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学昆同志从警22年,在农村派出所工作17年,共参与查处治安案件800余起民事纠纷1200余起,为群众办户办证8000余件,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2012年10月调入监管大队任教导员,在监管大队工作期间,除主抓监管大队队伍建设、党建以外,还带领民警值班,在工作期间尽职尽责,恪尽职守,出色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为确保监所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2014年2月14日被诊断为肺癌,2017年5月11日经治疗无效,因公殉职。
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被评为全盟公安机关“爱民模范”一次。2013年4月22日被评为全盟公安机关做群众工作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