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一个人坐着客厅的椅子上。看到封面腾讯推荐的电视剧,看到的曹骏,无意中打开这部剧。
毕竟对于曹骏的印象除了小时候的《宝莲灯》中的沉香,最近的印象就是在《演员请就位》综艺节目上的表现了。
着实来说,曹骏在当下流量当道的演艺圈,演技算是很不错的了,他不走流量,想必今后必将迎来来属于
今天下午,一个人坐着客厅的椅子上。看到封面腾讯推荐的电视剧,看到的曹骏,无意中打开这部剧。
毕竟对于曹骏的印象除了小时候的《宝莲灯》中的沉香,最近的印象就是在《演员请就位》综艺节目上的表现了。
着实来说,曹骏在当下流量当道的演艺圈,演技算是很不错的了,他不走流量,想必今后必将迎来来属于他的演艺高峰。
在下午几个小时中,一下子刷完了一更新的12集。剧中很多情节勾起了我对小时候的记忆。譬如;泥泞不堪的山路,臭味冲天的旱厕,还有主角生活在大山中与生俱来的自卑感。
而我的家乡是在一个南方边陲的小镇上,居住的地方是距离镇上10公里的深山之中。在20年前,车路不通,唯一一条从村里走到镇上的路是一条宽一米的羊肠小道。自从村里的小学在我二年级的停办之后,距离最近的一所学校是村步行2小时翻山越岭的小学。
现在镇上预计人口为12万人,在中国众多南方小镇中,它似在芸芸众生中的一粒微尘,毫无起眼。不过令人引以为豪的是,镇上有当年红七军整编驻地旧址 ,也有秦朝时候为雏形的古道,以及近代的诗人。
不过,因为地处三省交界处,镇中虽有红军旧址,但地处偏僻,发展落后,镇距离市区有七十公里,现在公路稍微好点,用时一个小时多,但在2000年,时常高出两倍多。
我的小学是在村里的祠堂上的,像剧中一样,一共10来个人。但只有一个老师,采用的是“复合式”教书,这节课交一年级后布置作业,下节课教二年级,布置作业后,教三年级。
我在村里的小学上了两年,二年级的时候开始跟着村里的姐姐哥哥十几个人去了距离村里2小时路程的隔壁村上学。后来深山里的村小学上学的人逐渐变小,也就停办了。
二年级以前的记忆,是我拿着书本跑去我家厢房问教书先生不懂的知识片刻,以及在某个清晨我对我父亲说;
如若我一直考不过升级考试,是不是一直留级?虽然当时我父亲说;不会的,好好努力,一定可以。
虽然后面我也不曾因为成绩不好而留级过,但是当时听到那句话对我来说还是非常忐忑不安,感受到命运多舛,由不得自己掌控。
从我出生到现在,村里一共上学的孩子也有50多个,但是唯一走出大山,考上大学的目前也只有我一个人(虽然我的大学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和我一起同期上学的伙伴,很多都是在小学毕业或者初中毕业后就辍学南下打工去了。
从小学开始,我父母就开始在外地工作,很多时候回家在村口看着家里的方向,第一眼就是看家里的烟囱有没有烟冒出来,有就证明我父母回来了,没有也就习以为常。(我在高中开始才有属于自己的按键手机)。
2006年左右,因为村周围地处崇山峻岭,利于发展水利,有投资人在村附近修了水电站,村里长达半个世纪的羊肠小道才慢慢通成“红泥公路”,近几年也慢慢从红泥公路变成水泥路,(虽然现在还有半段是红泥路)
从大山到隔壁村再到镇上上学,因都是7岁多的孩子,也不懂得尊重他人。很多镇上的同学都因为我们是大山出来的孩子而另眼相看,时常受到他们莫名的打击以及捉弄,譬如;上课时候,自己书包被人丢在教室的某个角楼,自己的课桌布满脏兮兮的脚印...
小学三年级后,哥哥姐姐去镇上读初中了,受到欺负也没有依靠。三年级后,我的父母为了能上我们可以更好的把时间放在学习上,就让我们在学校住宿,周六日再回家。也就是因为在学校住宿,下午下课后,从窗外丢进来的垃圾以及各种小石头也让我们对于当时的住宿环境产生逃离。
所以,张楠最开始的时候拒绝回到家中。我很理解,努力了十几年,好不容易从大山中挣脱出来,再回到去,面对的是往事种种,难免让人难受至极。
毕竟对于十岁未满的孩子来说,长达两个小时蜿蜒曲折的山路,每天就是四个小时。从小与父母分别,缺乏了关爱与温暖,(那时候,我父母从村里离开外出打工,都是偷偷的走,以免被我知道)
记得小时候,我父母说要去隔壁和叔叔商量事情,让我在大伯家看电视,当我看完电视后,我父母早已经消失在村口,我们几个姐妹只能站立在村口对着对面山腰上父母微小的身影哭诉以及无声的呐喊。
06年村里到镇上的开了公路之后,村里外出打工的年轻人分分买了摩托车。那时候读小学,我家里还未买车,周五恰逢镇上圩日,那些去镇上买东西的年轻人纷纷从镇上拉起各种生活用品历经陡峭的凹凸不平的山路回到家中。
但在路上,看到自己的小孩,摩托车上还可以栽一两个。从夕阳落下山头到黑夜漫漫降临。身边的孩子越来越少,(都被家中有车的年轻人栽回家了)后面只剩下三个人,也就是我的姐姐,我的弟弟。因为我家还没有买车。
小时候,被命运安排得明明白白,唯一挣脱的机会就是好好把书念下去。因我也不爱贪玩,对于父母老师说好好读书也能听得进去,对于学习成绩也不算太差。
十几年的读书生涯,身边的伙伴一个又一个因为各种原因辍学,哪怕是现在读书环境好了,路程也只有十几分钟,能坚持下来的也只有我一个人(写到这里有点哽咽...)
因从小不合群,受到了同学的欺负和打压。面对新环境以及新事物的认知,促使我在早期有很严重的自卑感,(我的第一部手机是在高中,我的第一台电脑是在大学),第一次接触互联网是在初中的时候的网吧。
庆幸我在初中的时候认识了一些好朋友,是他们给予我生活的自信以及勇气。让我受到欺负的时候,可以帮摆脱最难熬的心里负担。
很多时候,回想起来,从大山出来,到镇上上学,再距离镇的几百里外的首府读大学。到如今一线城市工作,那些过往中积累的自卑感以及生活中的挫败感让我学会了隐忍,也让我面对何种困难的时候都可以走出来,毕竟年少时候的心里负担已把我磨练得面对何种困难都有战胜的决心。
崇山峻岭,蜿蜒曲折的回家之途,我看着那一条蜿蜒到山顶镜头的石板路,看着哥哥说;你追上我,我们再休息休息,我追你赶,平时十几分钟才走上山顶几百个台阶的石板路,八九岁的我,也能一口气五分钟走上去。
后来的那几年,身边的伙伴,哥哥姐姐相继辍学,唯有我一个人苦苦坚持的读书之路,让我看到不愿意的风景,遇到不大千世界中各种各样优秀的人。
对于城镇的孩子来说,读书或许不是唯一的出路。但是对于从小生活再云雾缭绕的深山中的留守儿童而言,读书成为了他们一生中改变命运的唯一途径。
如若半路辍学去打工的,他们以后的孩子很有可能还是留守儿童。
现在随着互联网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孩子走出深山得到了良好的教育,但依旧有很多深山的孩子从小辍学,希望随着生活的进步,可以让更多的边缘地区的孩子接受到教育,可以让更多的留守儿童感受到父母的温暖。
写于2021年9月19日.广州
真的是太低幼了,完全就是拍给三岁小孩看的。一个北极熊按理说应该是高大威猛的,但看上去还没有袋鼠野猪强壮。海豹不是北极熊的食物吗,怎么会在一起合作办案了。动物电影最大的问题就是说话的问题,动物到底会不会说话。如果动物会说话,那就不要一直在那里装哑巴,如果不会说话那就不要安排一大堆的台词。这部电影看起来有点类似《勇闯夺命岛》,都是受到不公正待遇来复仇的。开始的时候反派都是可以轻松干翻男主角的,但
真的是太低幼了,完全就是拍给三岁小孩看的。一个北极熊按理说应该是高大威猛的,但看上去还没有袋鼠野猪强壮。海豹不是北极熊的食物吗,怎么会在一起合作办案了。动物电影最大的问题就是说话的问题,动物到底会不会说话。如果动物会说话,那就不要一直在那里装哑巴,如果不会说话那就不要安排一大堆的台词。这部电影看起来有点类似《勇闯夺命岛》,都是受到不公正待遇来复仇的。开始的时候反派都是可以轻松干翻男主角的,但电影的最后又必然是代表了正义一方的男主角打败了大魔王。人类想要让大魔王回头是岸,但是大魔王选择了跳楼。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这句话看上去怎么这么可笑。就不说那么多吃狗肉的了,鸡鸭鹅猪牛,一年不知道有多少被端上了餐桌。你就是这么对待朋友的?谢绝动物表演,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但是又有多少动物在为人类工作呢?动物园的动物,是给你免费看的吗。没有人去看它们,谁来提供吃的给它们呢。虽然我很怕狗,但是我发现犬真的作用很大可以做很多工作。打猎看家放羊,样样精通。你不让二哈在雪地里拉雪橇,它就会拆家。本部电影的悲剧就是人类造成的,如果人类不让大魔王去干活,那么大魔王就不会受伤。如果人类对它多关心一点,它就不会选择报复社会了。人类如何才能和动物和谐相处呢,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很多地方本来就是动物的地盘,但是人类的活动范围扩大,霸占了动物的地盘害得动物只能迁徙。先让人类把侵占的土地让出来,再来谈和动物的和谐共处吧。很多动物灭绝的原因,都和人类脱不了干系。
(小小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个电影叫做swan song:A swan song is the final performance of an actor, singer, composer, poet, or the like. According to folklore, swans sing most beautifully before they die
(小小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个电影叫做swan song:A swan song is the final performance of an actor, singer, composer, poet, or the like. According to folklore, swans sing most beautifully before they die, and hence this phrase came to be used to describe someone who was leaving in style. 天鹅挽歌是指演员,歌手,作曲家,诗人等等的最后一个表演。有民间传说称天鹅会在逝去之前唱最唯美的歌,因此得来 天鹅挽歌,用来形容一个人的收官之作。本作Swan Song是指代Cameron在离去之前留下的最后一个作品,克隆人Jack)
想到在几年前知乎上面看到过一个脑洞,未来的瞬间移动是通过在A地用高能量打散一个人,同时复制其记忆并在B地进行克隆。这个人的记忆是连续的,所以他认为瞬间移动成功了,自己毫不费力从A到达了B。但是系统总会有出错误的时候,某一天A地的人没有被打散,于是科技公司会派出杀手来解决这“多余的人”。
当Jack从椅子上醒来的那一刻,记忆是连续的,Jack他甚至就觉得自己眼睛一睁一闭,从一个房间转移到了另一个房间。如果Jack不知道自己是复制体,那么他与Cameron有什么区别? 换句话来说,如果不断制造这种克隆体,不断地转移记忆,是否 这会是另一种的永生?
但是对于本体Cameron来说这有着天壤之别,自己要被人遗忘,独自迎来死亡,内心充满着孤独,自己身份被窃取的愤怒,但又无力,因为内心深处他的理智知道这是当下最好的路。所以他开始想是否能够挑出克隆体的毛病,证明自己的唯一性,证明自己的无可替代,找理由想要回去,退回到熟悉的家里,闻着安心的味道,在爱人的怀抱中温暖地离去。但是一切的测试都是那么完美无缺,Jack就是Cameron。
直到妻子Poppy说出那句话“I couldn’t live without you.” 以及最开始的 如果这个克隆技术能够100%还原自己的母亲,她愿意接受。Jack与Cameron争吵的时候也说过“You only care about yourself”, Poppy也未曾不是?
既然两人总会有一人会收到伤害,生者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逝者选择把伤害揽下,独自一人走进黑夜…
(小小的脑洞:女科学家在给Cameron介绍这个技术的时候称未来几年,这项服务会变得越来越成熟普及。但这不也会与 “不能让身边人知道” 而相背?大家会开始怀疑身边的人是否真实,是否是克隆人。并且随着这项技术的普及,那么科技公司为了提高效率,是否会放弃影片中的人道主义,即本体与克隆人有对话,而是直接提出“记忆移植”的说法?在记忆移植到克隆体内时瞬间杀死本体,记忆的连续性让克隆体以为自己就是本来的自己…)
看完了之后,才知道是个恐怖片。
看情节,并没有什么可恐怖的。一个农民与妻子不合,于是和儿子一起杀了他妻子。在此之后,罪恶感一直在纠缠着他们父子。正常的生活完全没有了。儿子和恋人私奔,成了强盗,死在荒野。他自己以酒浇愁,最后一无所有。
情节虽然很一般,演员的演技却值得称道。编导也费了不少心思。在细节处理上很下功夫。片头是红色的手写体“1922”,背景是一块麻布。似乎告诉
看完了之后,才知道是个恐怖片。
看情节,并没有什么可恐怖的。一个农民与妻子不合,于是和儿子一起杀了他妻子。在此之后,罪恶感一直在纠缠着他们父子。正常的生活完全没有了。儿子和恋人私奔,成了强盗,死在荒野。他自己以酒浇愁,最后一无所有。
情节虽然很一般,演员的演技却值得称道。编导也费了不少心思。在细节处理上很下功夫。片头是红色的手写体“1922”,背景是一块麻布。似乎告诉我们是在一个很质朴的乡下发生的一件血腥故事。在农夫确定要杀死妻子时,在昏暗的油灯下,摆弄着小刀,慢慢的割下一片片面包往嘴里送。14岁的儿子在听到爸爸的想法后,那种游移不定的神色。杀人时,父亲坚定又不安的目光。他们在作案之后,慌张无措的举动。这些都真实的反映了一个普通人在行将犯罪时的心理状态。
看多了国产片,也看多了国外黑帮片,打仗时候砍人如同切西瓜,杀人像撵死个臭虫,一枪一个好不痛快。豪情壮志满胸怀。真实情况哪里像这样?尤其是他们父子二人策划的又是那种非正义的谋杀,杀死的又是自己的妻子和母亲。也没有仔细考虑妻子死了之后对未来的生活会有什么影响。想尽千方百计瞒过了邻居和警长后,他们却瞒不过自己。儿子的性情大变,农夫也惶惶不可终日,表面上平静的生活里,掩盖着他们的惶恐不安。耗子乱窜,房子漏雨,都当成上帝对他们的惩罚。他们通过杀人给自己带来美满生活完全是妄想。伤害他人的结果是一辈子的恐惧。应了那句话:死很容易,活着就难了。
影片再现了上世纪二十年代美国农村的景象。上千亩的玉米地,精致修建的小屋,破败的谷仓和马厩。无论是阳光灿烂还是乌云滚滚,无论是夏日炎炎还是飞雪满天,远远看来,都是一副美丽壮丽的风景画。一家人守着大片田地,每日是单调而辛苦的劳作。近邻也需开车才能来往。看看那时他们开的那些老爷车,晃晃摇摇,慢慢腾腾,别有一番味道。尤其是在冬天傍晚的雪地中,天上地下都是白茫茫,远远的住房摇曳着暗淡的灯光,寒风凌冽中,一个黑影在雪地里摇晃着蹒跚着前行,好一幅“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凄凉景象。
看了这个电影之后,除了欣赏美国的乡间景色外,一无所获。所以呀,以后看电影前先要选择好。否则,搭上时间不说,还很影响情绪。
评分:6分。
看到评论有些说抄袭,关于这个本人确实不太清楚,光说看完这部片的感受吧。作为一个曾经受过轻微校园暴力的受害者,感触其实还是蛮多的,近几年校园暴力题材的剧一直都在增加,感觉现在的孩子们还是蛮幸运的,社会上对于校园霸凌有这么多的关注,给了多数受害者更多的温暖。这部剧的特殊在于不像其他剧演绎的都是悲惨结局,而是选择一种积极的角度去引导那些暴力的实施者去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也带给了观众很多的思
看到评论有些说抄袭,关于这个本人确实不太清楚,光说看完这部片的感受吧。作为一个曾经受过轻微校园暴力的受害者,感触其实还是蛮多的,近几年校园暴力题材的剧一直都在增加,感觉现在的孩子们还是蛮幸运的,社会上对于校园霸凌有这么多的关注,给了多数受害者更多的温暖。这部剧的特殊在于不像其他剧演绎的都是悲惨结局,而是选择一种积极的角度去引导那些暴力的实施者去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也带给了观众很多的思考和反思。对于警醒的施暴者来说,曾经的错误无法弥补,或许一辈子处于不安中,但我希望的是这些人能从愧疚中走出来,尽全力去补偿受害者,同时把自己曾经的故事讲给更多人听,让更多人意识到校园暴力对受害者一生的影响以及多年后带给施暴者内心的折磨,呼吁那些还没警醒的施暴者停止暴力。而对于受害者来说,生活给你什么,你就拿着。但请记住,永远不要妥协、不要低头,我希望你内心坚强、勇敢、仍然要温柔待人、乐观面对生活,一定一定会有光、温暖和希望,一定一定要成为更加优秀的人,学习更多知识来保护自己,保护他人,给更多受害者力量,还世界一片和谐。要相信,这个世界,总有人在偷偷爱着你啊??
1991年7月22日的夜晚,美国威斯康星州的密尔沃基,一名黑人青年跌跌撞撞地跑向路边的警车。他惊恐地告诉警察有人要吃他,在他的一只手腕上还扣着手铐。这个年轻人名叫特雷西·爱德华斯,两名警探随后来到他刚逃出来的公寓,却被这里的景象惊呆:墙上贴满了尸体碎块的照片,冰箱里还发现了三颗人头,
1991年7月22日的夜晚,美国威斯康星州的密尔沃基,一名黑人青年跌跌撞撞地跑向路边的警车。他惊恐地告诉警察有人要吃他,在他的一只手腕上还扣着手铐。这个年轻人名叫特雷西·爱德华斯,两名警探随后来到他刚逃出来的公寓,却被这里的景象惊呆:墙上贴满了尸体碎块的照片,冰箱里还发现了三颗人头,一口铁锅里发现了几双腐烂的人手和生殖器,在隔板上放着两个头骨,一些瓶子里浸泡着男性生殖器……他们立刻逮捕了住在这里的男人——杰夫瑞·莱昂内尔·达莫(Jeffrey Lionel Dahmer)。
这就是震惊美国的“密尔沃基怪物”杰夫瑞·达莫,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期间,他一共谋杀了17个人,他的邪恶程度在近代犯罪史中都足以载入史册。他的犯罪手法包括:以拍照为由将受害人诱至家中——下药迷晕——勒死——奸尸——肢解并拍照——将受害人骸骨漂白保存——食用一部分人肉和内脏……他也就是汉尼拔的原型之一。 近期播出的由埃文·彼得斯 Evan Peters主演的美剧《怪物:杰夫瑞·达莫的故事》讲述的就是这起震惊世界的案件。不过今天想聊的不是剧,而是真实的杰夫瑞·达莫。
左:演员埃文·彼得斯Evan Peters右:真实的杰夫瑞·达莫Jeffrey Dahmer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美剧《怪物:杰夫瑞·达莫的故事》刚一出,纪录片《对话杀人魔:杰夫瑞·达莫访谈录》就紧随其后。很多人说两部对照着看,更有看点,今天我们就来浅聊一下真实的杰夫瑞·达莫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怪物。相信很多人都会好奇,杰夫瑞·达莫为什么会杀人分尸甚至还食人,是什么使他如此残忍,他的童年经历过什么?再多的解读也比不上他本人亲自讲述,纪录片《对话杀人魔:杰夫瑞·达莫访谈录》中,披露了大量杰夫瑞·达莫的访谈录音,他几乎毫无保留地坦白自己的残酷罪行。
令人惊讶的是他的冷静和坦率,并非很多人想象中暴力冲动的杀人狂。真实的达莫温文尔雅,情绪稳定,身高183金发碧眼的他有着体面的外表。很难让人把他和杀人食尸的变态联系到一起,这或许也是他屡次作案都没被调查怀疑的原因之一。
贯穿整部纪录片的,是达莫和辩护律师温蒂·帕特克斯(Wendy·Patrickus)对话的录音,这些录音之前从没被公开过。这是温蒂律师生涯接到的第一个案子,当时20出头的她就要面对杀人魔杰弗达莫,这也很像《沉默的羔羊》中的克拉丽丝·斯塔林与汉尼拔。
温蒂·帕特克斯(达莫的辩护律师)其实温蒂已经很勇敢了,还能坐下来跟达莫对谈,很多人在了解他的所作所为之后,恐怕都无法与之正常对话。连见惯血腥场面的法医都说,当年在达莫家看到的一切,是他职业生涯中唯一一次感受到魔鬼的时刻。
在达莫的卧室里,法医发现了3个完整的已经被斩首的人类骨骼,以及11个人类头骨。
一个装满酸性液体的桶里,泡着三副人类躯干,腐烂程度各不相同。
冰箱里发现了3颗人头和一些人体残肢,厨具上有人体组织的残渣。
连老警察都说,这是他们目睹的最奇怪的谋杀案之一,无论是残忍程度还是受害者数量,都是超出想象的。
杰夫瑞·达莫,1960年5月21日出生于威斯康星州的密尔沃基,父亲是一名化学家,常年忙于学术;母亲患有抑郁症,长期服药。达莫的童年没有经历家暴,唯一的影响就是父母感情不和经常争吵。不过据他的同学回忆,达莫在中学期间曾遭遇过校园霸凌。
幼年杰弗瑞达莫的童年爱好就与众不同,他对死去的昆虫动物特别感兴趣,喜欢在路边搜寻那些死于车祸的小动物尸体,带回家解剖观察内脏。他也会主动虐杀小动物,经常将一些动物弄伤,有时将它们的头切掉,比如狗、猫和麻雀。达莫10岁的时候便喜欢拿小动物做“试验”:他将它们的尸体进行分割,并用硫酸类液体处理尸骨——这几乎就是他日后连环杀人“标准”作案手段的雏形。
青春期的达莫发现自己的性取向是男,但在那个保守的环境中,他只能将萌动的欲望寄托于幻想。而他最喜欢幻想的,是一个对他百分百服从的对象,而他很快发现活人无法满足他的要求。1978年,18岁的达莫第一次杀人,他将搭便车的青年史蒂夫·希克斯(Steven Hicks)带回家喝酒聊天。当希克斯要离开时,达莫不希望他走,拉扯争吵之下用杠铃将他砸死,之后达莫将希克斯分尸丢弃。直至13年后的1991年7月,希克斯的尸骨才被发现。
史蒂夫·希克斯(Steven Hicks)自第一次杀人之后的9年间,达莫都没有作案,他经历了参军、大学和工作。尽管期间因为酗酒被军队和学校开除,但他最终还是成为一名巧克力工厂的工人,也算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直到1987年11月20日,达莫遇见了史蒂文·托米,他们在酒店开房喝酒喝到断片,当达莫醒来时发现托米满脸是血的死在自己身旁,明显是被他打死的。他只好把尸体装进行李箱搭出租车回祖母家,再分尸体丢弃。
这次犯罪不仅没有吓到达莫,反而让他体验到了快感,彻底释放了达莫心中的魔鬼,成了他犯罪史中的一大转折点。他放弃了挣扎:“我已无法再控制了!”,自此达莫成了完全失控的杀人机器。
1988年,达莫因猥亵男童被拘。法院指派的心理专家认为达莫其极危险,是一名利己主义者,他对于别人没有一丝情感和同理心,别人对自己来说只是用来达成目的的物品,建议判他入狱长期服刑。遗憾的是,法官最终没有采纳心理专家的建议。
就在隔年,1989年3月,达莫在LaCage酒吧里认识了23岁的黑人模特安东尼·希尔斯(Anthony Sears)。达莫以拍照之名把安东尼骗回家,下药杀死之后把安东尼的脑袋用水煮开,剥下皮肉,将头骨留作纪念。
之后他陆续又杀死了大约12名男性,除了下药——杀死——肢解,他还食用了一部分死者的内脏和肌肉。他的想法是:食入了这些灵魂,他们还会通过我继续生存。在他被捕的前一个月,他吃的肉食只有人肉。
此外,他还尝试把被害者变成无条件服从他的僵尸,他的方法是在受害者头上钻孔,注入盐酸……好几个人死于这种注射。
最令人扼腕的是其中一个受害者,原本有机会得救,却因为警察的失职而死。14岁的老挝裔男孩克内拉克被达莫下药,并被在头上钻孔注射盐酸,但奇迹般地逃了出来,两个路过的女孩报警。警察来了,却选择相信达莫的话:他们是朋友,而克内拉克喝醉了。于是亲手将男孩交给了魔鬼,克内拉克最终还是惨遭杀害。警察没有想到,就在达莫的床上,三天前他刚刚肢解了安东尼·休斯,而且剩余的尸体正放在冰箱里。
直到1991年7月22日,黑人青年特雷西·爱德华斯(Tracy Edwards)成功逃脱并报警,也就是文章开头的那一幕,至此,杀人魔杰夫瑞·达莫才被绳之以法。
特雷西·爱德华斯(Tracy Edwards)警察在这起案件中的糟糕表现,在当地引发了大规模的愤怒和抗议。有不少人认为这是种族歧视的表现,受害者几乎都是社会底层的有色人种(非洲裔、亚裔和西班牙裔的移民)。在案件侦察过程中,对于警方而言“一位三十岁上下的白种人男性必定是一位守法公民”几乎是一种思维定式,所以达莫根本就不曾进入警方怀疑范围。也可以说,正是当时横行移民聚集区的种族歧视主义保护了这个恶魔。
达莫最终被判处了十五个无期徒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957年),他长期被安排在单独的囚室囚禁,之后他主动申请跟其他犯人关在一起。
1994年11月28日,达莫在哥伦比亚监狱中,达莫被一名25岁囚犯克里斯托夫·斯卡沃用杠铃砸死。巧合的是,达莫第一次杀人时用的也是杠铃,这真是天道好轮回。
右:克里斯托夫·斯卡沃(Christopher Scarver)达莫亲口承认,他没有爱过任何一个被他杀害的人,也不想与他们中的任何人在一起。据当年办案的警察回忆,由于高大英俊的外表,达莫其实非常受欢迎,并不缺床伴,他也不是把所有跟他约会的人都杀死,而是有选择地屠杀。显然,达莫没有常人的同理心,也不知道爱是什么、友谊是什么。所以说他杀人是为了让对方不离开,这个动机是不成立的,达莫更像把杀人当成一种消遣。杰夫瑞·达莫的邪恶,到底是后天养成还是先天使然已经不重要了,我们没有必要去理解或解释他,让他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才是对逝者最大的尊重。同时也提醒我们留意那些残忍虐杀动物的人,毕竟,杰夫瑞·达莫的罪恶,就是从那时开始的。
*本文作者:RAMA
“多年以前,格雷格?麦克拉里将一幅卡通画钉在办公室的布告板上。画面上有一条龙,口吐火舌,很霸道地屹立在一个拜倒在地的骑士面前。标题很简单:‘有时龙会取胜’。”——《心理神探》
从Bill得知原来负责公共事务的Gunn接替了前副局长的位子,并希望能够把BSU的理论实践化开始,《心灵猎人》第二季的风格转变
“多年以前,格雷格?麦克拉里将一幅卡通画钉在办公室的布告板上。画面上有一条龙,口吐火舌,很霸道地屹立在一个拜倒在地的骑士面前。标题很简单:‘有时龙会取胜’。”——《心理神探》
从Bill得知原来负责公共事务的Gunn接替了前副局长的位子,并希望能够把BSU的理论实践化开始,《心灵猎人》第二季的风格转变就确凿无疑了。
BSU在第一季只是个窝在地下室“为疯子分类”的边缘部门,无人关注也无人干扰,研究已知连环杀手的心理而非真正破案,因而核心三人组更像在学术场域角力,三人组虽然都确信自己做的事很重要,但在行事方法上互有分歧。Holden不受规则约束的直觉引导着整个BSU向前,却也在他逐渐深入这片黑暗领域时威胁着BSU的存在,第一季末OPR的加入,Holden惊恐症的突然发作,似乎都在暗示这个部门的风雨飘摇。
前副局长的退休并非单为Holden的错误买单,而是当时FBI处于变革与混沌时期,嗅觉灵敏的Gunn即是看重BSU能在该时期发挥的潜力而来:我希望华盛顿将FBI看作一辆已经驶离站台的火车,唯恐自己被它抛下。至此,BSU有了强有力的政治背书,也开始了从学术场域进入现实世界的摸索,所以这一季更多聚焦的是是适合现实世界的Bill。
Bill在职场上是BSU最得心应手的一个,谙熟职场之道又是个实干家,还沿袭了《心理神探》原作者“会讲故事”的特色,这一技能在争取高层支持时是一大武器,Gunn很敏锐地捕捉到这一点,给其足够的发挥空间。Gunn其实最为看重的是Holden,但他打好了Bill这张牌,既赋予Bill在高级牌桌上玩牌的资格,又暗示Holden需要Bill的驯服,两方面都照顾到,所以Gunn为什么是Fast Tracker,不是没有道理。
Bill养子这条线个人觉得蛮有力道,因为它探讨了一种可能性:BSU总结的连环杀手在童年时期的特征好像都在养子Brian身上应验了,这种恐慌不亚于Holden被Kemper拥抱的恐慌。Bill面对养子的种种异常,其实也无能为力,他对养子被领养前的过去一无所知,对于如何防范他走上歧路也一头雾水,只能通过增加与Brian沟通的频率来了解Brian,可是目前看不到积极的回应。
可以说,行为异常的养子同时点燃了Bill的婚姻问题,在重压下无法得到帮助的妻子最终带着Brian离开了Bill,妻子并不理解Bill的工作性质,也无法理解Brian行为的严重性,但慢慢地看到了Brian瘆人的一面,她对Bill说:当我知道Brian做出这种事后,我有点松了口气,还好他不是我亲生的,他的所作所为并不来自于我。妻子最后带走了Brian,Brian将被迫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也意味着法庭安排的对Brian的心理干预停止,妻子的这种“非我所生”的心理会逐渐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Brian的未来堪忧。
4星主要给前半段的梅根,很喜欢梅根这个角色,尤其是剧中对凯蒂的陪伴,这是很吸引我的点。
在对凯蒂的陪伴上,梅根和姨妈洁玛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凯蒂不吃蔬菜,姨妈洁玛强制命令式要求凯蒂吃,最后甚至动手强拉凯蒂。梅根在于凯蒂相处过程中,除了梅根暴走外,都是倾听、感受情绪、无
4星主要给前半段的梅根,很喜欢梅根这个角色,尤其是剧中对凯蒂的陪伴,这是很吸引我的点。
在对凯蒂的陪伴上,梅根和姨妈洁玛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凯蒂不吃蔬菜,姨妈洁玛强制命令式要求凯蒂吃,最后甚至动手强拉凯蒂。梅根在于凯蒂相处过程中,除了梅根暴走外,都是倾听、感受情绪、无条件接纳、很有耐心。我以为凯蒂会玩物丧志,没有想到梅根还辅导凯蒂数学。
在梅根身上体现出来的这种陪伴,大部分人做不到,所以也就只能在梅根身上体现出来。如果父母可以做到梅根这样,或许和孩子之间的关系会变得更好。
梅根的黑化也反映出教育的问题。这一点,从姨妈洁玛和同事的交流中有体现。同事认为梅根会替代父母,但洁玛觉得梅根解放了父母。正如孩子的成长需要成人引导一样,人工智能的学习也需要设计者的不断修正。不能让它好的坏的什么都学。
看到梅根让我想到《西部世界》的德洛丽丝,德洛丽丝在设计之初做了大量的测试,还有大量的对话交互进行校准。而梅根呢,丢给凯蒂,让其自己学习。也许会有数据的检查和程序的校准吧,不过影片中没有体现出来太多。而结尾梅根与洁玛大战时,梅根也说了,洁玛给她安装了洁玛自己都不懂的学习模型,还指望梅根自己学明白。这不就是,家长不知道怎么教孩子,直接把孩子推给学校吗。
剧中梅根对那个霸凌小男孩说,不懂礼貌的坏孩子长大后会变成坏人。梅根说的这句话不一定100%正确。但缺乏合适的教育,这个小男孩很容易误入歧途。小男孩在对妈妈说脏话时,妈妈不仅没能指出问题,而且还在自我安慰让其合理化。
缺少教育的引导,导致其变坏。最后梅根也没能逃过这一点,最后被凯蒂和姨妈洁玛消灭,Happy Ending。但却感到有些可惜。
其他生硬的剧情和有些搞笑的恐怖元素就不吐槽了,期待第二部。
写这篇影评的时候,耳机里循环着电影的BGM《PianoNT3》 。
剧情进行到后半段时,已经知道并确定丽塔肉身已经陨灭,灵魂永远“寄宿”在菲尼克斯之中。PianoNT3缓缓而出,记忆中温柔又善良的女孩,与现实里冰冷无声的战斗机器交相辉映,丽塔再次念出那句“如果有来生,我希望变成一只小鸟”,只有一人的电影院里,我还是偷偷抹去了眼角的泪水。这句台词,也是看完这部NT中印象最深的东西了
写这篇影评的时候,耳机里循环着电影的BGM《PianoNT3》 。
剧情进行到后半段时,已经知道并确定丽塔肉身已经陨灭,灵魂永远“寄宿”在菲尼克斯之中。PianoNT3缓缓而出,记忆中温柔又善良的女孩,与现实里冰冷无声的战斗机器交相辉映,丽塔再次念出那句“如果有来生,我希望变成一只小鸟”,只有一人的电影院里,我还是偷偷抹去了眼角的泪水。这句台词,也是看完这部NT中印象最深的东西了。从影片一开始,编剧就一直拿这句话作铺垫。从最开始我觉得莫名其妙,到得知真相后,看着不死鸟孤独穿梭于浩淼宇宙间,心境也逐步转变为无奈与沉痛。在某个一闪而过的回忆镜头里,长大的丽塔换着驾驶服,她已不是约拿记忆中的小女孩模样,而已经长大为亭亭玉立的少女,裸露的后背满是手术留下的疤痕。她背对着镜头,就像是约拿和米歇尔无数次看到的背影一般,我甚至无从知道那一刻她的心情,她的喜怒哀乐。她会害怕在自己身上的人体实验吗,还是已经对此麻木如斯了呢?她又在想什么?她还在向往着自由吗?三号机暴走后,丽塔作为“人”的存在湮灭了,她如愿以偿成为了“一只小鸟”,或许也是一种迟来的解脱。但如此解脱实在是太残忍太苍白,经历过漫无天日又孤自一人作为实验品的年月,最终和战斗机器合为一体,在宇宙间寂寞远行,这可曾是年轻又鲜活的生命啊,这样的“转世”抑或是“永生”又有什么意义?与此同时,约拿的心路也显得如此残忍。如果没有米歇尔的执念,他本人真的希望追上丽塔吗?就像对一只小鸟放归山林,任由菲尼克斯飞向远方是否才是最好的选择?女孩的一生已经足够沉浮与残酷,苦苦追逐着这样一位明知再也回不来的人,约拿的内心也一定很是痛苦吧。这样来看,结局巴纳吉和约拿的对话,似乎也凸显出编剧想要告诉我们的事。“菲尼克斯,真快啊,好像光都追不上它。”“但总有一天,会再相遇的吧。”身为过错所缚,苦苦追寻不得,不若放下深切执念,将思念珍藏于心,走向将来的久别重逢。
一开始的时候便是冲着郑恺和乔恩姐姐主演的阵容去看的,后来了解到是航空题材,便继续看了下去。
一开始的时候便是冲着郑恺和乔恩姐姐主演的阵容去看的,后来了解到是航空题材,便继续看了下去。
宝莱坞很喜欢拍一些高种姓人的生活,男女主角一般都是选高种姓人(婆罗门),经常都是去伦敦移民,去美国参加婚礼,结婚之前跟朋友去欧洲旅游......取景经常是在欧美发达国家,有一种脱离现实印度社会的粉饰太平的感觉,很少电影是反应印度老百姓的真实生活(有是有,但是数量理应更多)。
而本片可以说是非常真实的反映了印度社会的贫穷了,电影中的男主人公一家还不算是农村人了,生活
宝莱坞很喜欢拍一些高种姓人的生活,男女主角一般都是选高种姓人(婆罗门),经常都是去伦敦移民,去美国参加婚礼,结婚之前跟朋友去欧洲旅游......取景经常是在欧美发达国家,有一种脱离现实印度社会的粉饰太平的感觉,很少电影是反应印度老百姓的真实生活(有是有,但是数量理应更多)。
而本片可以说是非常真实的反映了印度社会的贫穷了,电影中的男主人公一家还不算是农村人了,生活还不如中国落后农村人的生活,房子没有自来水,屋顶上自建的简陋蓄水池,外接经常损坏的水泵,生活非常不方便,洗衣服竟然在房间中间的地板上直接搓洗,楼梯板好像就是插在墙上的几块薄板,看着怕女主会掉下来,男主的老爸一双脏脚从地板上直接伸进被窝里就这样睡觉了,白天刷牙还要在大街外面蹲着刷,厨房里锅碗瓢盆(不知道是不是要洗的)就放在地上的一个小方格里,水泥地上没有瓷砖看起来全是灰,但是一家人动不动就坐在地板上....真是脏得我要晕倒!
男主牺牲尊严学狗叫在地上打滚就是为了一份几千卢布月薪的工作,后来他又找到一份更高薪的月薪7000卢布的工作,换算成人民币也只有660块!原来那份工应该就更少了,想想就觉得可悲。而且一个人的工资还要养活家里另外三个人,加上他自己四个人!这可怎么活......
一台缝纫机都买不起,还要因为借用别人的被要求分享利润,还要磨破脚跑老远弄一台免费的,还要三番五次求别人还给自己,这种老式的缝纫机现在真是垃圾堆里都没人会去捡,印度人竟然穷到这个地步真是很可悲。
最后他们赢得了那个设计大赛我觉得很假,男主只是缝纫技巧好,但是跟时装设计完全是两码事,以他的学历和人生经历,又怎么可能培养出时尚的美感呢?一个农村人怎么可能设计出高档品味的衣服?导演真是异想天开了。这个结局在现实生活中真是强人所难。
看了这部电影只是让我感觉印度广大穷人的生活真是很惨,那种生活想想都痛苦,有的时候人活着不一定就比死去好。
连看六集,还不错看到第八集,离离原上谱,完全没有逻辑1:男主和丁日火当着警察的面玩罗斯密码,男主一个大学生完全看懂,一帮警察包括张译谁都看不懂,还要请专家去破译2:还是警察跟踪一个大学生完全被发现,而他还不知道自己被发现,厉害,男主不仅智商碾压警察,反侦查能力也是超过了警察3:最关键的一点,张译作为刑侦队长,集结整个警察队伍,调查走访猪头??反派要偷哪家店,然后整理资料后,一帮人开会,一个一
连看六集,还不错看到第八集,离离原上谱,完全没有逻辑1:男主和丁日火当着警察的面玩罗斯密码,男主一个大学生完全看懂,一帮警察包括张译谁都看不懂,还要请专家去破译2:还是警察跟踪一个大学生完全被发现,而他还不知道自己被发现,厉害,男主不仅智商碾压警察,反侦查能力也是超过了警察3:最关键的一点,张译作为刑侦队长,集结整个警察队伍,调查走访猪头??反派要偷哪家店,然后整理资料后,一帮人开会,一个一个排查。男主手拿一个手机,在厕所用手机地图,直接和警察进度打个平手。最离谱的是拿个手机地图,直接来个实景模拟,这家店几个保安,哪块有通风管道,这家店附近住的都是什么人都模拟出来了,好家伙,唐人街探案也没敢这么拍阿,神探夏洛特也不会阿,厉害厉害,真是离了个大谱,毫无逻辑可言
最后说几句,王俊凯的天坑鹰猎我也看过,很喜欢,这个演的真的不行⊙﹏⊙⊙﹏⊙⊙﹏⊙
“我以前看过一本书叫《猎人笔记》,其中有一篇叫县城医生,讲一个女的溺水了,一个男的脱光了去救她,他们两个奋力向岸上划,这个女的喝了很多的水,她知道自己快死了,他勾着这男的的脖子,突然发现他脖子后面湿漉漉的汗毛,还有湿漉漉的头发和因为用力气凸起的青筋,就这样在临死前她爱上了他”这是电视剧《平原上的摩西》开场的一幕,我印象深刻,傅东心在船上坐着,飘飘乎如遗世独立。海清将傅东心饰演得入木三分,一个
“我以前看过一本书叫《猎人笔记》,其中有一篇叫县城医生,讲一个女的溺水了,一个男的脱光了去救她,他们两个奋力向岸上划,这个女的喝了很多的水,她知道自己快死了,他勾着这男的的脖子,突然发现他脖子后面湿漉漉的汗毛,还有湿漉漉的头发和因为用力气凸起的青筋,就这样在临死前她爱上了他”这是电视剧《平原上的摩西》开场的一幕,我印象深刻,傅东心在船上坐着,飘飘乎如遗世独立。海清将傅东心饰演得入木三分,一个冷淡、沉默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人。她与庄德增的婚姻似乎只是为了满足那个时代对女人的要求,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只是一个人恰好需要,一个人刚好出现。庄德增对傅东心来说,是合适的,一个长袖善舞,一个不善交际,所以他们可以一起生活。在傅东心与庄德增的婚礼结束后,两位新人送傅爸爸出门,跑出来的几个孩子在门口玩耍,傅东心回头看了看,在门口驻足良久,转身进去,关上了门。不知此刻,傅东心是否正在心里,向自由的、没有婚姻束缚的自己告别,从此走向了婚姻的围城。傅东心孤独吗?或许是孤独的。她在工厂里遭受工友排挤,工友们打牌、织毛衣,傅东心对这些没兴趣,她们也不是“一类人”;工友会把傅东心的饭盒从蒸屉(具体叫什么无从考证了,但是见过类似的)里面拿出来,不热她的饭(根据庄德增与庄树中午去车间找她等事情推断,也可能不准确),也许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让她“屈服”,将她这个异类“同化”,但是傅东心不在乎这些,她追求的是精神世界的富足。所以,傅东心看见李斐在他们家窗外划火柴的时候,她是欣喜的,前三集中,我没见到过傅东心对出了书本、画画之外感兴趣的东西,但是她对李斐展现出了强烈的情绪,不知道在火柴亮起的那一刻,傅东心是不是了小时候的自己。她主动起身出去询问,主动提出要教李斐知识。在此处,镜头透过窗户,屋内昏黄的灯光映在窗外每一个人的脸上,或明或暗,引我进到这个剧情世界,将我融入这个北方小院里,仅仅隔着一扇窗,我即好像是他们故事的参与者,又好似只是一个旁观者。最后李斐将火柴盒点燃,火光忽明忽暗,最后归于沉寂,不知是在暗示些什么。
意料之外的有趣,不知道编剧是在什么样的精神状态下创作出这部作品的,梗满天飞。至于画风,还算可以吧,有种《功夫熊猫》的既视感,但狗的形象就很一般了,说是配角我也相信。然后就是浓重的岛国元素,什么武士、相扑、飞镖等等,让我有点想入非非……虽然没有什么发人深省的至理名言,但也能看出其用心,用来放松一下还是很不错的……
意料之外的有趣,不知道编剧是在什么样的精神状态下创作出这部作品的,梗满天飞。至于画风,还算可以吧,有种《功夫熊猫》的既视感,但狗的形象就很一般了,说是配角我也相信。然后就是浓重的岛国元素,什么武士、相扑、飞镖等等,让我有点想入非非……虽然没有什么发人深省的至理名言,但也能看出其用心,用来放松一下还是很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