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女人,三种悲剧的代表,根源都是印度那种男权至上文化。给五星是因为我挑不出缺点了,很喜欢。这部电影反映的信息很多,一开始个人以为只是单纯反映印度的性文化,但其实关于教育、发展和传宗接代的观念都有涉及,不仅仅是一部解放女权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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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有点疑问的是,拉纳对肚皮舞娘的感情到底是真的吗?剧中拉纳说她眼
三个女人,三种悲剧的代表,根源都是印度那种男权至上文化。给五星是因为我挑不出缺点了,很喜欢。这部电影反映的信息很多,一开始个人以为只是单纯反映印度的性文化,但其实关于教育、发展和传宗接代的观念都有涉及,不仅仅是一部解放女权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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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有点疑问的是,拉纳对肚皮舞娘的感情到底是真的吗?剧中拉纳说她眼睛很美,她说他是唯一一个不关注于她脖子以下的男人。到这里我以为是真爱了,但后来拉纳却给她钱,说带她去德里重新开始创业(就是做她的皮条客)。所以到底哪个是真的?
电影《别岁》是一部很特别的电影。岁末和亲友宴饮辞旧称为别岁,用这个词做片名,以为是以温暖、祥和为电影底色,但看过电影会发现恰恰相反,《别岁》是一部关注社会边缘人物的现实题材,用三代人的境遇,投射了大时代的变迁,带给观众反思和回味的空间。
《别岁》讲述的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电影聚焦了一个家庭的三代人,周树达是在特殊年代下乡的老知青,在得到返城的机会时,他抛下了妻子和儿子,回到原
电影《别岁》是一部很特别的电影。岁末和亲友宴饮辞旧称为别岁,用这个词做片名,以为是以温暖、祥和为电影底色,但看过电影会发现恰恰相反,《别岁》是一部关注社会边缘人物的现实题材,用三代人的境遇,投射了大时代的变迁,带给观众反思和回味的空间。
《别岁》讲述的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电影聚焦了一个家庭的三代人,周树达是在特殊年代下乡的老知青,在得到返城的机会时,他抛下了妻子和儿子,回到原籍北京,过上了高级知识分子的生活,再次娶妻生子,三十年后,周树达再次回到当年相爱相的那片土地,想弥补他曾经犯下的错;而另一边,当年被他抛弃的儿子陈乐,刚从监狱里放出来,但等待他的是妻子改嫁、有自闭症的儿子,和更加艰难的生活,周树达和陈乐就像两条不想交的平行线,各自都有需要面对的难题。
电影有父亲和儿子两条主线来剖析现实,带给观众很多思考和回味。
首先是黑白和彩色,互相颠倒、互为对立。周树达从北京回到当年下乡的地方,其实是有点“衣锦还乡”的意味的。电影中有一场戏,他和当年的老友吃完饭聊天,说自己在北京的老伴儿过世,女儿在国外,说明过着优渥的生活,但偏偏他的戏份都是黑白的;
而陈乐的生活一直没有摆脱困境,他始终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周遭也有更多的黑暗和丑恶,他过着黯淡的人生,但他的戏份却是彩色的。电影用色彩表达情绪和氛围是很常见的手法,为什么导演要反其道而行之?
其实色彩的运用,恰恰是故意留给观众的一个暗示。周树达的生活会多姿多彩吗?他当年抛妻弃子,从返城的那一刻开始,妻子和儿子就是埋在他心里的一根刺、是他永远也摆脱不掉的负担,也是他无法放下的牵挂。
需要注意的一点,周树达回去接孙子,和陈乐那条线并非平行时空,而是在陈乐再次入狱之后,那么让他回去的不仅是接孙子的任务,也因为在北京的老伴已经过世,自己终于有了“自由身”,他这一生是怎样过来的?恐怕不会比陈乐好过吧!
再看陈乐,黯淡无光的生活,在他和雅茹相识相知的那段时光里,释放出温暖又耀眼的光芒,这是人性之光也是希望之光,让观众在平静且冰冷的叙事中,找到了一丝暖意,特别感动,哪怕只是为了这一段,也是值得赋予色彩的。
其次是三代人,用错位的人生和下一代的悲剧,诠释了父亲的重要性。中国传统观念里“男主外女主内”在正常不过,因此很容易漠视父亲这个角色的重要性。可能他不做家务、不辅导功课、不怎么跟孩子说贴心话,但父亲仍然非常重要,他通常是家里的顶梁柱,是孩子的第一个偶像,他用宽广的臂膀给孩子安全感,他其实一直参与孩子的成长,只要能给他一个健全的家。
《别岁》里周树达在陈乐的成长过程中是缺席的,这很大程度上导致了陈乐有性格缺陷,他偏执、狭隘、没有父亲的管教从小好勇斗狠,一言不合就喜欢用拳头说话。
更重要的是,没接受过父爱的他,不知道该怎样爱自己的儿子。比如,他不知道自己的儿子喜欢什么,从监狱出来,儿子已经八岁,这八年里他没有参与过儿子的成长,所以匆忙的买了一个遥控汽车,在后续的剧情中,儿子从未玩过这个汽车,说明他并不喜欢。面对儿子,陈乐是手足无措的,他想逃避、不想承认自己的儿子有自闭症,他很畸形的爱着自己的儿子,没能给他及时的治疗和正确的教育,这才有了后面的极端事件。
电影的节奏真好,开始从陈乐满怀希望出狱,到最后持刀再次引发极端事件,陈乐走完了自己又一段人生。这短短的一段时间里他得到了什么呢?一个自己没能力抚养的儿子,感受到不被接纳的冰冷,以及没有办法追求自己权益的世界,电影将很多耐人寻味的细节堆砌起来,一步步将陈乐送到绝境,看到最后,只剩无尽的伤感和喟叹。
最后想给电影的几位演员打call,特别是饰演周树达的袁忠远和饰演陈乐的龚格尔,他们都有着和角色高度匹配的气质和细节把握,比如周树达回到曾经工作的工厂,摸着那些当年很熟悉的机械,回忆、感慨、失落,所有的情绪在那一刻交汇在一起,袁忠远将这复杂的情绪全部展现了出来。龚格尔呢,我和他一起抽过烟、聊过天,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汉子,没想到在电影里能把陈乐前期的怯懦、自卑,以及最后的偏执把握的那么好,并且表情上的那些小习惯也如此自然,能看出来是真的用了心。
《别岁》是一部有现实意义的电影,不仅能看到社会边缘人物的状态、时代对人的影响,还有人性、人情,这些都是对现实非常精准的投射。我们常说,电影是源于生活但又高于生活的艺术,那么《别岁》就是一件完成度很高的艺术品,值得去影院接受内心的触动,以及对家庭、父子关系的反思。
本来对小说改编剧是不大期待的,毕竟被很多改编剧伤透了心,更何况是网剧。但是鉴于曾被原著小说虐到半夜爬起来找吃的,所以还是点开看了看。
第一集,妈的,男主像个智障!啊啊啊啊,爹好帅,娘好温柔。
第二集,妈的,男主还像个智障。帅爹,揍他!啊啊啊,爹娘好甜。诶?女主不错哦。
第三集,呃……男主还行,算了,接受这个设定吧。
……
第十八集,
本来对小说改编剧是不大期待的,毕竟被很多改编剧伤透了心,更何况是网剧。但是鉴于曾被原著小说虐到半夜爬起来找吃的,所以还是点开看了看。
第一集,妈的,男主像个智障!啊啊啊啊,爹好帅,娘好温柔。
第二集,妈的,男主还像个智障。帅爹,揍他!啊啊啊,爹娘好甜。诶?女主不错哦。
第三集,呃……男主还行,算了,接受这个设定吧。
……
第十八集,麻蛋,这就完了?第二季呢?第二季快交出来!还有,帅爹,你去妓院查案就查案,你坑亲儿子干啥?你媳妇儿不让你逛妓院,他媳妇儿就让他逛妓院了吗?!做人要厚道啊!
总体来说,剧情十分还原。关键是做菜啊,剧组一点都没敷衍,专门请了大厨,手替可以看出来,简直是舌尖上的方大厨。另外,男女主骑马的戏剧组敢拉远景,那是真骑啊,可以说是非常良心了!某些背景很假,但是鉴于经费应该都拿出买食材了就不苛求了。
超级还原!
ps:为了不被打成水军,还得说一句,我为达康书记而来。《花间提壶方大厨》里最爱男主他爹沈一博,最爱看沈老爷夫妇偶尔的甜,真特么是偶尔啊,戏份太少。
结果没有,我还以为有什么更深的含义呢
没看到最后披头散发的女鬼的最后一笑的含义
不过全片演技略显拙劣,有点夸张
故事我看了30分钟就差不多猜到了
电影院有人看到两人入
结果没有,我还以为有什么更深的含义呢
没看到最后披头散发的女鬼的最后一笑的含义
不过全片演技略显拙劣,有点夸张
故事我看了30分钟就差不多猜到了
电影院有人看到两人入狱就走了
害,要不是平安夜无处可去,估计
买票的时候以为是两人包场,差不多七点买的吧,九点半开始放,中间两个小时多了十多个观众,看来大家都是平安夜没处可去
一个演员忏悔的最高境界,是,拍一部真实的电影,来详细描述“忏悔”的前夜,我都干了什么?
为什么忏悔,比,忏悔,本身,更具有艺术震撼力+教育效果。
2017年,56岁的,知名演员,伍迪·哈里森(Woody Harrelson)
在伦敦,拍了一场真人
一个演员忏悔的最高境界,是,拍一部真实的电影,来详细描述“忏悔”的前夜,我都干了什么?
为什么忏悔,比,忏悔,本身,更具有艺术震撼力+教育效果。
2017年,56岁的,知名演员,伍迪·哈里森(Woody Harrelson)
在伦敦,拍了一场真人秀电影。
《天啊,我曾如此混蛋过》
重现了自己40岁的某一天,
在伦敦,
作为一个世界闻名的好莱坞明星,
自大、自私、愚蠢、肮脏、虚伪、放纵的一天。
这一天是如此的真实混蛋。
以至于,15年后,他写了个剧本,自编、自导、自演,
并且,用直播带货的方式,向全世界推销自己的人生感悟:
每个人都混蛋过,改了就好。
我曾如此混蛋过,改了之后,电影的名字也可以很诗情画意《Lost in London》
自此后——已是多少的世纪——然而
感觉竟比那一天还短暂
就是那一天里我才初次猜得到
那些马头便是朝着永恒的方向——
Since then—'tis c
自此后——已是多少的世纪——然而
感觉竟比那一天还短暂
就是那一天里我才初次猜得到
那些马头便是朝着永恒的方向——
Since then—'tis centuries— and yet
Feels shorter than the Day
I first surmised the Horses' Heads
Were toward Eternity—
——艾米莉·狄金森Emily Dickinson《因为我不会因死亡而却步Because I could not stop for Death》
很多看完此剧的观众笑话说现在的电视剧进入了平行宇宙内卷时代,以后拍电视剧,为了追求酷炫华丽的场面也好,为了追求剧情的悬疑也罢,不管是什么圆不上的剧情,平行宇宙往上一扣就行。其实我一开始看本剧的时候也以为是个悬疑的侦探故事,最多加点精神疾病的惊悚元素,没想到居然是科幻电视剧。
Kirby在不断陷入混乱之后能意识到自己在不同的时间线上跳跃已经很厉害了,当然,剧中你可以解释为她不得不接受这一点,不接受就会疯;至于Jin-Sook,她是个物理学家,对时间穿越的接受能力比较强这一点大家可以理解;最厉害的是男主Dan,在参与调查一件和自己没关系的案件的时候,不仅在自己和儿子有生命危险的时候依然坚持彻查到底(真的死过一次),而且居然没什么心理障碍地接受了Kirby提出的凶手能随意穿越时间这个概念。在豆瓣的讨论区,我看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帖子——“突然想起精神病院的几个人(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267260696/?_dtcc=1&_i=46645022_IWHAm)”,作者回忆了一下自己在精神病院的实习经历,讲述了一家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母女的故事,症状和电视剧中的Kirby几乎完全一样,评论区的讨论也很有意思,大家可以点进去看看。
如果我遇到Kirby这种事情会怎么办呢?首先,我肯定不会怀疑是自己穿越了,而是会认为自己的记忆出错了。在身边没有人把每件事和我一一核对的情况下,我怎么知道自己记住的东西就一定是正确的呢?如果记忆错误这种事情发生得太多,我肯定也会被送到医院里去,医生能怎么办呢?难道要优先怀疑我是个在不同时间线上跳跃的正常人,而不是精神病患者吗?医生当然是驾轻就熟地把我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普通人永远没法验证这一点,自己到底是穿越了还是记忆出错了。如果说,时间穿越就是获取不同的记忆,体验不同的人生,那么,一个失忆者,一个精神分裂的病人,是不是在事实上获得了不同的记忆,获得了穿越者的体验,而成为了某种类似穿越者的存在呢?我觉得人类至今对精神世界所知甚少。虽然我们发明了各种名词来定义各种不同的,非主流的,不常见的精神状态,但是就如之前的那个帖子里所讨论的,主流的正常状态和疯癫状态界限很模糊。一个偶尔记忆混乱的人我们不会说TA是疯子,那一个经常记忆混乱的人呢?我们又该怎么来定义这个“经常”呢?让病人自己来证明吗?可是如果一个人已经是个病人,TA的证词是有效的吗?如果一个人不是病人,TA又该如何证明自己混乱的记忆都是真实的呢?目前可悲的现实是,只要你发生了记忆混乱,并且频率比较高,基本就只能以病人的身份继续过日子了,即使是你身边最亲近的人也只能选择相信医院的诊断,你几乎无法自证清白。
剧情比较简单,作画乍一看也不是很精美,但是打斗分镜还挺好看的。群像刻画得很好,很喜欢里面塑造的人物关系。虽然里面有感情线,也有一些比平均值更密切的朋友,但是冒险小队之内的羁绊和信任都非常均等,没有鸡掰人和胃痛情节……看着很爽快!dnd就是这样的东西,虽然你们是一群杀人放火偷鸡摸狗的混球,但你们也是拯救世界的英雄;虽然你们已经是拯救世界的英雄了,但你们还是一群只想着钱的混球。尤其喜欢里面的两个
剧情比较简单,作画乍一看也不是很精美,但是打斗分镜还挺好看的。群像刻画得很好,很喜欢里面塑造的人物关系。虽然里面有感情线,也有一些比平均值更密切的朋友,但是冒险小队之内的羁绊和信任都非常均等,没有鸡掰人和胃痛情节……看着很爽快!dnd就是这样的东西,虽然你们是一群杀人放火偷鸡摸狗的混球,但你们也是拯救世界的英雄;虽然你们已经是拯救世界的英雄了,但你们还是一群只想着钱的混球。尤其喜欢里面的两个角色!一个是总是笨手笨脚缺乏自信的德鲁伊KIKI,非常可爱!坚持不跳op就是为了看她变身。因为自己的角色卡也是木精灵德鲁伊所以感到十分亲切,几乎就是德鲁伊在我心里的样子了。另外这个动画让我意识到德鲁伊是一个多么万金油的职业:近可变身退可施法可治疗可辅助必要时还能成为大家的光。另一个是牧师派克,离开小队的剧情真的很高光,与朋友分别、又与信仰断绝是很孤独无助的,但是她依然为了尽快回到朋友身边一遍又一遍地尝试。里面还有很多dnd的小细节也很喜欢,比如开锁一直失败最后dm终于看不下去让里面的敌人把锁开了之类的……让我想起了很多自己桌的快乐时光和高光时刻,打白龙的时候dm问我这回合要怎么行动,我被卡在一条单行道里面,前面是我的两个近战队友,和龙。我的脆皮德鲁伊被喷了一次已经岌岌可危了。我说没地方走了怎么办啊?dm说你往后退,退出它的喷吐范围不就行了?我说那它再往前走怎么办?再喷一下我就穿了!dm说那它得先踏过武僧和圣骑士的尸体!也很喜欢op里面小队站在一起,镜头绕着小队旋转度过春夏秋冬的画面。想着我的冒险小队也会这样一起走过四季之景,就很开心。
我又进了一个差一集没完结的坑《如朕亲临》男主好帅,人设完美,毒舌又暖。毒舌得恰到好处,没有以往毒舌男主那种说话太过伤人的感觉,毒舌出既幽默又学霸得赶脚,真是难得。是江直树的加强版,爱岗敬业妇女之友,妇产科医生王诺。
女主嘛,人设差好多,傻白甜又zuo,没什么特明确的梦想,差不多小姐,万年二厨,擅长拷贝但是没什么创新能力的甜点师。遇到想做事的时候会很努力,也很拼,但结果往往未必成功
我又进了一个差一集没完结的坑《如朕亲临》男主好帅,人设完美,毒舌又暖。毒舌得恰到好处,没有以往毒舌男主那种说话太过伤人的感觉,毒舌出既幽默又学霸得赶脚,真是难得。是江直树的加强版,爱岗敬业妇女之友,妇产科医生王诺。
女主嘛,人设差好多,傻白甜又zuo,没什么特明确的梦想,差不多小姐,万年二厨,擅长拷贝但是没什么创新能力的甜点师。遇到想做事的时候会很努力,也很拼,但结果往往未必成功,是个经常失败的人。没钱,没工作,没健康。以至于后来面对优秀深情的男主,她总是自卑,最后因为某种原因逃开了。说实话女主人设看到后面觉得好烦,但是某种程度想想,其实也很真实,不是所有人都明确的有梦想,不是所有人都能成功,不是所有人都那么聪明自信。就是觉得男主太可怜,倒数第二集还要被虐[流泪]!期待女主学成归来,能成为更优秀的人再与男主重逢吧。女主不够优秀,但谁叫他们是命定的七世恋人呢。估计是女主用苦等的七世换来的这被苦等的第八世吧。
看电影的契机很奇妙,先看了好友推荐的《东邻西厢》漫画,抱住放松一下的心态去接触京剧类题材。最早对京剧感兴趣要说小学时期的《梅兰芳》漫画,更多是沉浸于精美的画工,对京剧还是蛮陌生的,再尔是喜欢看戏曲节目的母亲,因为“喜欢他们的扮相”,最近期赶上元旦晚会央视播出了《戏曲》,1.3日凌晨碰上电影卫视播出《进京城》,有了《东邻西厢》建立起对社会背景、人物关系等的初
看电影的契机很奇妙,先看了好友推荐的《东邻西厢》漫画,抱住放松一下的心态去接触京剧类题材。最早对京剧感兴趣要说小学时期的《梅兰芳》漫画,更多是沉浸于精美的画工,对京剧还是蛮陌生的,再尔是喜欢看戏曲节目的母亲,因为“喜欢他们的扮相”,最近期赶上元旦晚会央视播出了《戏曲》,1.3日凌晨碰上电影卫视播出《进京城》,有了《东邻西厢》建立起对社会背景、人物关系等的初步认识,在观看《进京城》时更好地了解了。
电影讲述根据真实历史改编的徽班进京而带来京剧繁荣的故事。我对此最初步的认知止步于历史课本零星的几个字,更多的是好奇心驱使我看完了电影。
画面:跟随镜头像是在看纪录片,想到荒木说的“只有亲身经历才能创作出触动人的作品。”对中国戏曲的初步印象是“武功与舞蹈的完美结合”,一身华丽的行头,都有过人的基本功,力量与美感相融。一瞥一眼,一个手势一个身段都是身体肌肉的控制。我很喜欢反差感,褪去凤冠霞披十年如一日的枯燥练习,一身薄汗衫,素净或是布满皱纹汗水与油脂的面容,与精致舞台宛如神仙的竟是同一人,他们能忍,为了那三声好,他们能忍。最喜欢的画面是监狱里九爷清嗓子然后起舞的片段,哪怕处于深渊。对比囚徒绝望双眼的特写,只能说震撼,这得是多大的热爱啊,对比接触过的人与事特别是自省,我从未有过这些付出,有些人之所以青史留名是他们应得的,因为他们只是想做好自己分内的事,不含一丝功利之心。
语言:我真的太喜欢角色对戏的寒暄了,中国语言真是博大精深!特别喜欢格格和润生之间的谈话,其次是东家和润生的谈话。格格通过试探让润生抓住老爷戏的精髓,说话之道三分点到为止,听着很舒服!东家在润生因周身刺耳的声音想放弃唱戏时,邀请他去见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抓住扰乱润生思绪的源头托人带回情报,嘴上说着把决定权交给润生,但怎么想都是润生欠下了好大一个人情。最后凤格格拯救两人于水生火热之中,润生前来感谢,两人对诗的画面虽然有点牵强,但颇有日式热血少年漫中歌颂的友情与义气。特别喜欢格格这个角色,大气,说话稳妥不紧不慢,临危不惧,认真思考步步为营。惜才,爱才。浓郁的老北京味,在纠结怎么回报格格时,九爷一句“演好你的戏就是对格格最大的回报”。
印象很深的词是九爷提的“惜福”。对比电影外的我们面对诱惑总是产生太多的贪欲,应该惜福。转换为实践者的角色,用俗气的话语来讲述这才是工匠精神吧,没有退路,没有人看好,但心中怀揣梦想,没什么高低贵贱,自重自爱用心做事就好。
《锁》算是一部黑色电影。
黑色电影的根,是,这个世界存在浓浓的恶意,它会随机笼罩在你的身上,像一把锁。
《锁》算是一部黑色电影。
黑色电影的根,是,这个世界存在浓浓的恶意,它会随机笼罩在你的身上,像一把锁。
娜塔莎是一个前途无量的模特,她是巴黎奢侈品迪奥的门面担当,每次迪奥的走秀,她都是压轴的那位。外形出众的娜塔莎,受到了人们的追捧,是个万众瞩目的大明星。
模特工作也给娜塔莎带来了丰厚的收入,但是这个T台上前途无量的姑娘,却并不快乐。她不爱华服和这奢靡的生活,她深知模特工作不是长久的,很快就会有新的模特走红,取代
娜塔莎是一个前途无量的模特,她是巴黎奢侈品迪奥的门面担当,每次迪奥的走秀,她都是压轴的那位。外形出众的娜塔莎,受到了人们的追捧,是个万众瞩目的大明星。
模特工作也给娜塔莎带来了丰厚的收入,但是这个T台上前途无量的姑娘,却并不快乐。她不爱华服和这奢靡的生活,她深知模特工作不是长久的,很快就会有新的模特走红,取代她、超越她。
她喜欢读书和学习,尤其是哲学书。每次走秀完,她都有一种很空虚、不真实的感觉。寂寞的时候,唯有书香陪伴在娜塔莎身边,娜塔莎才不会觉得那么虚度光阴。每次参加宴会,五光十色的夜生活,让娜塔莎十分不自在,娜塔莎都想快点回家,她觉得各种晚宴上的虚假的应酬,不如回家看书来的自在安宁,她说:“站在一个漂亮底座上,像一个漂亮娃娃一样被展示的生活不适合她”
这样一个热爱读书、热爱思考、前途无量的模特,被一个家境富裕的男青年所爱慕,他就是迪奥公司的会计---富维尔先生。富维尔先生和娜塔莎有相同的爱好,他们都喜欢读哲学书,他们因为书而加深了对彼此的印象。
富维尔先生是一个中产家庭长大的孩子,家教良好,各方面条件都不错,一直暗恋娜塔莎,但是娜塔莎太过耀眼了,围绕在娜塔莎身边的优秀男士又太多了,令害羞的富维尔先生望而却步。但是在哈里斯夫人的撮合下,两人不仅最终走到了一起。
娜塔莎是一个特别人间清醒的姑娘,她知道什么适合自己。无论是选择合适的人生伴侣,还是事业。娜塔莎最终在富维尔先生的鼓励下完成了她的梦想,重回校园读书。娜塔莎这个T台上的宠儿,最终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归属,也继续完成学业。
这就是电影《哈里斯夫人去巴黎》里的情节,娜塔莎并不是女主,但是却深深地打动了小编,比起哈里斯夫人拿出全部的积蓄买了一条没机会穿的裙子,热爱读书、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娜塔莎才真的是一个人间清醒的姑娘。她深知,模特事业的巅峰期很短暂,展示自己的美貌不是长久的,抓紧一切时间学习,追求个人成长才是一条可以长期坚持的正确的路。
很多女孩子以为自己年轻漂亮,肆意地挥洒着青春,殊不知青春转瞬即逝,如果不能好好沉淀自己,抓紧时间,把自己的优势转化为更长久的优势,很快优势就会成为过眼云烟。
宫崎骏在《千与千寻》里说,不管前方的路有多苦,只要走的方向正确,不管多么崎岖不平,都比站在原地更接近幸福。只要这条路是正确的,一定会越走越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