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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拆迁买方遭卖方索要补偿,拆迁款应该如何分配?

2018年起,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柳各庄村为改善村民居住条件,启动了河东地区首个棚户区改造集体土地拆迁项目,惠及1547户,3535人,项目启动当年就完成了100%签约腾房。然而时隔两年之久,却仍有两户居民至今没有得到补偿安置。两家人究竟有何渊源?他们的拆迁款又因何迟迟没有着落呢? 走进顺义区李遂镇柳各庄村,邀请宅基地买卖双方代表、顺义区住建委工作人员,以及专业律师团代表,针对两家矛盾纠纷进行调解,破局矛盾僵局,早日让居民过上安稳的幸福生活。 说起两家居民的恩怨,就要追溯到2001年,当时何家因儿子失聪需要治疗遂决定举家北上,2万元卖掉了在四川老家的房子,随后用3万块购入了于家位于柳各庄村面积达530平米的宅基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购买宅基地”,此次买卖应属违法行为,房本自然无法过户更名。于家便将房产证红本给了何家,双方还私下签署了一份《买卖契约》。. 这桩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买卖,在2010年就开始因房屋问题产生矛盾。那时于家突然提出想要收回卖出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何家没有同意,于是两家就打了一场官司,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该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因此认定双方的买卖协议应属无效。然而在这次判决后,卖方却并未收回房屋,这究竟是何原因?早在10年前就应该解决的问题,为何就此不了了之? 随后,买卖双方相安无事了几年,直到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式启动,于家又拿着2011年的法院判决书再次找上门来索要拆迁补偿款。于家作为卖家,是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人,而何家作为买家,是房屋的实际居住人,他们两家究竟谁才是拆迁主体?他们的纠纷应该如何解决呢? 其实,关于宅基地私自买卖的交易此前法院早有多个判例,现场律师陈旭也针对两个家庭的具体情况,结合以往法院判例,给出了只适用于这两个家庭的“三七开”分配方案。可是,于家与何家均对此分配方案极不认可,他们都认为回迁安置面积是属于自己的,不应该分给对方。何先生的妻子王女士甚至在调解进行到一半,愤然离场表示“我不要了,我一分都不要”,而于先生则留下一句“我是坚决不会让的”直接转身离开。于何两家沟通能否继续进行?沟通团成员是否能打破僵局? 一诺与千金,是信与义的权衡,是诚实与公平的pk,更是道德与人心之间博弈。二十年前的一纸契约,就像一座横亘在两家人之间的巨大天平,一边是超过千万的财富利益,一边是信义为本的内心坚守,面对这场“千金”与“一诺”的较量,于何两家会做出怎样的选择?怎样的利益分配才是最合理的?
上一集剧情(第20201115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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