨所,我一直瞻前顾后。这已经成了一个坏习惯了,我厌恶这种习惯。
明天早晨,我要骑马到印第安人那里。我不知道这个想法的后果和是否明智。但是我己经成为目标了。目标造成坏印象。我要从等待状态中走出来。”
邓巴决定全力造成一个好印象,他擦亮了靴子和纽扣,刷干净他的制服和西斯科的毛。
第二天早晨他向来访者的方向,也是他一直见到有烟霭的西方地平线那边进发。美国国旗在一根插进他靴子的旗杆上飘忽。
在邓巴骑马深入大草原若干英里后,他的注意力被一种奇怪的时断时续的声音所左右。他想,这不是鸟,骑近一些,这声音听起来更像占卜之类的歌唱。他骑到一个土墩上,隐约看见一个人影坐在孤零零的三角叶杨树下。
他轻轻地走得更近一些,就看见是个手中持刀的印第安妇女。这妇女看见他,惊恐地站了起来,她衣服的前部染满了血。“攥拳挺立”在肉上划开小口(悼念仪式的组成部分)时,割股太深,伤及动脉而流血了。
邓巴震惊之余,试图接近她。但是她害怕他。她最恐惧的是一旦白人们来了,会把她从她的人民那里带走。
[大草原]
她太虚弱了,不能跑动,脸朝下栽倒在草地上。她开始爬行。
邓巴松开西斯科,踌躇地把手仲向她的肩膀。一触到她,她便尖叫起来,于是他把手又缩了回来。不过在她爬行时,他还是徒步跟着她。
邓巴:你受伤了……你需要帮助。
他又去抱起她,这一次把她抓得牢牢的。她扭动后背,全力挣扎,还猛掴他的脸,但是他捉住她的双手,抓得条紧的。他们面对着面。
“攥拳挺立”(用英语):别……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而她也不敢相信自己能说出这个字。她吐出一连串苏人的咒语,把头向后扭去,嚎叫得像一只狼。然后晕了过去。
邓巴从旗子上撕下布条,尽心为“攥拳挺立”扎上伤口。他不禁注意到她衣服下的皮肤比露在外面的腿和脸要白些,他也注意到她的泛红的头发。加上她讲了一个字的英语……难道她真的是白人吗?
但时间不容推测。她的矮种马近在身旁,可是分明她自己无法骑,所以他把她举到西斯科的背上,自己坐在后面,继续缓慢地向村子骑去。
就要到达村子了,他们经过牧马群,那马群规模之大让他惊奇。更让他惊奇的是他第一眼见到“十头熊”村子展开在河边上的那幅景象———云烟氤氲,一片以合用的皮革为顶的圆锥形帐篷,一些柳木支柱呈扇形伸向天空,男人、女人和孩子们来来去去忙自己的事情。这景象犹如纬幕升起,古老的生息场景活脱脱展示在他的前面。
一见到他,村里立刻骚动起来。在惊恐之后,全村人面对着他站在村口处附近。武士们首当其冲。“披发的风”走上前来,当他明白是“攥拳挺立”被邓巴抓住,就从他的怀里夺下这个女人,咆哮着令他离开。
虽然邓巴不懂他的话,但明白他的意思,邓巴被弄得莫名其妙,失望地缓缓骑马离去。有几个武士要骑马跟踪他,但“活蹦乱跳的鸟”把他们制止住,指出这个白人士兵显然不是来打斗的。邓巴尽管安全到达塞吉威克要塞,但是他感到他的任务没有完成。
[“十头熊”的帐篷]
那一夜,又开了一次议事会。一如往常,主要人物围着“十头熊”的火堆而坐,而其他的武士们则挤在阴影中站着。“披发的风”挨着年长的人坐着。
“十头熊”:我同意“活蹦乱跳的鸟”的看法。我们应该去和这个白人谈谈,看看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披发的风”立刻加入对话。
“披发的风”:会议如果决定去士兵要塞与这个白人谈话,那就应该去。不过我思忖,一个苏人的头领,一个像“十头熊”这样堂堂的头领,去请教一个区区的来犯的白人,总觉得不对劲。……只不过是个有匹机灵的马和几件白人衣服的士兵。
许多人对这个看法点头称是。“十头熊”照例不动声色,让这阵爆发的冲动平静下来。他漫不经心地突然把一块肉放到嘴里嚼了起来。
“十头熊”:我不去。你们去……你和“活蹦乱跳的鸟”去。
第二天,八个苏族武士出现在塞吉威克要塞上方的峭壁上。六个武士呆在峭壁上,另外两个骑马缓慢地向要塞走下来。邓巴见他们过来便伸手去拿他的步枪,经过重新考虑,他放下步枪出去迎接他们。
他对他们欢迎备至,希望他们能懂得他的用意。“活蹦乱跳的鸟”致以苏人的敬礼,然后这两个印第安人以极大的好奇心环顾要塞。他们和邓巴无法互相了解,不过,等到中尉决定询问有关野牛群的情况时(它们不来同样使邓巴和苏人迷惑不解),局面才有变化。
他拙劣地模仿了这种动物,用毯子塞在衬衫下面作为野牛背部的隆肉,从头上伸出指头作为牛角,又喷鼻息又吼叫。“披发的风”认为他简直是疯了,但是“活蹦乱跳的鸟”懂了,并且说出苏语中的“牛”字。邓巴急切地模仿着直到他说对了。这是个开始。
邓巴的日记
“凶猛的人”(我就这样称呼他)似乎是一个很鲁莽的人。我希望我永远用不着跟他战斗。从目前我聊胜干无的所知来看,他似乎又是个诚实而十分痛快的家伙。
我非常喜欢“文静的人”。他一直有耐心并且好发问。他似乎热切地想交流。我得出结论大概他在他们的人中间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
“活蹦乱跳的鸟”和“披发的风”继续来访。一天,邓巴用一个稀奇的器械磨咖啡豆来娱乐他们,并给他们喝新鲜咖啡。开始,他们对那味道并没有印象……等到他给咖啡加上糖,那就不同了。他开始学一点点手语,并且觉得受到鼓舞,有可能交流了。
邓巴的日记
“虽然这么许多事都是没有用语言来进行的,但是我有个奇怪的感觉,总觉得这些人,尤其是‘文静的人’,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究竟是什么,我无法猜测。不过,说已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相信并不为过。”
夜间,邓巴在他的日记中描写了这种奇妙的会见,并速写他那些印第安邻居们的肖像。他也在练习手势。
邓巴的日记
“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学会了头、手、马、火、咖啡、野牛、你好、再见这些字。不过这远远不够。‘文静的人’似乎也像我一样急切地希望突破障碍。为了什么古怪的原因,他坚持叫我卢·坦·坦特。我曾试图让他改了,但是他坚持己见。我不得不允许……它确实有一种独特的铿锵音调。”
“活蹦乱跳的鸟”的确因交流的步子缓慢而越来越不耐烦了。他决定运用他以前还没有用过的一着。他和他的妻子曾在“攥拳挺立”复元时,把她接到池们的家中住。如果能说服这姑娘去回忆起她儿时说过的语言,他就能通过她跟卢·坦·坦特交谈了。在他判断她的身体和感情的创伤愈合得差不多时,他把她叫到住处跟她谈话。
[“活蹦乱跳的鸟”的帐篷]
他们在帐篷当中的火坑旁就坐。短暂的沉默,这其间“活蹦乱跳的鸟”在研究这个低着头的姑娘。
“活蹦乱跳的鸟”:你的伤好了吗?你来这儿跟我家的人在一起高兴吗?
“攥拳挺立”:我很高兴来这儿。我在思念我的丈夫。
“活蹦乱跳的鸟”要把话题引到某件事上来,而“攥拳挺立”却害怕它。她继续低着头。
“活蹦乱跳的鸟”:我们从许多地方听说白人正……
“活蹦乱跳的鸟”停住不说了。他明白这一定是很难的。她眼睛对淮巫医,等待下文。
“活蹦乱跳的鸟”:他们正进入每个印第安人的家乡。他们不久就会来咱们的家乡。那个住在旧兵士要塞的白人,他管自己叫卢·坦·坦特……我已经看望过他,我相信他是好心人。他知道那些白人的事而咱们不知道。
他停下来,让这话铭记在她心中。
“攥拳挺立”:我害怕那个住在要塞的人。
“活蹦乱跳的鸟”:他只不过一个人。
“攥拳挺立”:我害怕他告诉什么白人说我在这儿。我害怕他们想把我带走。
“活蹦乱跳的鸟”:他们胆敢的话,全营每个武士都会和他战斗。
这话并没有使她更多地消除疑虑。她作为失败主义者能做到的,只有再一次低垂下眼睛。
“活蹦乱跳的鸟”:我没法叫白人说话。卢·坦·坦特不懂苏语。
“活蹦乱跳的鸟”等待着。她仍旧不抬头。
“活蹦乱跳的鸟”:你会某些法术是别的苏人,不论是男是女都不会的。
“攥拳挺立”:我已经长久不说了。
“活蹦乱跳的鸟”:我不是为自己求你……我是为我们的人民求你。
“攥拳挺立”:我全忘了。
“活蹦乱跳的鸟”:我要你试试回忆一下这些字。
“攥拳挺立”: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活蹦乱跳的鸟”:你不想知道。
这句迸出来的话震撼了“攥拳挺立”。她跑出帐篷,一路跑下河边一路哭泣,心神都陷入混乱之中。当感情的风暴过去之后,她逐渐平静下来———然后,突然回到了过去的情景,她第一次回忆起好久以前帕尼人来时的许多细节。她如何和她的小朋友威利爬到泥草屋顶上,而印第安人正在跟她的父亲争论。她父亲如何背上中了斧头,倒了下来,母亲发出尖叫,威利如何把她从屋顶上推开,命令她快走,随便到哪儿都行。她如何藏在大草原上狭窄的地洞里,直到另外的印第安人听到她那绝望的哭声。
在那天白人士兵发现她从而迸出个“别!”字之前,她已经记不住任何英语单词了。现在它们又回到她的脑中来了。她不知道她的舌头能不能再说出这些词,但是她要试一试。她要为“活蹦乱跳的鸟”一试,当苏族人在大草原上发现这个无助的孩子时,他曾为她的活命力争过……在她新近的困难中,他曾照顾过她。
邓巴的日记
“‘两只袜子’像西斯科一样,已经变成可信赖的朋友。它仍旧不从我手中要吃的,但是他那锐利的眼睛和耳朵在发现什么事情不对劲时决不忘记提醒我。”
这只狼突然变得猛烈起来,接着穿过草地溜走了。邓巴明白是“两只袜子”受到了惊吓。
护送队像平时一样停留在小山顶上。今天只有“活蹦乱跳的鸟”和“攥拳挺立”骑马前来。“活蹦乱跳的鸟”抱着什么又大又笨的东西横在膝前。这是上好的牛皮披肩。
他把礼物送到邓巴的怀里,邓巴被吸引住了。“活蹦乱跳的鸟”做出手势问,“你看到了野牛群了吗?”
邓巴意识到在这个问题中有某种绝望情绪。他告诉他们,如果他们需要食物,他有;但是“活蹦乱跳的鸟”直摇头,并且骑马小跑回到在峭壁上的等待他们的护送队那里。
第三部 猎牛
塞吉威克要塞
[邓巴的宿舍]
是月圆之夜。当我们俯瞰要塞时,能听到从大草原远处传来一种陌生的声音。一种轻轻的隆隆声。
邓巴中尉在月光下睡着了。隆隆声越来越响,惊醒了他。他摸索着点亮了提灯,谛听着这奇怪而有力的声音。
空中有什么东西。他把提灯举向顶棚。是尘埃和细小的脏东西从屋顶上被震下来了。大地在颤动。
邓巴只穿着裤叉和靴子就走出来,举着提灯,沿峭壁向河上走去。现在这声音大得可怕了。他面前扬起一座尘土的长城,于是他停下脚步。同时他明白在尘土之墙后面还有活着的东西,并且辨认出那声音……那声音是成千上百的蹄声。
他看见有一只改变了方向,现在又有一只。又有一只干脆从一片滚滚的尘土中冲了出来。当它们发出雷鸣般的响声奔驰而过时,这大草原上最强大的声响似乎成了大地上最强大的力量。这是野牛群。
邓巴不加思索就给马上了辔头,立即跳上没有备鞍的马背,像有魔鬼追赶似地风驰电掣地奔向苏族村寨。坐骑很快奔过村外,奔向一簇大火,那里聚集有许多族人。
男人们戴上野牛头饰在火光中与别人一起跳舞。邓巴一直冲到他们当中,把跳舞的人冲散了,才勒住西斯科。西斯科后腿站起来致使他滑倒在地,一些武士立即过来揍他。只是在“活蹦乱跳的鸟”的干涉下才没有把他打成重伤。
邓巴努力屏住呼吸,气喘吁吁地说出他已经学会的“野牛”这个词,一面还用手指比划角的样子来强调特征。“活蹦乱跳的鸟”终于好像明白了。
[苏人村寨,营火]
“活蹦乱跳的鸟”:野牛群?
邓巴:是的,野牛群。塔通卡。
“活蹦乱跳的鸟”站起来向他们的人大声叫喊。
“活蹦乱跳的鸟”:野牛群来啦!
霎时间鸦雀无声。继而苏人欢欣雀跃。邓巴中尉仍头昏眼花,他吃力地站了起来。人们涌来团团围住他高兴地叫喊着。
第二天黎明时分,“十头熊”营地转移了。几乎全村出发朝猎场进发。开路的是头领的斥候,接着是“十头熊”和他的参谋人员,“活蹦乱跳的鸟”和“披发的风”也在其中。大批武士紧随身后,殿后的是妇女、孩子和老人。邓巴骑马走在最后一批人的前头。
邓巴的日记
“骑马的人被派遣去寻找野牛群的踪迹。同时他们带走我在塞吉威克的东西,全部落都上路了。人们转移的效率和速度足以给任何军队指挥官留下印象。
情绪高涨。一夜之间我从一个被怀疑的人变为一位名副其实的有地位的人。人们以真率的笑容和赞赏的目光欢迎我。总之,我已成为一个著名的人。
斥候们已经寻找到它们的踪迹,真在如我所料的那个地方。这并不难发现……一条极其宽阔的踩出来的地面一直延伸到天边。野牛群体所创造出的这幅难得的图象,是很难想像的。”
邓巴享受着厚待,但是他自己却不断地打量在他身旁的“攥拳挺立”。现在比较容易发现她一度是白人了。
三个远距离斥候跑回来了,一会儿功夫之后,“披发的风”带着十二个武士飞奔而去。邓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男人们的脸上突然消失了无忧无虑的神情而变得神色严峻。片刻后,“活蹦乱跳的鸟”示意中尉同他一起骑到纵队的前头。
邓巴很快就在前面高处看到一幅奇怪的景象———连续出现车辙压出来凹凸不平的粉红色地面,四周是黑色的斑点。然后他们骑马穿过屠宰地,那里有二十四头野牛被打死,剥了皮,任它们腐烂或者让老鹰之类来叼走。一头不幸的初生牛犊在它母亲尸体旁哞哞叫着。当他们从旁骑过时苏人的脸上充满悲哀和愤怒。
邓巴的日记
“谁会干这种事?这片旷野足以证明那是个没有价值、没有灵魂、不顾苏人权利的人干的。四轮运输车的车辙通向远方是没有什么可怀疑的,而我知道这只能是白人猎手们干的,我的心下沉了。
继续了整个早晨的长时间的欢庆声现在沉寂下来,就像那些死了的野牛任凭腐烂在这山谷里———杀死它们仅仅是为了取它们的舌头和值钱的皮。”
他们骑马前进,当他们来到靠近斥候们估计的野牛群出没所在地时,暂时安营扎寨。邓巴、“活蹦乱跳的鸟”和斥候们继续骑马到侦察基地,基地导向一处峭壁。他们把马留下系在谷底,大家攀登山坡,靠近顶部时匍匐而上。
一干人一同到达了小山顶,凝视着一片宽广的山谷。它们就在那里,真是满坑满谷,正在黄昏中静静地吃草。野牛群。
*[大草原]
包括邓巴在内的野牛群斥候奔驰着回到临时的宿营地。宿营地隐约出现在他们的前面,在落日的余辉中,牛皮顶的帐篷像许多支蜡烛在闪烁。营地中央一堆大火在熊熊燃烧。
当其他骑手走进喧闹的宿营地时,邓巴却踯躅不前。有件什么特殊的事情发生了。邓巴观察一下这番景象,发现有些异常。火堆后面的阴影中有辆四轮运货车。
邓巴和西斯科在营地的边缘慢步四下走动。中尉在搜索坐车来的白人的迹象。他没有找到,于是把焦点集中在围绕火堆跳成一圈的跳舞者身上。
其中有一个挥动着长矛的人,那是“披发的风”。邓巴沿着矛头看去,他发现了白人。从“披发的风”的矛尖垂下来的是一张新鲜的带发头皮,淡黄色波浪形。另外有几个人也有带发头皮。这些头发都不是印第安人的。
邓巴缓缓退到阴影里。西斯科拴在近旁。距离在草原上火光冲天的临时宿营地半英里之遥,邓巴在旷野上铺开毯子。
黎明时邓巴被一只捅他的肋骨的穿鹿皮鞋的脚弄醒。他朝上看,看见“披发的风”拿着步枪监视他,他想可能他的死期已到。但是这个武士举起枪好像在想像的运动会上瞄淮,然后把它举过头,大声发出胜利的叫喊。这也是一种邀请。*
[临时的宿营地]
这一队中二十四名最好的猎手正在作追逐野牛群的准备。这是伟大的时刻;没有事情比这更重要的了。村民们把每个猎手团团围起来。
聚在邓巴中尉和“披发的风”周围的人数最多。这些武士的马已准备停当。黄色的弩筋闪闪发光装饰着它的双肩和臀部。就在这时,“披发的风”沿着西斯科的臀部在画同样的图形。
邓巴正确地理解这是极大的光荣,并静静地站在旁边。“披发的风”画完,他看着邓巴并对图画点头,仿佛要求有所反应。
*邓巴:我希望我知道该说什么。
一个苏人的声音用英语从观看的人群中送了出来。
“攥拳挺立”:说……谢谢你。
人们吃了一惊,向发出声音的地方转过头去。其他的苏人也目瞪口呆。
“攥拳挺立”(说明这画的含义):它的速度……它的力量……你拥有。
邓巴:谢谢你。
他拿起武士的手,有力地握一握。*
场面换到野牛群。这是我们第一次逼近真切地看到野牛群。它们是些令人喜爱的动物,有别于其他年代的强有力的、残酷的、不可驯服的动物。一头雄伟的公牛厌恶同类,常常抬起它那紫色有角的头去吸吮微风。它能侦察出没有什么麻烦的迹象,再回头吃嫩草。
猎手们穿过大草原前进,散开队形以便包围部分牛群。
邓巴因激动而如梗在喉。他不知期待他的将是什么,但反正他也正从事着。他向右首的“披发的凤”和左首的“攥拳挺立”分别瞥了一眼。他们都集中精神于一触即发的事情上。他们现在逼近到能够听见野牛发出低沉的吼叫声了。
远处坡上呈角状队形发起攻击。他们的马向前腾跃。疯狂的猛冲在继续。
一开始冲刺,邓巴的帽子就飞走了,现在中尉和他的马正急急飞奔越过大草原。这匹小鹿皮色的马仿佛懂得人们对它的期待,因此使出浑身力量去拼搏速度。他们使猎场发怒了。
牛群全速奔驰,它们惊跑乱窜的声音拔山撼岳。野牛群跑得很快,不过西斯科没有拉下一步。它们在它前面形成一座奔跑的墙,于是邓巴现在能看到它们的臀部和尾巴以及飞奔的蹄子了。他牢牢地紧握他的步枪,闭上眼睛,仿佛在做祈祷。千百个蹄声震耳欲聋。
邓巴和西斯科已经赶上野牛群。再有几步就要进入牛群了。现在他们在牛群中奔驰。一个长满粗毛的牛头靠近并猛冲西斯科,但是这匹小马太迅速太机敏。它躲闪开了,在闪开的时候几乎把邓巴甩了出去。
邓巴坐正后开枪了。这枪没有打中目标,仅仅掠过一头野牛的肩膀。枪声顿时惊散了野牛群,邓巴停了下来,尘土围绕着他打旋。
苏族猎手川流而过,化整为零,各自追逐目标。邓巴正要下马,但是他看见了什么,就停不住了。
百码之外,一个小猎手在追逐一小撮从牛群中分离出来的野牛。这是“笑口常开”,他试图一显身手。当邓巴观察时,这孩子那匹没有经验的马受惊逃逸并且拱起马背把他倒栽葱摔到地上。
一头大公牛突然离开那股分离出来的野牛。它被几支箭射得痛疼难忍,低着头直冲过去。邓巴从嘴里吐出剩下的子弹,猛地击进它的胸腔。
“笑口常开”从地上爬起来。公牛全力冲击。邓巴扣动扳机……一次……又一次。第三颗子弹击中要害,打进这头野牛的心脏。大公牛的腿抽缩了,但冲击的势头使它滑向一侧。离“笑口常开”仅有数码终于倒下了。
这孩子站立着,中尉上了马。“笑口常开”茫然失措,但却安然无恙。
邓巴从这头死牛旁跃开。它是一头硕大无朋的野牛,一头真正的祖父。中尉有片刻功夫对这次可怕的杀伤冥想出神。他回头看看,“笑口常开”已经捉住他的马,离开使他丢丑的现场奔驰而去。
骑手们从不同的方向逼近的声音,引起邓巴的注意。全村人川流不息为宰牛进入旷野。骑手们由“披发的风”带领朝他逼近。
“披发的风”坚持邓巴参加古老的屠宰仪式。他切开一头野牛的肚子,把仍然暖和的肝拽出来,并在捧给中尉之前咬了一大口。邓巴不得不强迫自己去尝尝,但是惊奇地发现竟非常美味。当旁观的人们欢呼时,他咬了一大口,然后在胜利的欣喜中把肝举到头的上方。
那一晚围着簧火举行了盛大的宴会,烧烤了野牛最好部分的肉并且吃光了,武士们从一组漫步走到另一组详细描绘了他们打猎的情况。邓巴和“披发的风”兜了好几巡,直到他认为如果他还得再吃一口或者再说一遍他的情况,那他的胃和脑袋就会爆炸为止。
但是“披发的风”还没有尽兴。在他们到紧接着的一堆营火的途中,邓巴注意到这个武士注视着他的军服紧身短上衣,于是冲动地脱下它,把它献给他。作为回报,“披发的风”坚持要邓巴接受他穿在身上的壮观的骨制胸铠。这笔交易使两人都很高兴。
在下一堆宴会的营火上,交易继续进行。
[临时的宿营地]
邓巴在啃一块排骨时,瞥了一下营火周围一张张友善的脸。他的眼睛突然停止不转了。
一个大块头武士戴着他在打猎时丢失的军帽。帽子有点大。帽沿碰到这个武士的耳朵尖。
现在大块头武士注意到邓巴正盯着他。他们的目光相遇了。
邓巴:这是我的帽子。
这话一出口,营火四周愉快的谈天开始消失。
邓巴摸摸自己的头顶,指指他的帽子。
邓巴:我的帽子。
大块头武士:我在大草原上发现的。它是我的。
一阵紧张的沉默降到两人中间。“披发的风”激动起来。
“披发的风”:那顶帽子是卢·坦·坦特的。
大块头武士:他把它丢在大草原上。他不要了。
“披发的风”:你明白他现在要了。
大块头武士摇摇头。他不想改变主意。
“披发的风”:咱们都知道这是士兵的帽子。咱们都知道谁戴着它。如果你想要它,那好。不过要拿出点儿什么来交换。
营火周围有人低语赞成。大块头想了一下,出其不意地站了起来。他在腰部乱摸一阵,解下一把套着漂亮的鹿皮鞘的刀子。他把刀子抛给了邓巴。
中尉研究了一下交换条件。接着又看了大块头武士一眼。这个苏人脸上慢慢绽出笑容,邓巴点点头,终于报之以微笑。这是一场交易。
*邓巴蹒跚着返回他决定在那里过夜的“活蹦乱跳的鸟”的帐篷时,他被邀请参加一群年青姑娘自发取乐的舞会。起初有点难以应付,但很快跟上步伐,开始领略到乐趣。她们围成一圈调皮地越来越贴近,使他接触到了她们的身体,这对一个渴望女性伴侣的男人来说,是令人陶醉的。
然而“活蹦乱跳的鸟”打断了舞会,并护送邓巴到他的帐篷。尽管中尉精疲力竭,但仍被“活蹦乱跳的鸟”和他的妻子“黑披肩”做爱的声音弄得不能入睡……他意识到“攥拳挺立”就睡在同一帐篷里,离他不远。终于,他睡着了。
打猎过后每天都在宰死牛———大约共有七十头。在每头牛的躯体旁,家家都开办起临时加工厂,以惊人的速度精心把牲畜加工成有用的产品。他们样样都不舍弃:皮,肉、内脏、蹄子、尾巴、头。一会儿功夫全都收拾完毕,留下大草原一派苍茫仪容和刚刚清理下来的筵席残余食物。
终于这一帮人拔营了,首途回到河边的老家。他们在塞吉威克要塞甩下邓巴中尉,给了他满满一橇肉,然后继续上路。他禁不住一直看着这个橇,让自己回想起所有这一切都是真的,绝不是一个奇妙的梦。*
邓巴的日记
“在这里每天似乎都以奇迹结束,不管有没有上帝,我都要为这些天感谢上帝。再耽下去毫无用处。我们能带得动的肉都有啦。我们已经打了三天猎,损失了六匹马,仅仅三个人受伤。
我从来不知道有这么渴望大笑、这么忠于家庭、这么彼此奉献的人们,唯一能搜索到的词是和谐。
好多次我感到孤独,但是直到今天下午我才感到完完全全的孤独。”
[塞吉威克,峭壁]
“两只袜子”吃完食退到隐蔽处。它满足地用劲咀嚼着,直到有一种奇怪的声音让它吃了一惊引起它的注意。
要塞那里有一番奇特景观。邓巴正围绕着篝火跳舞,偶尔还精力旺盛地引吭高唱。
“两只袜子”被这景象所吸引,也跟着嗥叫起来。这简直是石器时代。
邓巴处在印第安社会中心生活了几天之后,很难再习惯于要塞的寂寞常规了。他很高兴看见“两只袜子”,而这只狼也似乎有同样的感觉。一天,中尉在他的宿舍前发现一只刚死的野鸡,就抬头看看“两只袜子”,它在峭壁上的老地方守望着中尉。
邓巴的日记
“今天作了一次长程巡逻。没有什么可记录的。事实是我腻烦了。虽然只有两天,却像过了一个星期。我在想念与新朋友作伴。我能在想像中看见他们所有人的脸,但怎么说这也是不够的。明天,我要作一次冒昧的拜访。他们毕竟是我的邻居,这有什么不可以的?”
第二天,邓巴和西斯科向村寨走去。中尉与那天插上旗子擦亮扣子出发的他判若两人了。现在他的靴子破旧了,他的镶有条子的裤子几乎全褪色了。骨制胸铠在阳光下闪耀,步枪搁在一只臂弯里,是印第安派头的。
他环顾左右,发现“两只袜子”在用心考虑过的距离处跟随着他。他命它离开,这狼就停步,但是西斯科继续迈步,狼又照跟不误。邓巴下了马,几次试图把它嘘走,但终于不嘘了。“两只袜子”的下一着花招是回转头发出一声长长的、悲哀的嗥叫。
[大草原]
邓巴像一个穷于应付的发怒的父亲冲着“两只袜子”大吼。
邓巴:你回家去!
这一次狼跑走了,邓巴立即跑向西斯科,希望到达他的马这里时甩掉“两只袜子”。但是他没有跑出多远,狼又生气勃勃地来到身边。邓巴一面迂迥,一面惊吓“两只袜子”。它侧身而行,但是当它侧身的时候,中尉伸出手抓住它的尾巴根一顿好挤。
这就如同燃着爆竹似的。“两只袜子”一声狂叫央起尾巴嗖地跑走了。邓巴放声大笑。他守望着,一直看着这只狼跑了相当远的距离都没有放慢速度的迹象。
他仍在格格发笑,同时再一次回转头来赶着西斯科小跑。可是过了一会儿,有什么东西抓住他的一只踝骨。中尉两腿乱蹬,脸朝下摔到草地上。
邓巴趴在地上不知道是什么袭击了他,翻身到一侧想看得更仔细些。是“两只袜子”,它坐在后面几尺远的草地上。邓巴双腿十字交叉坐了起来,对着他的老朋友微笑。
“两只袜子”突然发现什么,也许是从转变了方向的风中闻到的,它溜走了。邓巴从草地向上凝视峭壁。这是“石头牛犊”、“活跪乱跳的鸟”和“披发的风”。印第安全体随员正骑着马朝邓巴中尉缓缓而来。
“石头牛犊”:你对卢·坦·坦特估计得真不错———他是一个奇特的白人。
“活蹦乱跳的鸟”一面观察邓巴一面回答。
“活蹦乱跳的鸟”:是的,他很奇特……他应该有个真正的名字。
第四部 与狼共舞
“十头熊”的村寨
这次邓巴中尉来到苏人营地与以往景象大不相同。一群青年武士骑马出来迎接他,为这位特殊的朋友而欢呼,村中绝大多数的脸孔都是友好的。有少数人则畏缩不前,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认为他来这儿是件好事。
“活蹦乱跳的鸟”意识到是通过“攥拳挺立”试着和卢·坦·坦特谈话的时候到了。他护卫着邓巴进入他的帐篷,邀请他一起抽烟。烟草味涩口但很香,而美丽的旱烟管在邓巴的手中似乎是活动的。
接着,让他惊讶的是,帐篷塔帘打开,“攥拳挺立”走进来,坐在他与“活蹦乱跳的鸟”之间。她比他第一次见到时看上去好多了———平静多了,快乐多了———而且好像是专为特殊场合才打扮起来的。他很高兴看见她,但是奇怪她为什么会在这儿,一直等到“活蹦乱跳的鸟”瞧着他,并用拉科他语跟他说话。
[“活蹦乱跳的鸟”的帐篷]
“活蹦乱跳的鸟”:欢迎。你来这儿太好了。
“活蹦乱跳的鸟”朝“攥拳挺立”看去。她不慌不忙,字字重读,但它们连接得够紧了。
“攥拳挺立”:你好。你来这儿……好。
这些字眼对中尉不啻是甜蜜的音乐。他带着非常宽慰的感情回答。
邓巴:谢谢你……我感觉很好。
“攥拳挺立”(对“活蹦乱跳的鸟”):他谢谢你。这很好。
“活蹦乱跳的鸟”:问他,为什么他在士兵的要塞。
“攥拳挺立”(对邓巴):呃……你……来
她还没能说完邓巴就插嘴了。长久以来,有些事他一直想弄明白。他向她叫什么名字,于是“活蹦乱跳的鸟”同意首先应该介绍一下。这姑娘踌躇地把苏名联结起来告诉他,当他问到“活蹦乱跳的鸟”是否是首领时,她解释说他是位“神圣的人”。然后他作自我介绍。
邓巴:“攥拳挺立”,我叫约翰·邓巴。
恢复了英语说话能力,对“攥拳挺立”来说,是无穷兴奋的源泉,所以她不愿结束这第一次的会见。对“活蹦乱跳的鸟”来说,这是一个突破———不仅是他与这个白人士兵之间友谊的突破,也是他想获悉对他的人民生存攸关信息的希望的突破。而对邓巴来说,这是打开迄今为止他只能从旁观察的世界的突破。
邓巴那夜睡在“活蹦乱跳的鸟”的帐篷里,以后好多夜都是这样。他对“活蹦乱跳的鸟”了解得越多,他越敬重这个巫医的聪明才智。但是他发觉自己不得不迥避的向题往往就是“活蹦乱跳的鸟”拉扯回来的向题。
邓巴的日记
“我试着回答‘活蹦乱跳的鸟’所有的问题,但是我明白,我使他落空。他总想知道还会有多少白人要来,我告诉他我没法说。他坚持要间个究竟时,我就告诉他白人很可能是要经过这个地方,不会有事的。但是我对他讲的却是半真半假的话。总有一天会来太多的人,不过我实在不能告诉他真相。我肯定‘攥拳挺立’明白。”
不久以后,邓巴在村寨界外附近处有了自己的帐篷。他继续返回要塞———留神照看东西,修理必要的地方,在日记中记下大事。尽管他与苏人已有深交,他实在不能全部放弃他作为美国中尉约翰·J·邓巴的身分。他现在是两个人了,就像“攥拳挺立”那样。腰部以上,由于他那没有剪修的头发和骨制胸铠,他开始像一个印第安人。但是他仍然穿着镶条军裤和黑高统靴。
邓巴的日记
“一支特遣队很快就要去打帕尼人了,我已经要求同去。我意识到我这样做已经铸成错误,但是我实在不能收回自己的请求。他们是我的朋友,而且据我一鳞半爪所知,帕尼人对待这些人很凶残。我希望我不曾越雷池一步。”
[邓巴的帐篷]
夜间,在邓巴的帐篷内,他的周围完全印第安化了。他正在擦那支海军大左轮枪。帐篷的搭帘瑟瑟作响,“攥拳挺立”和“活蹦乱跳的鸟”走了进来。邓巴站起来欢迎他们。
邓巴:我很高兴见到你们……请坐。
“活蹦乱跳的鸟”说话,“攥拳挺立”翻译。
“攥拳挺立”:“活蹦乱跳的鸟”想要知道为什么你要和帕尼人打仗。他们没有跟你过不去。
邓巴:他们是苏人的仇敌。
“攥拳挺立”(翻译):只有苏人武士能去。
邓巴:我请求他考虑我的条件。
“攥拳挺立”:他已经考虑过了。
邓巴:那么把这一点告诉他。我比那些去特遣队的年轻人做武士的时间长多了。告诉他。
“攥拳挺立”:他说苏人当武士的方式和白人不同。你没有堆备好。
邓巴:我明白,我懂。不过我总不能在村寨里学这些方式呀。
她把这话翻译给“活蹦乱跳的鸟”。这位巫医踌躇了,然后再一次说话。
“攥拳挺立”:他请求你在他走的期间照看他的家。
邓巴看看“活蹦乱跳的鸟”,然后又看看“攥拳挺立”,无法掩饰他的失望。
“攥拳挺立”(凭自己的看法):他请你办这件事……是给你极大的光荣。
邓巴考虑了片刻,直接对“活蹦乱跳的鸟”说。
邓巴:我很乐意照看你的家。
“攥拳挺立”(翻译):他感谢“与狼共舞”光临。
邓巴:谁是“与狼共舞”?
“攥拳挺立”:现在所有的人都叫你这个名字。
他回想并记起跟“两只袜子”的那段插曲。
邓巴:“与狼共舞”……是那样的……那天。(对“攥拳挺立”)你们是怎么说法的?
“攥拳挺立”(用拉科他语):“与狼共舞”。
邓巴(对“活蹦乱跳的鸟”用拉科他语):“与狼共舞”。
巫医笑了。
拥有二十个武士———这一族人中最好的战士———的特遣队出发去寻找帕尼族。“活蹦乱跳的鸟”和“披发的风”也在其中。留下来的家人并没有掉泪,虽然他们知道有人可能一去不复返。
“与狼共舞”仍然希望能跟他们一起去,但是他得到能与“攥拳挺立”作伴并学习功课的结果,这种快乐减轻了他的懊丧之情。他学习拉科他语进步很快。她也开始热切盼望他们相互厮守的时刻,并且只要什么时候他作定期回塞吉威克要塞之行,就感到焦急。“黑披肩”很了解这姑娘,也注意到她的变化。
一天早晨,“与狼共舞”在“活蹦乱跳的鸟”帐篷外骑着西斯科等候她,她拿着两个水袋出现了。
[“活踞乱跳的鸟”的帐篷]
“与狼共舞”:你去打水吗?
他的拉科他语说得很地道,她笑了。
“攥拳挺立”:是的。
“与狼共舞”:让我们带你。
西斯科走下河边小路。一群鹌鹑在他们前面飞起,仓惶的振翅使西斯科惊逸了。“攥拳挺立”紧紧抱住“与狼共舞”的腰。
他们到达河边,她把水打进一套囊袋里。“与狼共舞”蹲在她身旁,凝视着泛起旋涡的溪流。
“与狼共舞”:你怎么得的这个名字?
“攥拳挺立”:我来跟这些人生活的时候年纪还小……他们让我干活。
她费劲地把满满的水袋拖上岸,坐在“与狼共舞”身边。
“攥拳挺立”:我每天都干活……很艰苦……有一个女人不喜欢我。她总是骂我……有时也打我。有一天,她的睑逼近我的脸,冲着我骂,我揍了她。我又不很高大,但是她跌倒了。她摔得不轻,我却纹丝未动。我攥着一只拳头站在她对面,向是不是还有什么别的女人要骂我……(回忆着大笑起来)从那天以后再没有人找我麻烦了。
“与狼共舞”:我不这么认为。
沉默片刻。
“与狼共舞”:指给我看你揍她哪儿了。
他轻轻拍拍自己的下巴。她攥起拳头很温和地擦过他脸上的那块地方。“与狼共舞”的眼睛直打颤,朝上翻滚,然后他向后倒地……死了。她配合这个玩笑。俯身轻轻地拍打他的两颊,直到“与狼共舞”活过来。他坐起来揉着下颚。
谁也不认为这是玩笑,一种尴尬的局面降到他们中间。“攥拳挺立”不好意思地摆弄着水袅的绳子,而“与狼共舞”则用一根棍子在地上划道道。最终他鼓起勇气问了一个微妙的问题。
“与狼共舞”:为什么你没有结婚?
这问题像给“攥拳挺立”猛然一击。她不再摆弄绳子了。一阵显见的紧张掠过她。她迅速站起来。
“攥拳挺立”:我得走啦。
“与狼共舞”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他只知道他不该问这个问题。她把沉重的水袋甩上双肩,踏上回去的小道。“与狼共舞”急忙站起来。
“与狼共舞”:对不起,我来帮……
但是这话白对她的背影讲了。她已经负着重荷匆匆走上了小路。
接连几天,“与狼共舞”都没有在他们会面的老地方找到她。他很苦恼,想从“石头牛犊”处寻求究竟。“石头牛犊”是留在村子里的老人之一,而且是“十头熊”的亲密朋友。
[“石头牛犊”的帐篷]
“与狼共舞”与“石头牛犊”坐在树荫下,他看着这个年长的人在一张新盾牌上画图案。
“石头牛犊”:你有的字眼说得不对……不过你学得挺快。这很好。今天我能告诉你什么呢?
“与狼共舞”有一点惊慌。这个长者已经察觉到他的意向。他决定说出来。
“与狼共舞”:我想知道有关“攥拳挺立”的事。
“石头牛犊”这才放下手头工作。他迅速而深透地瞧了来访者一眼。然后又回到画盾牌的工作上来。
“石头牛犊”:你的问题是什么?
“与狼共舞”:怎么没有男人跟她一起生活。
“石头牛犊”在说话前先考虑了一下。这不是他想介入的事。
“石头牛犊”:她在服丧。
“与狼共舞”:我不懂“服丧”。
“石头牛犊”:她为一个人在哭。
“与狼共舞”:为谁哭呢?
“石头牛犊”:提到死去的人是不礼貌的……但是我决定告诉你……你是新来的人。她为她的丈夫在哭。他不久前才给杀死的。
血已经涌上“与狼共舞”的脸。他努力忍受着。
“与狼共舞”:她得哭多久呢?
“石头牛犊”:什么时候结束,这得“活蹦乱跳的鸟”发话。
对这个消息如何反应,“与狼共舞”要花一点时间并离得远一点去思考。他又出发到要塞去,他感到这次要塞之行会是最后一次了。
“攥拳挺立”到“黑披肩”处寻求安慰。她理清了混乱的感情,明白她已经伤害了“与狼共舞”,眼下她想跟他谈谈。但是“黑披肩”告诉她他已经离开村子了,她亲自赶到他的帐篷看了之后,终于病倒了。她在这个年长的女人的怀里哭了。
在塞吉威克要塞,他作了匆匆的巡视。要塞开始显示出疏于照料的迹象。在他的旧宿舍里,他翻了一遍他心爱的日记,一面对有些记忆发出微笑。他找到钢笔和墨水,在近末尾的一张空白页上写了“我爱‘攥拳挺立’”,并署上自己的名字“与狼共舞”。外面有什么响动,他警觉地出去察看。
[塞吉威克要塞]
几英尺以外,“两只袜子”躺在阳光下。它希冀地仰望着“与狼共舞”。这两个伙伴彼此凝视了一会儿。
然后“与狼共舞”把手伸进身旁的小袋里拽出一条肉干。他蹲在地上,把肉干递给这只狼。
现在“两只袜子”上前了。它迈出几步犹疑的步子。它闻闻肉干,张开了嘴。当狼灵敏地咬肉干时,它的牙齿和他的手指相互接触了。然后它按习惯的做法走开,叼着给它的奖赏,朝大草原走去。
“与狼共舞”观望了一会儿。然后他跳上西斯科的背,慢慢朝村寨的方向跑去。
[靠近营地的河旁]
“攥拳挺立”正在涉水,她心不在焉。
顷刻间事情就转变了。树叶的沙沙声警告她采取一种她以前不曾想过的态度。渐渐地她抬起了眼睛看见一个男子的形象穿过树林走来……这是“与狼共舞”。
“攥拳挺立”慢慢走出水面。他张开双臂,她把头靠在他胸前,融在他的怀抱里。
“攥拳挺立”:我在服丧。
“与狼共舞”:我知道,“石头牛犊”告诉我了。
她身体紧贴着他,感知到他的一切。
“攥拳挺立”:不能让人知道……咱们得小心。
“与狼共舞”:是的。
她在他的怀中踮高一点儿。然后,这对情人互相扶持,沿着河岸走进杨柳掩映的树缝中。
以后的日子他们继续会面,明里是为学习,暗里是为爱情。“黑披肩”是否受骗了,这是值得怀疑的,但是她什么也没有说。她丈夫回来时自有道理,这是他的责任。
有一夜,他们做爱时被外面的骚扰打断了。几个陌生的武士骑马进了营地,他们带来的一匹马上驮着一个死人。他们是凯奥瓦人,有时与苏人结盟。
[苏人村寨]
“与狼共舞”在小雨中匆匆穿过,去骚动所在地“十头熊”的帐篷。他到达帐篷外的篝火旁时,空中散布着一种真正极其恐怖的气氛。
这是一个失去控制的场面。“十头熊”正跟他的参谋们聚在一起商量对策,受伤的人在设法包扎伤口;村寨里剩下的武士们正在一片叫嚷声中召集头头的决策会议。女人们跑来跑去在抓她们的孩子。
“与狼共舞”发现“攥拳挺立”向他走来,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眼中充满恐怖。
“攥拳挺立”:帕尼人……一大群……有三四十个人……(指着受伤的人)凯奥瓦人在不远的北面发现他们。帕尼人正在来这里的路上。他们很快就会发现咱们的营地。
“石头牛犊”刚打旁边经过。“与狼共舞”拦住他。
“与狼共舞”:“石头牛犊”,我跟随你。
这个长者直言不讳。
“石头牛犊”:帕尼人不是来抢马的,他们是来杀人的……由于好多人都走了,我们简直没有人了。
“攥拳挺立”点点头。
“石头牛犊”:带上你的武器到我帐篷来。
突然“与狼共舞”灵感一动。武器……他有好多武器!上好的陆军步枪,有成打成打的,都埋在塞吉威克要塞四周的地下。他迅速向“十头熊”和“石头牛犊”说明这情况,起先,头领不愿分出一个人,最终还是同意“与狼共舞”带领一个人同去。
十多岁的少年“笑口常开”偶然听到这番谈话便悄悄走上前来,一个钟头以后,这两个人彻底搜索了要塞周围的地带。天气更坏了,他们只能透过瓢泼大雨和间歇的闪电来分辨东西。最后“笑口常开”听到他的马蹄下发出啪的一声,于是发现了野牛肋骨,那是邓巴用来作为武器埋藏地的标志的。
*他们拉着装载着木条箱的橇,黎明时分走进了村寨。在闪电的光亮中,他们看见帕尼人在离营地上游仅一英里左右的地方过河。
枪支弹药分配之后,在一场急剧的交战中,“与狼共舞”证明了它们的用场。
“与狼共舞”步入“活蹦乱跳的鸟”的帐篷,后面跟着“笑口常开”。他们都有步枪,而“与狼共舞”的旧长筒左轮枪则别在他的腰间皮套中。
他的眼前展开一个沉默紧张的场面。女人们聚在一个简单的睡台前。“活蹦乱跳的鸟”的三个孩子紧贴着她们。两个小孩在轻轻地哭。
“黑披肩”握住一把短柄小斧,“攥拳挺立”拿着一支步枪。她们都要参加战斗。不过她们都很害怕。村中每个人的生命都危若累卵。“与狼共舞”只瞥了一眼,就明白他将为何而战。他再次看了看妇女和儿童们,就闪出帐篷。
雨已经停了,但是地上仍旧湿透,晨雾缭绕营地。帐篷后面紧靠着河边,五六个人一群的是带步枪的苏族武士。他们鸦雀无声在等待敌人。
“与狼共舞”瞧着对面一片向参差不齐的河沿倾斜的空旷开阔地,那里阒无人迹。*
按着可以看见帕尼人了,是极尽穷凶极恶能事的特遣队,他们画了花脸,饰以羽毛,武装到牙齿。他们的前面的人徒步前来,已经到达开阔地的边沿。他们开始偷偷地小跑,接着越来越多的人奔跑起来。
爆发出一声帕尼人的战斗呐喊,其他人跟着呐喊起来。这时候,“十头熊”放低一只手为号。苏人以参差不齐的队形从帐篷后面涌出,有三十支步枪向帕尼冲锋前卫开火。
许多步枪的烟火混杂着氤氲晨雾,苏人边跑边呼啸冲向帕尼人。“与狼井舞”也呼啸着全速跑向斜坡。
与空旷地上进行猛烈的白刃战的同时,有些帕尼人向躲着妇女儿童的帐篷走去。一个帕尼武士企图进入“活蹦乱跳的鸟”的帐篷,但是“攥拳挺立”的步枪把他赶了回去……
一个怒不可遏的受伤的帕尼人蹒跚着走进“十头熊”的帐篷,他轮起短柄小斧砍倒里边的人,“石头牛犊”在入口处射出的箭制止了他,而“十头熊”的妻子“漂亮的盾牌”从火中抽出烧了一半的圆木把他结果了。
“与狼共舞”在空旷地上战斗,用他的步枪杀死了一个帕尼人。蓦地,有东西从背后撞了他一下,撞得他跪了下来。
[战场]
这是一匹狂暴的帕尼战马,在战场上脱缰乱跑。“与狼共舞”急忙抓住它的鬃毛,跃上马背。
他现在看得真切了。帕尼人遭到惨败。他们已经被打回到河边。一个缠头巾的敌人正向河边退却,临去射出数箭。“与狼共舞”跟着他……
“石头牛犊”箭搭在弦上,寻找要杀的敌人。这位老人突然从眼角意识到有人袭击他,但为时已晚了。一条帕尼战棒打碎他的头盖骨,这位老人颓然倒下。
现在我们看见了他的袭击者。这是凶猛的帕尼武士,是杀死四轮运输车车夫廷蒙斯的人。他朝下怒目而视“石头牛犊”的尸体,再次挥棒打老人的头颅。
“与狼共舞”向村寨瞟了一眼,正巧看见“最凶猛的人”再一次打击倒地的人———白发的“石头牛犊”。他赶快跑来。
“最凶猛的人”拿着刀正要切“石头牛犊”的前额,准备剥他的牺性品的头皮,这时有什么东西袭击他的小腿。他朝下一看,发现一支小箭楔到他的小腿肚中,他抬头看见三个男孩,“水獭”、“蚯蚓”和“笑口常开”,聚集在战场的边沿。
“最凶猛的人”冲向他们,把他们吓得脸煞白。“水獭”的箭无力地飞上天空。孩子们转身逃命。
“最凶猛的人”要逮他们易如反掌,但是眼下他看见有六个怒吼的苏族武士转变角度把他截住。他一瞧便知道战斗已经失利,也明白如果他改变方向仍旧能够逃之夭夭,便向河里逃去。
苏族武士们有骑马的有步行的,沿着河岸追赶,去封锁他的退路。很快他被包围了,圈子慢慢缩紧,把他围在中心,他拨转马头,寻求突破口。
终于他听从了他的命运。他高举战棒,在步枪齐鸣的同时,发出最后一声对抗的长啸。战争就此结束。帕尼来犯者躺在他们被击倒的地方,同时,苏族胜利者兴高彩烈地围着他们跳来跳去,把受伤的人结果了,对死了的人点了尸首的数目。“与狼共舞”瞥见“十头熊”抱着“石头牛犊”的尸体。接着苏族武士聚集在他周围,歌颂他的名字,对他在胜利中所起的作用表示感谢。
邓巴(内心独白):
“很难弄清是什么感觉。我从来没有经历过像这样的一次战争。这不是一场为领土或财富或为人们自由的战斗。这次打仗没有自我主义。这是为保住能让我们过冬的粮食储备、为保卫近在咫尺的妇女儿童和所爱的人的生命进行的还击。我感到以前从没有感到过的自豪。
我从来没有真正了解约翰·邓巴是怎样的人。也许是因为名字本身没有什么意义吧。但是当我听到我的苏名一次次被人叫喊时,我第一次了解到我真正是怎样的人。”
“活蹦乱跳的鸟”和“披发的风”所领导的特遣队在村外遇到传送抵御成功消息的骑手。巫医当晚为“与狼共舞”和其他卓越的武士庆功,但是“与狼共舞”找个借口早早脱身跟“攥拳挺立”厮守在一起。
“黑披肩”是唯一注意到这个姑娘在“与狼共舞”离开不久就溜出“活蹦乱跳的鸟”的帐篷的人,于是在那个晚上晚些时候提出了这个问题。
[“活蹦乱跳的鸟”的帐篷]
巫医的妻子已经上床,这时他嘴里发出咕哝声滑进被褥。
“黑彼肩”:“攥拳挺立”还要服丧多久?
“活蹦乱跳的鸟”奇怪地看了他的妻子一眼。
“活蹦乱跳的鸟”:我不知道。
“黑披肩”:我希望不要太长。
“活蹦乱跳的鸟”双肘支起身子。
“活蹦乱跳的鸟”:发生什么事情啦?那,又是什么事情呢?
“黑披肩”:她又找到了爱情。
“活蹦乱跳的鸟”:跟谁?
“黑披肩”:“与狼共舞”。
“活蹦乱跳的鸟”:你敢肯定这事?
“黑披肩”:当你看见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你会明白的。
“活蹦乱跳的鸟”厌烦地凝视着眼前的地面。
“活蹦乱跳的鸟”:人们在议论些什么?他们不发怒吗?
“黑披肩”:不。他们喜欢这一对。这合乎情理,他们都是白人。
“活蹦乱跳的鸟”:我想我会是一个有话要说的人。
“黑披肩”:歇息吧,你不能预见所有的事情。
第二天,“活蹦乱跳的鸟”在“攥拳挺立”抱着一抱柴火回帐篷的时候拦住她。
“活蹦乱跳的鸟”:“攥拳挺立”。
“攥拳挺立”:咳。
“活蹦乱跳的鸟”:你不用再服丧了。
他突然转身扬长而去,留下这个姑娘自己去琢磨这三言两语的含义。她脸上逐渐露出笑容。就这样良缘已配,并且定好了婚期。就在婚仪举行之前,“披发的风”来找他的朋友。
[“与狼共舞”的帐篷]
“与狼共舞”头发锃亮。胸铠闪闪发光。军官的裤子已掸掉灰尘,他的靴子仿佛有了光泽。新郎淮备就绪。
“披发的风”:很不错……
“披发的风”在思忖他要说的话,沉默片刻。
“披发的风”:你知道吧,她服丧的这个人是我最好的朋友。
“与狼共舞”:我不知道这事。
“披发的风”:他是个好人。要我去喜欢你,对我来说一直是很难的。我不是“活蹦乱跳的鸟”那样会思考的人。我总是先感到愤怒。过去我的一些问题得不到解答。不过现在我想,他走了是因为你来了。我就是这样看待这件事的。
音乐的声响和外面的人声把两个人岔开了。“活蹦乱跳的鸟”主持婚礼。“攥拳挺立”在他身旁。她焕发出新娘特有的艳丽。
“活蹦乱跳的鸟”走上前来,他的妻子和“攥拳挺立”紧随其后。
“活蹦乱跳的鸟”:这对我是个快乐的日子。
“与狼共舞”:对我也是。
“活蹦乱跳的鸟”:“攥拳挺立”……如果你要这个男人成为你的丈失,把他的手握在你的手中。
她含羞地伸出一只纤细而秀丽的手。“与狼共舞”用自己的一只手迎接它。
巫医直视他朋友的眼晴好几秒钟。
“与狼共舞”也开始说话……是内心独白。开始时他的音量与巫医的音量几乎相等,不过“活蹦乱跳的鸟”的声音很快就开始淡出。
邓巴(内心独白):
“我从来没有结过婚。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新郎都有同样的体会。但是当‘活蹦乱跳的鸟’开始说到期待于一个苏人丈夫的是些什么事物时,我的精神恍惚到了除她之外什么都不存在的境界。她服装上的小小细节。她的外形轮廓。她眼中的光亮。她小巧的脚。我知道我们之间的爱将会天长地久。”
大气中感到冬日来临的冷峭,所以“与狼共舞”和“攥拳挺立”消磨许多时间在帐篷里。村子中盛传他们想生个孩子。
就在这一帮人到了应该迁到他们过冬营地的日子前不久的一天,“活蹦乱跳的鸟”来访问“与狼共舞”。
“活蹦乱跳的鸟”:我今天要骑马到很远的地方。这地方我很久没有去了。是个神圣的地方。我希望你和我一同去。
后来他们并肩骑马慢跑越过空旷的大草原。他们勒马慢步,“活蹦乱跳的鸟”向“与狼共舞”的方向瞥了一眼。“与狼共舞”也瞧瞧他并且笑了。
“与狼共舞”:出来走走真好。
“活蹦乱跳的鸟”:是啊,真是这样。
“与狼共舞”:我们想生个孩子。
“活蹦乱跳的鸟”:不等啦?
“与狼共舞”:不等。
巫医不停地打量着他所保护的人。他身上实在没有剩下与邓巴中尉共同之处了。
“活蹦乱跳的鸟”:我刚刚在揣摩,这一生走过的足迹,其中有一点比其他的都重要。这是真正人类的足迹。我想你正踏上这个足迹,见到这真高兴。
“与狼共舞”把这些话牢牢地记在心中。但是他没有告诉任何人,甚至“攥拳挺立”。他让它们成为他个人法术的一部分。
第五部 繁如群星
在大草原上
*“与狼共舞”和“活蹦乱跳的鸟”从村子朝东南方向骑了半天马,到达“活蹦乱跳的鸟”曾说起过的地方。最终,在陡峭的小山顶上,他们看见山麓下蜿蜒的河流。它以参天大树为屏障,有些树高耸达百尺以上。
[大草原]
“与狼共舞”在惊讶地注视着他前面那片壮观的森林。
“活蹦乱跳的鸟”:据说所有的牲畜都诞生在这里……说它们从这里分布到大草原各处给人们充当食物。连咱们的敌人也说这是个神圣的地方。
他们开始骑向河流,这两个骑马的人很快离开阳光,走上通向森林的林荫小道。他们只走了几码,“活蹦乱跳的鸟”便勒马停步。两人在马上都不开口。“与狼共舞”仍然入迷万分。
“与狼共舞”:多静啊。
但是“活蹦乱跳的鸟”没有理他同伴的话。他似乎全神贯注在“静”上。静就出毛病了,“活蹦乱跳的鸟”明白这一点。他慢慢向前走去。
当他们到达森林的中心,一片美丽的像座主教堂的开阔地,发现它已经被可怕地亵渎了。到处都是无缘无故被伐倒的树,绝大部分只剩下树根了。寂静被苍蝇响亮的嗡嗡声所代替,它们在成打成打的小哺乳动物———猫、臭融、松鼠———尸体上盘旋,这些动物几乎都是为了练习打靶而被杀害的。鹿的尸体遍地横陈,它们的精华部分被割下了,但是绝大多数是被莫名其妙地搞得肢体残缺的。
两人在茫然若失的状态中骑马通过成堆的尸体,发现几处草草搭成的掩蔽的地方,外面威士忌瓶子撒开一地,有一大堆野火鸡被杀掉了,甚至没有拔毛。
“与狼共舞”火冒三丈,他想等待干这勾当的人。但是“活蹦乱跳的鸟”指出这地方已经一个多星期没有人住了。所以他们饮了马,掉转头回家。
傍晚他们停下作短暂的休息。两人为目击的情况而伤心,“与狼共舞”更为自己的同种人感到莫大的耻辱。最后他说话了,这是对长久以来悬在他和他的朋友之间的问题所作的回答。*
[大草原]
“与狼共舞”:你问过我好多次有关白人……你总是向有多少人要来。
他瞧着他的良师益友。
“与狼共舞”:会有很多,我的朋友……数都数不清。
“活蹦乱眺的鸟”:让我知道有多少。
“与狼共舞”:像天上的星星。
这就是“活蹦乱跳的鸟”想要知道的事。这事像一块岩石一样打击了他。他低头沉思,而“与狼共舞”却抬起了头。他从来不想提起这件事,他希望这不是真的。
“与狼共舞”:这使我为全体苏人担心。
当他们回到营地,他们到“十头熊”那里报告森林中亵渎神圣的事,并且谈到“与狼共舞”的预测。
这个老人好久都一言不发只管吸烟。接着站起来把手伸进床边上方神圣的装备,拿下甜瓜大小的一样东西,带回到火堆旁慢慢打开。“与狼共舞”因过去在图画中有所见,认识那是个生锈的金属笨东西。那是一顶西班牙殖民主义者的头盔。
[“十头熊”的帐篷]
“十头熊”:带这顶头盔的人是我祖父的祖父时代来的。最后我们把他们赶了出去。接着墨西哥人来了。他们现在不再来这里了。到了我的时代,是得克萨斯人。他们也像其他的人一样下场。不过我想你是对的。我想他们会继续来。当我一想到这件事,我就察看这顶头盔。我不知道我们是否准备好对付这些人。但是我们的家乡是我们的一切,我们一定为保住它而战斗。明天我们拔营到过冬的营地去。
“与狼共舞”听说要走感到宽慰。他希望他们很快有个孩子,而一想到打猎的白人离村只有半天骑马的路程,就使他伤脑筋。他思想中毫无疑向是要跟这一族人耽在一起的……他自己没有东西留在塞吉威克要塞了。
他和“攥拳挺立”参加了热火朝天的淮备离去的工作。可是这一帮人刚要起程,他想起了———他的日记还拉在要塞的什么地方。他找到“活蹦乱跳的鸟”即刻向他说明。
“与狼共舞”:本子里的话就像留给人们跟踪的踪迹。它记载了我在这里生活的一切。我一定得拿到它。
“活蹦乱跳的鸟”:我们不能等你了。
“与狼共舞”发誓他一拿到就尽快赶上来。他跃上西斯科,拼命骑向塞吉威克要塞,一口气跑上最后一个斜坡的坡顶。
他一见到士兵们在要塞,吃惊非小,以致愣住了。那里一定有四五十个穿蓝制服的人在执行任务,其中有一组就在近旁的一辆运输车里。一阵心跳,他们看见他了,急忙拿枪,一面尖声发出警告:“印第安人来啦!”
当他奋力勒住西斯科时,这匹鹿皮色的马前蹄悬空高高站起来,接着,从运输车发出的排枪把它击中,它重重倒下。“与狼共舞”狠狠地被摔到地上,等他清醒过来,他能看到的只是他那匹心爱的马在静静地躺着。他爬过去看它确实死了,然后转过身面对着跑来包围他的士兵们。一只步枪托“啪”地打在他脸上,他晕了过去。
[苏族的旅行队]
“十头熊”一村的人踏上小径。“活蹦乱跳的鸟”沿着队伍骑马。他注意到“攥拳挺立”。她非常心神不宁。
“活蹦乱跳的鸟”瞥了一下太阳。白天已经过去大半。他拨转马沿着队伍往回骑到“坡发的风”处。
“活蹦乱跳的鸟”:出什么事了……“与狼共舞”没有来。
“披发的风”:他一定有麻烦了。
“活蹦乱跳的鸟”:挑选两个人和快马,差他们回士兵要塞去。
“与狼共舞”在他旧茅屋仓库的地上醒来,他的脸肿了,而且有血。看守他的士兵们在报告他们的长官,这些长官很快就要来审问他。他们似乎在怀疑他能不能说英语,所以当他说出自己真实姓名时,他们听得口瞪目呆。
“与狼共舞”:我是约翰·J·邓巴中尉。这是我的哨所。
少校:你怎么打扮成这副模样?
“与狼共舞”:我去年四月从海斯要塞来。但是这儿连一个人也没有。
他指引他们去看他的日记以证明他所说的话。年轻的中尉埃尔金下令寻找,但是没有发现。一个名叫斯皮维的贼头贼脑的二等兵已经发现它,并收藏起来供他自己用,尽管他并不知道有什么用场。
“与狼共舞”并没有受到捕捉他的那些人的优待,而他也不是一个温驯的阶下囚。第二次他们来审问他时,他设法从他们那里套出消息。
埃尔金:你为什么脱掉制服?
“与狼共舞”:军队来这儿收拾什么呢?
鲍厄中士用枪使劲推“与狼共舞”。
鲍厄:中尉这会儿正问问题哩。
埃尔金立刻接上来。
埃尔金:我们负责对付让人担心的反白种人的印第安人,找回被偷的财物,援救被敌人突然袭击时掳去的白人俘虏。
“与狼共舞”:这儿没有反对白人的印第安人。
少校:我们自己会弄清楚的。现在如果你带我们去这些营地并且充当翻译。你的行为会被重新评价。
“与狼共舞”:什么行为?
少校:你叛徒的身分可能得到改善,你应该选择与美国政府军合作的道路。
“与狼共舞”(平静地):你们在这儿没有什么可干的。
埃尔金明白少校的态度和缺乏经验已经断送了任何沟通的机会。他要亲自一试。
埃尔金:你愿意合作还是不愿意?
少校:好吧,大胆说……
“与狼共舞”(柔和地用拉科他语说)我是“与狼共舞”……
少校:说些什么?
“与狼共舞”(高声用拉科他语说):我是“与狼共舞”……我跟你们没有可说的。你们不配和我说话。
少校指挥官不喜欢把这个棘手的囚犯留在身边的主意,显然这个叛变的人至死也不会帮助他们。他决定立即把他送回海斯要塞,从而既可甩掉包袱,又可庞得抓获一个“反白种人的印第安人”的美名。
苏族斥候看到了“与狼共舞”被粗暴地押到河边去洗他那张血肉模糊的脸。他们骑马跑回仍向过冬营地行进的队级并报告了情况。“披发的风”迅速召集自六个武士组成的特遣队骑马去要塞。他们将隐蔽起来,伺机把“与狼共舞”从白人士兵手中解救出来。“笑口常开”要求跟他们同去,“披发的风”同意了———不过他告诫说,这孩子来只能看马。
[塞吉威克要塞]
四轮车在七个士兵的押解下起程。
“与狼共舞”没精打采坐在颠簸的车上,他的手上了手铐。斯皮维看守着他。埃尔金在指挥。
“与狼共舞”观察着远处的山脊,看看有没有骑马人的迹象。
但是他们离开要塞不远首先遇到的是“两只袜子”,它发现四轮车,就走近看个究竟。甚至士兵们拿起步枪要开枪打它,这只狼就是不逃。它那害怕人的本性已经变迟钝了。
“与狼共舞”在下面猛拉斯皮维的双腿,坏了他的枪法,于是得到鲍厄中士枪托的一击作为报偿。但是不久一个士兵测好了距离。两个士兵从车上跳下来想去收他们的猎物,可埃尔金命令他们回来。四轮车隆隆从“两只袜子”尸体旁驶过。
[河岸]
四轮车平稳地朝着河流走下来。“与狼共舞”观察到沿河岸生长的杂草树木越来越茂密,他的眼睛、耳朵、鼻子完全处于戒备状态。
如果他们来了,这里正好行事。“与狼共舞”满怀这个希望。
中尉举起一只手,于是四轮车停留在河的边沿上。一个士兵在靠近对岸的河水中骑马来回徜徉,检查是否有埋伏。这个士兵开始往回走,作出“通行无阻”的记号。
四轮车驶到河当中,苏人开打了。埃尔金中尉挨了第一箭,接下来的是探路的人。“披发的凤”带领六个武士来了。
“与狼共舞”把他的手铐绕在斯皮维的脖子上死命勒紧。他看见鲍厄中士在瞄准前来的骑马的人,就狠狠地往外踢,把鲍厄从车子侧边踢了出去。接着他卡断他的受难者的脖子,其他的苏人把剩下的士兵快刀斩乱麻地结果了。
[河流]
在战斗的硝烟和混乱中,鲍厄沿着河岸向芦苇覆盖处走去。他劈劈啪啪闯过厚密的芦苇,来到一处开阔地,与守在荫影处的“笑口常开”打了个照面。
这个孩子站在那里抓住那些特等好马,他一瞧见这个白人士兵就被惊吓得如此厉害,以致动弹不得了。鲍厄把步枪伸向“笑口常开”的脸并扣动扳机。但是击铁只发出卡嗒声响。鲍厄又用枪柄打孩子,把他打倒在地,然后去抓最靠近的马。可是这些矮种马全被惊动了,开始向下面河流奔去。
鲍厄听到一声令人心惊胆颤的呐喊声。“披发的风”来到了。他的马全速劈水前进。一只手上摇晃着大铁球。这个武士抡起它向四周挥舞。
鲍厄吓得转身就跑。他还没能采取行动,一把战斧就宣布彻底休战了。
“笑口常开”仍站在另一端。
“披发的风”骑马登高并发出赞许的欢呼,为了这个孩子第一次杀死了人。
随着鲍厄的死,一切都告结束。“与狼共舞”和“披发的风”搜索埃尔金的尸体,发现手铐的钥匙。这个武士剥斯皮维的尸体时没有注意到有东西从他的紧身短上衣的口袋中掉出来。约翰·邓巴的日记在河水水面上轻轻漂浮而去。
[大草原]
救援小组骑马慢跑越过大草原。
“与狼共舞”(对“披发的风”):咱们向南走吗?
“披发的风”:咱们得向南骑马走两天……然后向东。一定不能让人跟踪。
这事仿佛没有困扰“披发的风”。但是却让“与狼共舞”开始认真思考。
[过冬营地]
独鼓响了,人们注意到有八骑剪影从山脊下来。消息传开,全村为之沸腾。
救援组成单行走下山路。“与狼共舞”稍稍靠后。村子的人跑上峡谷去迎接他们。“攥拳挺立”领先所有的人。
苏族安居下来共度漫长的冬天。他们的营地扎在群山中一个峭壁环绕的峡谷谷底,那里既能挡住大草原刮来的风,又很隐蔽。有充裕的木头当柴火,打猎提供给他们的肉足够坚持过冬。
幸福与安全的感觉并不能为“与狼共舞”所分享。他无法赶走心中的恐惧,明白自己无法摆脱选择一生最艰难的道路。他终于向“攥拳挺立”倾吐了;她能理解。这对她来说很简单:无论他决定做什么,她都会跟他在一起。
此后,他到朋友们那里说了这件事。
[“十头熊”的帐篷]
几个男人聚集在“十头熊”的火堆旁,有“活蹦乱跳的鸟”、“披发的风”和“与狼共舞”。所有的人都披着毯子。风在外面号叫。男人们一面沿着圈子传递烟杆,一面聊天。
烟杆传到“与狼共舞”处,挨着他坐的人用肘轻轻推他,引起他的注意。“与狼共舞”接过烟杆开始吸烟。“十头熊”密切地注视他。
“十头熊”:“与狼共舞”这些天一直很沉默。
他没有回答。他吸了几口烟,递走了烟杆。
“十头熊”:他的心境是不是很坏?
“与狼共舞”向围火而坐的人瞥了一眼。
“与狼共舞”:在河上杀了那些士兵是件好事。这让我获得了自由,看见朋友们来救我,我的心充满快乐。我不在乎杀死那些人。我很高兴这样做。
他在搜索准确的词句。
“与狼共舞”:但是现在这些士兵恨我比谁都厉害。他们认为我是叛徒。他们要寻找我。如果他们找到我,他们就会找到你们。我想最好搬迁村子。
火堆周围响起了低语声。他很难继续说下去。
“与狼共舞”:我得走了……我得设法跟听得下去的人谈谈。
火堆周围爆发出一片反对声。
“十头熊”:静一静!你们把我耳朵都吵聋了……让我们单独呆一会儿。
当单独剩下他和“与狼共舞”时,“十头熊”又开始说话了。
“十头熊”:你是我所了解的唯一的白人。我对你揣摩又揣摩。比你知道的还多。不过我想你是错了。士兵们要找的这个人已经不再存在了。现在只有一个苏人名字叫做“与狼共舞”。
让咱们再抽一会儿烟吧……
邓巴(内心独白):
“跟‘十头熊’总不会只是待一会儿的。他干任何事都有目的,而我知道他是要我留下来。但是我自己很有把握。我会成为一个口实,而政府军所需要的就是要找到这个地方。
我尽可能催促他搬迁营地。但是最终他只一笑了之去谈些简单的趣事。他提醒我说,在他这个年纪,烧得旺旺的火赛过任何东西。”
“与狼共舞”猜得对。就是那个曾把他囚禁起来的少校,率领一支大纵队,已经朝白雪覆盖的群山进发了。他们由帕尼斥候带路。
“与狼共舞”和“攥拳挺立”为离别作最后准备。不仅对他们来说,而且对全村来说,尤其是对他的最亲密的朋友来说,这都是个痛苦的时刻。
“与狼共舞”一直在做烟杆,好当惜别礼物赠送给“活蹦乱跳的鸟”,现在已经完成,于是就去找他。他们在户外贯穿全村的小道上碰面了。
[过冬营地]
他们渐渐明白各人都选择了同样的惜别礼物。这是令人心碎的。“活蹦乱跳的鸟”试图掩饰,随便提了个问题,但是装得不像。
“活蹦乱跳的鸟”:你做完烟杆了吗?它好抽吗?
“与狼共舞”:我没有抽过它。
他上前交换礼物。“活蹦乱跳的鸟”也同他一样上前交换,从一只手到另一只手。人与人之间没法再亲近了。
“活蹦乱跳的鸟”:咱们是有缘千里来相会……你和我。
“与狼共舞”:你是第一个我想引以为榜样的人。我绝不会忘记你的。
他们准备离开,但并不太快。政府军的帕尼斥候已经找到通向过冬营地的小道。士兵们快马加鞭并准备战斗。
当他们刚刚把马驮载的东西打点好,“笑容满面”迟疑地走近,就这一次没有笑容。他交给“与狼共舞”一包皮革缠起来的东西。“与狼共舞”困惑地打开一看,原来是他的沾了水渍的日记本,那是在援救他那天,这孩子发现它漂过,把它从河里打捞上来的。
“与狼共舞”和“攥拳挺立”上马,同时牵着他们驮东西的马,慢慢穿过村子。其他苏人佯装出像平时一样干自己的活,但是营地中的沉默是很深沉的。
[峡谷小道]
他们到达了出过冬营地的山路路口。他们刚要往上去,遥远处传来的声音使他们停了下来。声音的回声经过村子在峡谷里迥荡。
“披发的风”(呼喊):“与狼共舞”……他骑着马伫立在靠近峡谷边缘高耸的悬崖上。马悬前蹄,一如往常,“披发的风”看上去是个十足的武士。不过眼下他的睑色沉重,他高声喊出过去他未能亲口说出的话。
“披发的风”:我是“披发的风”。
营地上所有的人都停下来在听。
“披发的风”:你不明白我是你的朋友吗?
“与狼共舞”看上去准备回答了。
“披发的风”:你不明白你会永远是我的朋友吗?
“与狼共舞”让这些话语撩人愁思的回音消失之后,才又骑马上路。
黄昏,军队马刀出鞘,静悄悄地沿着峡谷山路通过树林向前进军。
其他军队开向峡谷边缘。他们也是静悄悄的。下面,成群的帕尼斥候在转来转去,寻找踪迹。
从峡谷谷底来的士兵正悄悄地到达地点。帕尼人瞧着峡谷边缘的斥候指挥。他们得不到回答。斥候指挥也没能提供任何东西给站在身旁的将军。
“十头熊”的村子已经迁走了。
一轮巨大的黄色圆月刚刚在峡谷对面升起。那黄色是辉煌的、金光灿烂的。
一只狼走进对面的月光里。它正走进月亮的背景中。狼蓦地弓起背,向天空伸直它的嘴脸,发出一声毛骨惊然的嚎叫。那声音撞击着整个峡谷并且冲入布满星星的寒冬的天空。
“与狼共舞”和“攥拳挺立”继续攀登峡谷的山路,镜头慢慢后拉。
(全剧终)
根据纽约新市场出版社1990年版译出。
注1:1876年6月25日卡斯特将军率骑兵在南达科他州小大角河进攻印第安部落惨败处。
注2:又译“翁迪德尼”,美国南达科他州印第安人保留地中的村庄名和小河名。19世纪八十年代苏语印第安人在此被镇压。
注3:这是在放映时因长度关系被剪掉的几个场景之一。这样的场景在其首尾处均标以*记号。
好吧
好吧,就让我说说这片的看点吧。
贾宏声跟第一个受害者的故事
老贾跟这个女屌丝吃饭,餐厅相当高档,服务员的鞋跟这么老高,连衣裙开气开到跨,BGM放的是披头士的let it be,明显是吃完啪啪啪的节奏。
镜头从贾宏声和女屌丝的脚慢慢往上推,老贾同志穿三接头皮鞋,深灰色西装,头戴礼(耳)帽(机)。
喂喂,你是来跟美女吃饭的好吧, 戴个耳机摇头晃脑这是要闹哪样啊?耳机比你的脸还大了啊喂!
女屌丝一脸崇拜的样子说:你听得什么啊?老贾淡定地把耳机摘下来戴在女屌丝头上,let it be的音乐声陡然剧增。(原来这不是背景音乐啊!)女屌丝一脸愉悦的表情慢慢闭上双眼。
接着画面一转,女屌丝被龟甲缚固定在床上,头上还戴着耳机,老贾一脸狰狞,刷地一下把功放全部打开,let it be的音乐声顿时充满了整个影院,女屌丝发出恩,啊,不要,压脉带……好吧压脉带这是我脑补的,女屌丝发出阵阵哀鸣。导演你是多喜(讨)欢(厌)披头士啊,这个梗在发条橙子里用过了啊,我以后还要听let it be,我不想每次听到它就想起龟甲缚好吧!
然后这女的就被老贾用银环蛇毒死了,这也是片名的由来。
第二个受害者的故事
第二个受害者当然也是个女屌丝拉。女屌丝跟一个看上去狂霸酷拽叼的反派boss在靶场聊天,女屌丝劝boss早点收手,boss说没关系我干完这一票就不干了(喂喂,死亡flag不要这么早就立起来啊)。接着就强吻女屌丝,吻毕女屌丝含情脉脉地来了一句:我们结婚吧。(喂喂,两个死亡flag我看你们是绝对活不到电影结束了)。
然后女屌丝就被老贾抓住了,这回老贾没有用耳机,这回他是把女屌丝关在房子里不停地给她看列宁在1918、红灯记、地雷战、平原游击队。原来给俘虏放还珠格格看他招不招这个梗这么早就被用到影视作品里了吗?不出所料女屌丝精神崩溃了,发出恩、恩……啊……压脉带的声音。然后又被老贾用电钻把手钻穿,用银环蛇毒死了。
警察的故事
死了两个人,警察自然要开始断案了。 警察找到了第二个女屌丝的尸体,放在一个类似X光机的台子上对着眼睛扫描,旁边的电脑立刻进行分析,并从针式打印机里打出来一张全是ASCII码的图,别说还真像贾宏声。这就是传说中死者眼中会有最后看到的图像的传说吧,原来第二个女屌丝就是黑暗白鸟座圣斗士,恩。
老贾的结局
老贾本来想讹一把boss的,没想到战斗力不足5,被boss抓去靶场羞耻play,还被关在厕所让他反思人生的意义,结果老贾经过反思小宇宙爆发进化成超赛战斗力陡增一万倍成功翻盘了,从靶场缴获了一把斯登式冲锋枪(带瞄准镜,+1500攻击力+200%暴击+300%射速+400%载弹量)冲进boss大本营将boss突突死了。
全剧终
当浦卞劝黄猛放弃林晓玲说,“你给的他都能给,但他给的你给不了”时,是否想到别人也会对自己如是说。
屌丝黄猛靠持之以恒地烧冷灶,赢得了与校花林晓玲的三年恋情。他毕业后无力在一线城市立足,家人为其在家乡谋到一份工作。当旅行社小老板王永与林晓玲即将牵手之际,黄猛突然出现在相亲节目现场。浦卞团队就恳切地说出了开头的话。
真壕周XX(这名字起得太没存在感了,我老是记不住)猛追柳林而与浦卞数次交锋后,对浦卞也说出了“你给柳林的我都能给,但我能给的你却给不了,你是柳林退而求其次的选择”。这下蒲总几乎醍醐灌顶,认定周壕是能帮柳林实现设计师梦想的贵人,自然斗志全无。当然,在众人的敲打下,最后终于抱得美人归。类似的情况,爱情似乎厚此薄彼,欺负了黄猛。
为什么黄猛比蒲卞更勇敢,却功败垂成?从物质层面说,黄猛这兄弟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也忒差了。估计是天天不是琢磨晓玲怎么想,就是到外面搬砖挣买礼物钱去了。林晓玲选择分手,并不意味着她很物质。以其校花条件,找个大款是没问题的。剧中给她安排的男友是旅行社小老板,大概就是想说明这一点。而蒲卞呢,虽然跟周壕没法比,但人家也是06年曾在帝都购房买宝马的金领,满足柳林的小资需求应该没啥问题。
黄猛与蒲卞之间的更大是差距体现在精神层面。从表面上看,两人对女人好都算不上资本密集型,但技术含量却又天壤之别。黄猛对林晓玲的关心当然是全面的,但以他的阅历,恐怕离无微不至还差得远。林晓玲对他的评价是:没有优点,只是对她好。蒲卞对柳林那可是专业级的,别忘了蒲总曾是广告巨头总监,还自创了一个叫做普遍需求的公关公司哟。更何况,至少在柳林看来,他对她无欲无求。这种男人的吸引力简直是致命的,现在知道为何有些白富美对gay青睐有加了吧。关于这一点,已有犀利豆友给出结论:这种关心不仅秒杀黄猛,亦完败周壕。
柳林真能靠周壕实现梦想吗?基本上不可能。柳林高中就出到拍广告,后来就读了个大专,专业好像没细说,估计哈哈哈,再后来去塞浦路斯设计学院进修。设计作品嘛,蒲卞说她“曲高和寡”应该已经比较客气了,估计不会高于艺术家韩谭谭的印象画水准。当然,柳林对自己天分亦有清醒的认识,才没有一条道走到黑。周壕当然有钱使柳林作品问世,也有本事使其批量生产。但问题是,能量产的东西还叫曲高和寡吗?这个周壕到底能出多少银子?怎么看,这个哥们都不如那萌萌哒尿布富豪踏实。
还有,这兄弟一出手就是H记包包,明显违反了约会宝典。这让给你搞了两次模拟约会的柳老师情何以堪?更搞笑的是,请人家美女一同旅游,居然就订了一个豪华套间。唉,跟人家蒲卞坐怀不乱相比,逼格被甩了几条大街好不?
爱情不欺负什么人。钱少不是致命的,不帅不是问题。关键是,能否为人家提供差异化需求。如果这需求是对方正好需要的,你就很容易得到你想要的。如果两手空空,那缺的就不仅是钱或貌了。
这部《八仙过海》,论及综合质量,真的是没
这部《八仙过海》,论及综合质量,真的是没法跟大陆的那两部经典神话剧相比,但是对小孩子而言已经足够好看。光是那些令人目眩的神仙斗法就极大地满足了儿时的我的那种好奇心,并且一度梦想自己也能够修炼成仙。几个人物的成仙方式比较古怪,例如蓝采和要从桥上跳到水里,何仙姑则需要吃下一颗足够要了她性命的毒果。好多情节设置现在想起来确实是假得可以,可是当时偏偏就爱看得很。而八仙中的曹国舅一开始貌似是作为反面人物登场的,作恶无数,恨得我牙根痒痒,后来才知道是被妖孽附了身,本来是个绝对的好孩子。尚记得那时跟人列举八仙,当别人说到“曹国舅”的时候,我还根本没法接受,心想这么坏的家伙怎么可能会是八仙之一?
事实上开始对曹国舅这个人物产生好感,却是在另一部以八仙故事为题材的影片中,也是在1985年由中国大陆方面拍摄,上海电影制片厂制作,赵焕章导演、王夫棠和石维坚主演的《八仙的传说》。影片故事的线索正是这位八仙之末修仙得道的过程,情节颇为有趣,真真将“贪”之大害表现得入木三分。而这部电影也是我最喜欢的一部讲述八仙的影视剧。相比之下,港版的《八仙过海》,对我来说更像是一个启蒙式的版本了。
一部分人认为剧情前1个小时焦点集中在亲情上游离了主线,其实正好相反,驯龙这部电影之中亲情本来就占有很大的比重,并不是说写亲情就是“俗套”,这部电影的亲情线写得很动人,充满了遗憾的那种动人。
并且,
一部分人认为剧情前1个小时焦点集中在亲情上游离了主线,其实正好相反,驯龙这部电影之中亲情本来就占有很大的比重,并不是说写亲情就是“俗套”,这部电影的亲情线写得很动人,充满了遗憾的那种动人。
并且,前1小时中做了大量的铺垫,不仅解答了前作中留下的一些疑问和伏笔,也为未来的驯龙3做了铺垫,可以说这是一部承上启下性质的续集,有较多的解释和人物塑造的部分也纯属正常,更何况对于主角双亲的深入描写,也是为了突出男主所具有的一些独特的特质呢?正是因为有了这些特质,他才能做到别人都无法做到的事情。缺乏了前1小时的铺垫,剧情后半的展开就会显得突兀。因此觉得剧本在这方面节奏并无问题。
真要说的话,我认为驯龙2剧情容量太大,塞进104分钟的长度有些仓促,正因如此,整个剧情节奏都非常快,几乎是一个个剧情点接连触发,马不停蹄地奔向结局。发生那么大的事件,剧情的时间跨度似乎却只有2~3天。因此,后半段有些描写略显不够深入。
一些特别有感触的部分:
1.HICCUP
也许初看之下,Hiccup在驯龙2之中的表现会令人感到失望。
说直白点,驯龙2简直就是在用事实打Hiccup的脸,他有很多过分天真的想法和行为,过分自信,又听不进别人的劝导,这导致了一连串冲突事件的开端。
说白了,Hiccup只是个半大孩子,年龄已经长到20岁,但心性却与少年时代别无二致。
驯龙1展现了Hiccup许多人格上的闪光点和出色的能力,驯龙2的Hiccup技能点越来越逆天,却在剧情中暴露出了性格上的缺点——然后被现实狠狠教训了一番,也许这是成长的必经之路,但Hiccup为此付出的代价太过沉重。
从驯龙1到驯龙2之间的五年,对于Hiccup来说或许是人生中最幸福的五年,生活充实,获得众人的交口称赞,自由自在,身边有赞许自己能力的亲人和朋友,有个心意相通的挚友。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身上所背负的期待也愈发沉重。作为首领的独子,他也很清楚自己终有一天会接过父亲的职责,但他与父亲看起来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他认为自己没法成为父亲那样尽职而无私的领袖。但他并非不自信,相反,他简直自信爆棚。Hiccup无意中获悉有个叫做Drago的人组建起了一支龙军队,Stoick听说这个消息之后立刻宣布备战,而Hiccup却觉得正如自己五年前能最终能说服父亲以及其他Berk岛的住民放下武器与龙和平共处一样,这一次他也一定能在战争爆发前将其阻止,因此决心去寻找Drago。
可以说Hiccup还是个没有认识世界险恶一面的纯真孩子,一个理想主义者。
也许是因为5年前他成功解决维京人与龙之间的争端使两者开始和平共处,将berk岛带入新的时代,这确实很了不起,而Hiccup也因此坚信自己或许不像父亲那样有领袖的魄力,却擅长另外的一些事情,他在自信的同时心中又隐含着一些不安——为什么自己如此不像父亲?他认为自己不可能成为父亲那样的人。他需要以别的方式来证明自己。
因此,Hiccup做出了很鲁莽的举动,不顾阻挠,执意想去说服Drago,算是有他个人风格的年少轻狂吧?
在Eret的捕龙船上,Hiccup率先“预演”了一次他的“说服行动”,想把龙可爱聪明的一面展现给捕龙人看来改变他们的看法,却只是引起了满堂哄笑。
有些人没法被说服,也不会因为“龙其实温柔善良可爱”就想去跟龙当朋友,在他们的眼里,龙只是用来谋取利益的东西,究竟是残暴还是可爱都毫无意义。
Hiccup这样有着儿童般稚拙的思考方式的“说服”闹剧,由于Stoick等人的赶到而匆匆收场。可Hiccup并没发现任何问题,依然倔强不听劝告,固执地与Toothless一起离开打算去找Drago,却在中途被Valka抓住了。
母亲的意外出现,让Hiccup震惊之余也消除了之前内心的不安:他几乎完完全全是母亲的翻版。喜欢龙,享受架龙飞翔的自由,想和龙待在一起。然而如此爱龙的母亲,面对Hiccup“我们一起去说服Drago”的邀请,反应却和Stoick如出一辙:Drago不是能被说服的人,我们能做的只有保护自己。
父亲和母亲都是有阅历的成年人,因此知道有些事情注定就是不可能,Hiccup却依旧天真地盲信自己的能力——既然能说服那么顽固的父亲,那么当然也能说服他从未谋面的Drago。
这个想法最后被现实撕碎了,并且他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一直以来,Hiccup在任何人面前都坚称“龙是善良聪明的生物,不会伤害人类”,然而在Drago与Alpha Dragon的控制下,Toothless却误杀了Stoick。
这不是Toothless自己的意愿,但结果却不曾改变。作为一头龙,Toothless有着自己的局限,无法不受到Alpha Dragon的控制,这是Hiccup未曾预料到的事。
终于,在接连失去父亲与Toothless之后,在Stoick的丧礼上,Hiccup说出了一句令人心痛的台词:
“我无法成为像你那样的首领,也不是我自认为的和平使者”
然而阵痛也带来了成长,凝视着葬礼的火焰,他转身对众人说了一句话,这是Stoick曾经向他说过的话:
“一个首领,最重要的是保护他的人民”
告别了孩童时代天真理想的Hiccup,依然有着纯粹善良的心灵,但已经向着成为合格的领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有了新的成长,于Hiccup而言,驯龙2是延长了的童年期的最终落幕。从此他将成为一个真正的大人。
2.Valka
Valka是个很有意思的新人物,关于她的事还有一部分需要猜测(比如之前是怎么和Drago对抗的,又是如何在故事开场前夜捣毁了Eret的堡垒),也许会有前传或者是番外之类的,期待补完!
在影片的最前期就用Eret之口为Valka的登场做了铺垫,在Hiccup再度遭到Stoick阻止愤然与Toothless一起离开准备继续寻找Drago之际,Valka以神秘高手的形象正式登场了,一开场就捉走了Hiccup,也许是因为Hiccup从Eret的船上离开让她误以为Hiccup是捕龙人或者Drago的手下吧?
但很快Valka就发现Hiccup不太可能是敌人,在自身难保的情况下,Hiccup一直都在说“我的龙无法自己飞翔它会淹死的!”,这一段剧情Valka完全没有台词,但可以看到她确实为此做出了反应:派出一头龙去将坠入水中的Toothless带回龙穴。
出于对人类不信任的心理,Valka一直沉默着观察Hiccup的举动,看他如何与龙打交道,和Toothless重逢之后又是流露了怎样的感情,最后Valka确认了这个人对龙不会构成威胁,向他靠近的时候,从Hiccup下巴上的伤疤认出了这个人竟是自己的儿子,这才取下了将自己打扮成一头龙的遮脸头盔,标志着她开始向人类社会回归。
出场之际的Valka不但不说话,举止和走路的姿态也更像是动物,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她并不“野蛮”,相反却是一名极其优雅的女性,在群龙身上跳跃的那段剧情配合着配乐简直让人心醉!而影片后半段指挥群龙战斗的场景又充满了气势,两种特质在她的身上有着巧妙的统一。
Berk岛的人目睹了Valka被龙(即Cloudjumper)掳走的场面,以为她早就已经死了。然而根据Valka自述:“Cloudjumper从未伤害我,他认为我属于这里(龙穴)”,年轻时代的Valka也与Hiccup一样相信人能与龙和平相处,但这种想法在Berk是不受欢迎的,因此Valka也立场尴尬,可以想象当年她过得并不开心。最后借着被Cloudjumper掳走的“契机”,她干脆抛弃了人类的身份,与龙一起生活,学习关于龙的一切,并且致力于从人类的陷阱手中解救龙,这20年以来,Valka显然是快乐的。母子之间有一句对话:
Val:“坐在龙背上飞翔,我甚至感觉不到冷,只能感受到……”
Hic:“自由。”(两人相视而笑)
Val:“这就是做一头龙的感受”
于她而言,抛弃作为人的立场,唯一的心结就是孩子与丈夫的想法,她认为自己无法下手杀死一头龙差点害死Stoick与Hiccup,因此觉得自己还是离开Berk岛对Hiccup的成长更有利,但内心依然有着隐隐的不安,然而当她看见Hiccup竟与自己如此相似的时候,就更是内疚,后悔自己没能陪伴孩子的成长,毕竟Hiccup也与曾经的自己一样,与她认知里的那个Berk岛格格不入。
Valka爱Hiccup,但没有因此就想回归人类的社会,她依然想做一条自由翱翔的龙,因此她向Hiccup发出的邀请是希望他能留在自己身边,“我会把这20年来我学会的一切都教给你……我们一起来保护龙”。
Valka是一个内心已经被龙同化的人,她拥有着Hiccup所憧憬的生活状态,成日与龙为伴,自由自在地翱翔在天空探索整个世界,毫无拘束。她可能已经失去了一部分的人类情感,当母子相认的最初,Hiccup情绪激动的问Valka为什么一声不响离开20年,她却只是迫不及待地想把龙穴里的壮丽景色展现在儿子面前,也许对她来说,这才是送给“与她一样的”孩子的最好馈赠。
3.Stoick
在从前看驯龙1的时候,Stoick是我最不喜欢的人物,刚愎自用,固执己见,捅了最大的篓子差点害得所有人跟着一起领便当,虽说最后还是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承认了错误,不过终究还是没法喜欢这个角色。
然而驯龙2里却让人看见了Stoick的另外一面,他有不少性格上的缺点,固执又听不进别人说话的毛病依然健在,可他仍然是一位好父亲、好首领、好丈夫,在这一集中,可以看到他努力地想耐心地用事实来劝阻Hiccup放弃不切实际的想法,也能看到他为了寻找失踪行踪的儿子在风雪中骑龙奔波。然而最令人感动的却是他在见到失散了20年的妻子之后流露出的温柔的一面。
相对于Stoick远远望见Valka,立刻就扔下武器,Valka却是截然相反,她将武器架在胸前,不断朝后退缩,大声说着“你为什么不生气,不要忍耐了,来指责我啊”,这一段真是很细腻很动人,Valka心中有着很大的心结,让她难以面对丈夫,比起与自己如此相似的儿子,与当年理念不合的丈夫的重逢更让她心情激荡。然而,
“你与我失去你的时候一样美丽”
这一句话击溃了Valka的心理防线,虽然Valka当时依然不愿回Berk岛就是了。
必须承认Stoick爱Valka比Valka爱Stoick多,在Stoick20年里不断思念妻子的同时,Valka却在尽情地享受作为龙的自由生活(尽管怀着那么点内疚),因此面对丈夫的邀请,她是犹豫的,Valka显然不想失去现在这样毫无拘束的生活。直到Stoick唱起了从前他向她求婚的歌。
在剧情中没有展现这对夫妻过去的生活,但可以猜想到他们也许有着很多矛盾:两个人都很固执,三观又严重不合。Stoick的顽固也许让Valka很失望,因此面对丈夫再一次的求婚,Valka犹豫了很久才跟着一起对唱,然而歌曲却越唱越欢快,也许是她回忆起了比起矛盾,还是相爱更多吧?最终Valka还是答应了Stoick的再次求婚。
顺便说一下这里的歌舞片段,歌曲的旋律很有特色又易记,舞步也粗糙简单——这里的“粗糙”指的是符合维京人的设定,反而令人印象深刻,两人握紧拳头用前臂相互碰撞的动作非常有“战士”的感觉,维京人的浪漫!
4.Family
Stoick这一家人,丈夫与妻子,父亲与儿子,母亲与儿子之间都存在着太多太多的遗憾,相爱却因为理念不合遗憾分手的夫妻,相互关心却无法正常沟通的父子,以及明明性格如出一辙如此投缘却在20年之后才得以相认的母子,最后终于还是跨越障碍重新聚到了一起,可惜却是镜花水月,让人唏嘘。
有些人对驯龙2刷亲情很多不满,但这三人之间的互动非常真实而动人,绝非是套路化的“亲情”,回忆驯龙1的主题之一,“放下偏见,沟通与交流”,这三人之间的互动描写岂不是在表达这样的主题吗?驯龙这个系列从1开始就有着精彩的飞翔场面和大战,但这并不是一部以战争为主的电影,相反驯龙1之中父子关系也是重要的主线之一。
更何况,身为首领的Stoick,与拥有龙的内在的Valka,这两人之间生下的孩子,Hiccup,成为了联系人与龙之间的纽带。这是描写这个家庭,描写这对夫妻想要表达的最重要的一点。
Valka曾经也想让维京人与龙和睦共处,最后却彻底失望,乃至于选择抛弃了人的身份,Hiccup却在众人的否定之中坚持自己的信念,这是因为Hiccup像母亲的同时,也继承了父亲的特点。他在爱着龙的同时,也无法割舍下他的人类同胞。因此他会竭尽全力地去努力做到Valka没有做到而Stoick根本不会想到的事情,并因此将Berk岛带入了新的时代。
Hiccup曾经憧憬自由自在像龙一样的野性生活,但当他受到了Valka“与我一起与龙相伴”的邀请的时候,想的却是如何避免战争保护Berk岛的和平。
也难怪Valka会说出“你有首领的心与龙的灵魂,唯有你才能将我们的世界合二为一”这样的话了。总之,描写家庭不仅是为了旧的线索做收笔,推出新的登场人物,也是在完善Hiccup这个主角的形象。
5.Toothless
Toothless可谓是驯龙2之中最敬业的一位,带领群龙卖萌,被虐得最狠,最后关头又力挽狂澜,即便剧情焦点不在他身上的时候也在背景里面竭尽所能地找存在感。怪不得驯龙2的片尾Cast名单里给Toothless也留了个位置,写着Toothless,由xxx负责叫声合成。
驯龙1决战时对Hiccup造成的身体创伤一定是Toothless心中抹不去的遗憾,因此在驯龙2中Toothless无时无刻不在极尽全力地拼命保护Hiccup不受伤害。
不会说话的Toothless照旧用表情和动作来表达自己的想法,他很不乐意Hiccup总是在尝试具有危险性的独自滑翔,可他每次最后都由着Hiccup来,并同时准备好在Hiccup出状况的时候用全身去保护他,这对好伙伴之间的感情真是感天动地,其实在影片的一开始,二者之间的关系就好到了极点,那么肯定会来点波折,于是悲剧就发生了。
作为一头龙,Toothless没法摆脱所有龙的主宰Alpha Dragon的控制力,被迫对Hiccup开火,Stoick救了Hiccup却被没牙的火焰击中失去了性命。恢复神智的Toothless看到了众人围着Stoick哭泣,他也懵懂地走过去想要唤醒Stoick,却被Hiccup狠狠地喝走,这段剧情非常揪心,也许是头一次被Hiccup叱喝和驱赶,Toothless明显地错愕了,再一次试图凑到Hiccup跟前,然而当Hiccup再次让他离开的时候,他终于受伤地跑开,接着,Alpha Dragon控制住了所有的龙,自然也带走了Toothless,没有龙能摆脱Alpha Dragon的影响,抗争过的Toothless还是受着本能的限制离开了Hiccup。
而唤醒他的关键,在于Hiccup说出了伤心的Toothless最想得到的话语。
朦胧的意识中,Hiccup的声音向Toothless说道:
“不是你的错,是他们逼你做的”
“你永远不会伤害他,也不会伤害我”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简简单单的三句话却给了Toothless力量让他终于摆脱了Alpha Dragon的精神控制。正因为这是Toothless最需要最渴望的。
而回复意识的Toothless向着Hiccup露出的正是他们两个最初相识时的那个“微笑”表情。
在之后的剧情中,可以看到为了对抗Alpha Dragon,Hiccup扯下一面彩旗的布条蒙住Toothless双眼。
“You and me,as one”
只有极度的信任才能完成的盲飞,而在Alpha Dragon再次试图对Toothless精神操控的时候,正是Hiccup的拥抱给了Toothless战胜本能的勇气。
之后的Toothless又带给我们什么惊喜呢?他一直在极力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竭尽所能地保护Hiccup,并为此激发出了潜在的能力,为了保护Hiccup向Alpha Dragon发起挑战——只有击败现在的Alpha成为新的群龙首领,才能彻底消除Drago的威胁。
Toothless站在冰柱之上向Alpha发起攻击的时候镜头拉远,两者之间体格的大小悬殊令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真是他的这种单纯纯粹的心与无畏勇气下的进攻削弱了Alpha对群龙的控制力,恢复了自我意识的所有的龙,在胜负还未分明的情况下,靠着自己的意志选择认可Toothless为新的Alpha,纷纷倒戈,飞到了Toothless身后,这个场面壮观而令人动容。
成天在卖萌的Toothless完全没有Alpha所具备的的那种威严感,然而Hiccup代替他说出了一句重要的话,“作为Alpha,首先要保护所有的龙”。
正是如此,Toohless赢得了所有龙的尊敬,与Hiccup一样,成为了新的首领。
5.Friendship
驯龙这系列,最关键的“角色关系”应该就是Hiccup与Toothless之间的羁绊了。驯龙1的时候他们两个在敌对的立场下跨越障碍渐渐走近最终成为朋友的故事清新而美好,却有着一份童话般的浪漫——传说中凶猛残忍的龙居然是那么可爱的生物。
而驯龙2之中,却来了个逆说,本性温柔善良的龙也有着强大的杀伤力和动物的本能,当你看到他们(出于无意识下)的伤害行为的时候,又该怎办呢?
在Stoick死去的时候,一直怀抱着少年时代那种“龙是我们的朋友他们绝对不会伤害我们”的想法的Hiccup,无疑受了巨大的打击。他当然明白责任不在Toothless,但眼睁睁看着父亲死在自己面前的痛苦,让他无法不迁怒于Toothless。
我很想知道要不是Drago之后就带走了Toothless,Hiccup又会怎样去修补他们之间的关系呢?Valka在Hiccup盛怒的时候轻声说着“你也知道,这不是他的错”,Hiccup没有回答,可在Drago带走Toothless的时候,Hiccup却曾试图立刻就去把Toothless夺回来,从这一行为上也可窥见Hiccup的想法,然而我觉得这里的感情转变处理略显仓促,如果能让Hiccup多说一两句关于Toothless的想法,也许会更加自然。
较之驯龙1,驯龙2的这段“跨物种的友情”多了几分现实意义:较之“它们忠实于人类对人好所以我们要保护它们”,无关“人类是否受到好处”的保护行为显然更加值得提倡。有很多动物对人类具有杀伤力,然而它们依然应该受到保护。
回到故事里,去掉了一厢情愿理想化的观点重新建立起来的友情,比以往更加牢固,而纯粹的Toothless也给了Hiccup令他惊讶的回报——为了保护Hiccup,Toothless击败了Alpha成为了新的群龙首领。
《Where no one goes》这首歌在影片中出现过了两次,作为片头Hiccup与Toothless登场时跨海飞行时的BGM以及影片的片尾曲。
歌词里唱着we go where no one goes,we'll slow for no one
两处歌词也许代表了不同的含义,最初Hiccup只是想与Toothless一起飞翔,自由自在无拘无束。而在片尾再次响起这首歌,他们二者都肩负起了首领的重任,也许还显稚嫩,然而现在,他们也有着新的目标,保护所有的子民,Berk岛上居住的一切人类和龙,成为前所未有的崭新的首领, they'll go where no one goes,together.
而这,也是驯龙2最终想要讲述的故事主题。
最后说下其他一些感慨的细节,配乐的精彩优美就不用说了,个人尤爱《Flying with mother》这首,作为续集驯龙2自然是沿用了不少前作的旋律,然而每每响起得恰到好处:
在Toothless受到控制向Hiccup发起攻击的时候,BGM正是变奏的《Forbidden Friendship》,Valka和Stoick的爱情主题的前奏的末尾有一小段抒情版的《Test Drive》。这段爱情主旋律又在表现Stoick和Valka的剧情中反复响起。
而最令我感慨的是,Stoick的葬礼配乐《Stoick's Ship》的末尾处也响起了《Test Drive》的旋律,起初忧伤而缓慢,然后逐渐变得气势磅礴,预示着继承了Stoick遗志的Hiccup即将展翅飞翔。
与第一部的相互对照的剧情和台词有很多,最令人唏嘘的,除了驯龙1时Hiccup对Stoick说的那句“他(Toothless)绝对不会伤害你”,还有一个眼熟的场景:
驯龙1时,Stoick奔向昏迷倒地的Hiccup,将耳朵贴在他的胸口听见了心跳声,为电影带来了略带缺憾的大团圆结局。
驯龙2时,Valka奔向Stoick,也将耳朵贴在他的胸口试图聆听心跳声,最后却只能向Hiccup默默地摇头。
从这个细节上也可看出驯龙2想要做的事,一部更成熟而具有现实感的电影,也许不复驯龙1那样童话风的色彩,然而在更多地方,这部电影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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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已婚少女追求理想之路》
补充一段关于Valka的想法。
20年前的Valka和现在的Hiccup一样大,也是刚满20岁,还是个青春女孩。然而Valka结婚得早,20岁的时候已经是族长太太,刚刚生了个孩子。
既然这对母子性格上如此相似,想必年轻时候的Valka也是个性格冲动的人,她是否有后悔过这么早结婚呢?
我一度很惊讶她和Stocik这两个人,三观差距如此之大,还有10岁的年龄差,居然是自由恋爱结婚的,也许在维京人看来,Stoick那样的勇士就是最理想的对象,有一位勇士来求婚,Valka就答应了?剧情里没有给出任何关于他俩恋爱相处的情形,这一切都只能靠猜测。
但我觉得Valka结婚之后过得并不开心。Stoick肯定是个好人,然而(曾经)性格专横听不进别人的话,算是那种“我为你好给你安排好了一切你必须听我的”的类型,Hiccup在驯龙1的时期也因此吃了不少苦头。而性格与Hiccup如此相似的Valka是不是也有类似的境遇呢?
她自称自己的理念在Berk岛不受欢迎,处境尴尬。
然而有一天,有一条龙将她掳走,从此Valka才体会到了自由的感受,可以不受拘束地去做自己的事,不用在意旁人的眼光,去实现自己的理想,拯救龙。孤身一人可能是孤独也可能是自由,对于Valka而言是后者,尽管心中怀有对丈夫儿子的愧疚,她也从未想过要回到束缚她的Berk岛。
与龙一起生活的Valka终于才找回了自己。对年轻时代的她来说,理想和自由比爱情与家庭更重要,“有些人天生不同”,于是她放弃了家庭,选择了自由与理想。
有些人说她抛夫弃子不负责任,可是当她结婚的时候,也只是18、9岁的青春少女,人生刚刚开始,为何成了已婚少妇,就注定要放弃自己的理想将一切献给家庭呢?更何况她过得并不快乐。既然婚姻生活并不美满的时候,果断离婚的做法并未有所不妥。已婚的少妇就只能忍辱负重委曲求全,放弃自己的理想吗?
更何况当年的Stocik根本没法理解Valka,于是她只能选择默默消失。而Hiccup,与其带走他让他随着自己和龙生活,显然让他在人类社会中成长更“正常”一点,——谁知道这个孩子居然会是她的翻版?
Valka选择了遵从自己的内心,并因此付出了代价,她遗憾没有伴随Hiccup的成长,但她并不后悔自己的选择。直到Stocik再次求婚,Valka依然不愿舍弃自由的生活。(可见当年在Berk岛上当族长太太的生活有多压抑)
其实我想说的是,既然能赞美未婚少女拒绝婚姻的勇气,那么已婚妇女遵从自己的内心去追求理想,同样是一种抗拒世俗的勇气。为何结了婚的女性只有为了家庭牺牲自我才是值得赞许的呢?
像Valka与Stocik这样明明相爱却矛盾重重的情况是非常常见的,比起某些电影“男人都是渣”式简单粗暴的表达,Valka曾经面临的的问题更能在现实中找到影子。而Valka面临的困境,也是职业女性在事业/理想与家庭/孩子之间产生矛盾时的一种投射。
以上文字是看到若干次“讨厌Valka抛夫弃子不负责任”言论的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