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九岁和十九岁的中间有十年,十九岁和二十九岁的中间,却有一生。我叫伍万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虽然没有读过万卷书,但有些人,一生下来就注定要行万里路。四处漂泊,无法落脚。但偏偏就在我十九岁的时候,在抗美援朝的路上,那个戴着红围巾的姑娘,把她的围巾扔给了我。围巾可以让人很暖和,可当我真正戴上围巾的那一刻,我却冷的厉害。也是在那天,我才明白,织一条围巾要七天,抗美援朝要三年,可是爱上一个人,却只要一眼。还记得她追着火车喊,长津湖很冷,多穿点衣服。我笑了笑,却什么也没有说,只是一直带着那一条围巾。我和我的战友说,我是舍不得离开家乡。但我知道,我真正舍不得的,是再见到她的机会。衣服越穿越合身,人越见越合拍。在火车上,我认识了新的朋友。我原以为那是故事的开始,没想到有时候,开始就是结束。只是这一次,我的身边又多了一条项链。小山,多好的一个名字。可惜,他最后还是倒在了异国的山川中。我跟着哥哥,从湖州跑到了长津湖。我用三颗手榴弹炸开了敌人的碉堡,
北极熊部队的指挥官跪倒在我面前,我一直以为是我自己赢了。可回想起那一刻,在那条枯水上,我看着飞机对着我们扫射,我却无能为力,我才知道原来是我自己输了。子弹穿透战友们身体的那一刻,我想了很多。在家乡的爹娘,哥哥没有盖起的房子,红围巾的姑娘,雷公,还有我自己。那天,我们杀了很多敌人,却没能救下爱我的人们。我想过很多次战争结束后我们会离开这里,可没想到有一天,最先离开的却是他们。我曾经听人说过,其实对于离开的人来说,离开的其实是我们。我终究还是离开了朝鲜,他们留在了长津湖。我走了,他们永远留在那里了。风往南吹,水往东流,有些人注定要行万里路。我经常望着长津湖的方向,我觉得那里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