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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妙

    张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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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介绍:中央12套拍摄 《听见凉山》电视剧饰演女三苏曼,《月城英雄》饰演女二杨诗诗 ,电影《隐私保险箱》饰演护士 ,《越来越好之村晚》饰演吧台服务员。

详细资料

  • 中央12套拍摄 《听见凉山》电视剧饰演女三苏曼,《月城英雄》饰演女二杨诗诗 ,电影《隐私保险箱》饰演护士 ,《越来越好之村晚》饰演吧台服务员。

基本信息

药家鑫案件死者

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返回西安,当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从随身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8刀,致张妙当场死亡。杀人后,被告人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当车行至翰林路郭南村口时再次将两行人撞伤,被附近群众抓获。交警大队郭杜中队将肇事车辆暂扣待处理。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经法医鉴定:死者张妙系胸部锐器刺创致主动脉、上腔静脉破裂大出血而死亡。

张妙其人

张朗保存的一张小学毕业照显示,1998年她们毕业时,班上共34名学生,其中女生19名,张妙站在最后一排中间位置,穿了一件老式紫色外套。那个时候,张平选的第三个孩子张彪已经在上小学了。家里生活困难,为支撑三个孩子上学,张平选蹬着小车,跑很远的山路做小生意。1998年,张平选出了车祸。半夜三点左右,他蹬的小车翻车了,他右腿骨折,脚踝掉了块肉。他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出院后的三个月里,还拄着拐杖。车祸花掉张家两万多元,家里欠债了。姐妹俩上初中的学费是四处找亲戚借的,她们的生活也显得特别寒酸:早上六点起床,妹妹骑自行车,搭着姐姐一同到数公里外的中学上学。姐姐口袋里,揣着父亲给的1元钱早餐费,姐妹俩一人一个馒头。张朗说,姐姐从来不吃早餐,“她说自己饭量小,让我多吃点。”1999年夏天,初一结束,张妙不愿意上学了,说是要给家里减轻负担。女儿死活不去读书,张平选也没有办法。15岁的张妙走上了社会,随后,她在村里卖过馒头,在菜市场卖过肉,在摊点卖过水果,在小商铺卖过冷饮,在饮吧卖过奶茶。工作换得很勤,但都不是很好的工作。也就是1999年开始,她家境况有所好转,父亲转卖木材赚了些钱,还清了债。

人物评价

张妙很勤劳,也很节省,攒下的零钞都给了弟弟张彪。她不怎么买衣服——当然,她也没有多少钱买衣服。她唯一的嗜好,就是喜欢吃一些果冻、瓜子之类的零食。她相貌普通,说不上漂亮。也有人给她介绍过对象,她没有同意。2002年,张妙18岁,在西北大学附近的边家村卖冷饮。冷饮店旁边一个卖烤肉的小伙子,姓刘,对她有意思。但是,张妙对他没有感觉,又觉得自己年龄还小,不太合适。男孩倒是蛮痴情的,去过张家两三次,但张妙都避而不见。2003年农历八月十四,张妙19岁生日,她收到男孩送来的生日礼物——一个塑料袋,里面全都是用塑料管子折成的幸运星。男孩折了521颗,意思是“我爱你”。2004年夏天,张妙接到一个电话,是小刘的弟弟打来的,内容让她吃了一惊。电话里说,小刘因为犯了事,判刑8年,要送陕北服刑,临走前想见张妙一面。张妙对这个男孩一直没有感觉,也没有太多来往,最终没有答应见面。但是,男孩送的那包幸运星,她一直保存着。这可能是张妙唯一的一段浪漫故事了。一个男孩的单相思,无疾而终。

一次远行

张妙几乎没有出过远门。她曾在结婚前两三年去过一趟北京。推算起来,那应该是2004年冬天。张朗说,姐姐去了一个月左右,也没赚到什么钱,就回到了西安。张朗去车站接了姐姐,她只记得那是一个雪夜。2006年春天,张妙经媒人介绍认识了宫子村的王辉。王辉家里很穷,但人老实。当年腊月初六,张妙嫁到宫子村。据当时参加婚礼的人说,王辉家实在不怎么样,电视、音响、碟机都是借来的。王辉家至今一贫如洗,空荡荡的,没有什么像样的家电。婚后夫妻恩爱。没过多久,农村普遍存在的婆媳关系紧张的问题也就出来了。2008年6月,孩子毛蛋娃降生后,家里多了不少琐事,婆婆就经常对张妙唠叨。张妙心烦,当年冬天搬回位于北雷村的娘家住,一连住了十个月。直到2009年底,经两边亲戚劝说,她才回到宫子村。王辉说,他和妻子一直很恩爱,几乎没吵过架。毛蛋娃渐渐长大,由于一直是吃奶粉,加上其他开销增多,家庭经济压力不断加大,张妙也就出去打工挣钱了。

药家鑫

张妙有个堂哥叫张凯,他在西安的大学城里开了间麻辣烫店子,需要人帮忙,每月工资700元。开间麻辣烫店,也是张妙的梦想。张妙离开丈夫、儿子,搬回娘家,她的理由是,这里离自己工作的地方更近,她还说,要为两岁多的儿子挣够奶粉钱,同时,也要收拾一下一贫如洗的家。张妙每天早上8点起床,梳洗完毕,吃完早餐,差不多9点。随后,她去堂哥家,把当天要卖的蔬菜和肉用竹签串起来。下午3点左右,她去麻辣烫店铺帮工。晚上10点多,店铺打烊后,她骑电动车回家,到家时间一般是10点40分左右。这样钟摆式的生活持续了49天,张妙没有休息一天。9月22日,中秋节,张妙领到堂哥给的200元过节费,她给孩子买了些吃的,还了之前欠朋友的几十元钱,剩下的100元钱,她给了婆婆。10月20日,10月20日晚上8时许,张平选身体微恙,早早睡觉了。21日凌晨3点,张平选正在酣睡中,堂侄张凯前来敲门,他带来的是噩耗。叔侄二人随后在大学城附近的翰林路发现了张妙的遗体。张平选以为自己女儿是被车撞死的。但民警说,他女儿是被刀捅死的。那是张平选最后一次见到女儿张妙。当然,那时他并不知道凶手是谁。直到很多天以后,张平选才知道杀害自己女儿的是一个大学生,名字是药家鑫。

妹妹还礼

张妙死后,张朗清理她的遗物,在她柜子里,发现了两小桶用纸包起来的一角钱硬币;在一个封好的牙膏箱子里,发现了很多幸运星——那是她2003年收到的生日礼物。这些幸运星还剩下475颗。那些遗失了的幸运星,是被张朗的儿子弄丢了,为此,这个调皮的孩子还挨了顿打。2010年10月18日,也就是张妙出事前两天,张朗最后一次见到姐姐,她们一起去看望80多岁的奶奶。那一面只有十几分钟。张朗想起姐姐的一件事,让她很后悔。就在农历七月,按照当地风俗,要过“七月会”,亲戚家互相串门。这个节日在当地很隆重,几乎和春节一样重要。农历七月十三,张朗在父亲的陪同下去姐姐家吃饭。饭后,张妙硬是塞给妹妹一张百元钞票。张朗不要。姐妹俩推来挡去好几次。坐在旁边的张平选哭了,说,张朗你收下吧,记得以后对姐姐好一些。说到这里,张朗突然哭了起来:“我还说到过年的时候,自己宽裕了,就给我姐二三百块钱吧。我姐也好好过个年,但是我姐没等到过年,就出事了。”

无墓可扫

2011年4月5日,清明节,长安区兴隆街道宫子村。王辉站在破败的院子里,身后是家里最值钱的财产:两只羊、七只鸭、三只母鸡、五只小鸡。自妻子遇害后,他吃不下睡不着,得了急性阑尾炎,大病一场,花去五六千元,都是借来的。“上坟?怎么上坟?人还没下葬呢,去哪里上坟?”王辉嚷着。3岁的毛蛋娃,好奇地看着有些激动的父亲。奶奶递给他一个奶瓶,他抱着奶瓶,喝了起来。这是自家羊产下的奶。王辉家已经买不起奶粉了。之前,张妙能挣钱的时候,孩子喝的是阳光宝宝奶粉。“娃现在管羊叫妈。毛蛋,你说,你喝的是啥?”王辉问儿子。“羊妈奶。”嘴里还含着奶嘴,发音不清楚。“你管羊叫啥?”“羊妈。”北雷村的清明节也很安静。张妙的母亲刘小欠出门烧纸。因为张妙没有下葬,没有墓地,刘小欠就在十字路口烧纸。她祭了一把米(张妙爱吃米饭),一杯茶(张妙也爱喝茶)。刘小欠听觉不好,有一两年了,家里人和她说话都要大吼大叫。女儿死后,她精神几乎崩溃,神经犯了毛病,记忆力严重衰退,更是经常往医院跑。张平选56岁了,正在帮忙给村里一个朋友家盖房子,做泥瓦匠。4月8日下午,张家。记者正在和张平选说话,刘小欠蹒跚着推开门,望着记者:“你是?”“记者。前两天刚来过的。”张平选大声朝她吼着。“哦。”刘小欠关上了门,离开了。张平选抽出一支两块五一包的“延安”牌香烟,点燃了,穿着一身旧军装的张平选低着头,没有说话。

案发现场

死者张妙26岁,初中毕业后就一直待在家中,出嫁到同乡宫子村,两年半前,张妙生下一个儿子,如今已经两岁半。

据张平选回忆,2010年10月21日凌晨3时许,他听见大门外有人敲了好长时间的门,黑暗里听见是堂侄张凯的声音。打开门,堂侄张凯告诉他,一块去大学城附近一条马路上。等赶到现场,张平选发现,几十个人将马路中央团团围住,现场有一大摊血,血泊中,张平选老远看见了女儿躺在地上。民警表示:人已经不在了,只不过不是被撞死的,因为在死者身上,法医发现了多处刀伤,死者是被刀子捅死的。29岁的男子王辉系张妙之夫。据王辉讲这段时间,他几乎什么心思都没有,每天就是辗转于派出所和长安分局等各部门。“我只想着尽快为死去的妻子讨个说法,至于以后的日子,我想都不敢想,两岁半的娃丢给我,咋办呀”。让王辉觉得纠结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妻子遭遇车祸之后,为何又被人捅了8刀。二是,从事发至今已经一个多月了,妻子仍旧躺在太平间,无法下葬。经王辉打听得知,妻子左手上有三道划痕,前胸有一道刺穿伤,后背中四刀。案件已经到了检察院,警方告诉王辉嫌疑人已被批捕,家属也可将受害者下葬了。将来待法院开庭审理,家属可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诉求。

肇事司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他不及时救人不说,反而持刀相向,太恶劣了。可能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

我们强烈要求将犯罪嫌疑人严肃处理。虽然警察已通知我们,可以将人下葬了,但是我们还是不放心,我妻子死得太冤了,我们要讨个说法。

王辉从警方处得知,2010年10月20日晚事发时,妻子张妙骑着电动自行车回家,被一辆雪佛兰科鲁兹轿车撞倒在地,当时妻子的眼睛还睁着,只是左腿骨折、后脑磕伤,充其量是个轻伤,有绝对的时间进行抢救。但是肇事男子下车后,发现张妙睁着眼,看见了自己。张妙试图去看车辆后牌号,招致该男子持刀杀害。

正在长安分局刑警大队全力侦破此案时,2010年10月20日晚11时至2010年10月21日凌晨零时许,长安分局交警大队郭杜中队民警接警,郭杜十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雪佛兰科鲁兹轿车撞倒一位行人,肇事者欲驾车逃离现场时,被周围群众围堵起来。肇事者遂被警方控制。

经警方突审,驾车男子承认在郭杜十字肇事后,准备逃逸。并承认其曾于2010年10月20日晚10时40分,撞倒骑着电动自行车的张妙,后发现被撞者在记他的车号,他便掏出刀子,下了毒手。

案发现场

案件进展

一审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20日22时30分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陕A419N0号红色雪弗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返回市区途中,将前方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同方向行驶的被害人张妙撞倒。药家鑫恐张妙记住车牌号找其麻烦,即持尖刀在张妙胸、腹、背等处捅刺数刀,将张妙杀死。逃跑途中又撞伤二人。同月22日,公安机关找其询问被害人张妙被害案是否系其所为,药家鑫矢口否认。同月23日,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为逃避责任而杀人灭口,持尖刀捅刺被害人胸、腹、背等处数刀,将被害人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由父母陪同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于自首。药家鑫交通肇事后杀人灭口,不属于激情杀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不予施救,反而杀人灭口,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其虽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及媒体记者、群众等百余人旁听了公开宣判。 

2011年4月22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药家鑫不服,以其罪行并非极其严重,系初犯、偶犯,且有自首情节,应依法从轻处罚为由提出上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药家鑫故意杀人犯罪的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其上诉理由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月20日电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依法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

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及媒体记者、群众等百余人旁听了二审公开审理及宣判。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认定药家鑫故意杀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药家鑫开车撞倒被害人张妙后,为逃避责任将张妙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撞倒后,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处连续捅刺,将被害人当场杀死,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属罪行极其严重,虽系初犯、偶犯,并有自首情节,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对其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的意见正确,予以采纳。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故裁定驳回药家鑫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家人声明

张妙丈夫王辉在法庭外表示对结果很满意

针对此事本网记者对药家鑫辩护律师路刚进行了采访。路律师表示,他通过媒体了解了此事,他向本网记者表示,药家鑫父母在宣判前一直在与受害人家属沟通赔偿事宜,还在筹措赔偿款项,愿意赔偿受害人家属的损失。张妙丈夫称药家鑫不死妻子不葬。王辉说:“自从妻子遇害,自己时常整晚睡不着觉。”张妙被害已有半年多时间,但至今遗体仍存放在殡仪馆

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伤张妙并连捅八刀致死。2011年4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其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张妙的丈夫王辉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但心情却不能平静。他说,接下来还有很多预想不到的事情要面对:药家鑫是否会上诉、外界捐款是否接受……

药家鑫案微博捐款发起人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声称,已凑齐54万元的捐款,会及时交给受害人张妙的家人。

王辉在上海东方卫视做访谈节目期间与傅蔚冈已见面,就如何接收善款、以及善款如何分配双方初步交换了意见。

王辉表示,虽说明确把钱捐给自己的孩子,但谁捐的钱人家肯定要决定钱的用途。药家鑫一审被判死刑,接下来预想不到的事情还很多,没有更多心思去考虑这笔善款到底要不要。

博客全文 

今天下午,我们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阐明了我们不会上诉,支持判决的立场。现特向大家说明我们的立场和意见如下:

一:对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我们表示支持和感谢;

二:对于民事部分,虽然我们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如:死亡赔偿金、张妙父母的赡养费属法律之规定,应当支持的却未支持。我们需要重申我们的一贯立场:不愿接受带有血的钱,不愿要药家鑫家的钱。所以,我们对民事部分不合理的地方放弃上诉;

三:就判决书中药家鑫应向我们支付四万五千余元的赔偿,我们也放弃向药家鑫的追要。要求药家鑫用生命为他的行为来赎罪,虽然,药家鑫父母对我们淡漠无情,但我们还是考虑到对方的未来。我们自愿放弃法院所判给我们的民事赔偿,留给药家鑫父母的养老。

最后,我们想对药家鑫父母说:我们农村人并不难缠!你们应该低下你们高昂的头!

诉讼原告人:王辉(张妙丈夫)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平选(张妙父亲)

诉讼代理人:张显

共同诉讼代理人:许涛

2011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撞倒被害人张妙后,又持刀将张妙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仅因交通肇事将被害人撞倒后,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处连续捅刺数刀,将被害人当场杀死,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药家鑫在作案后第四天由其父母带领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但不足以从轻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6月7日上午在宣告上述裁定后,对药家鑫执行了死刑。

张妙送行

时间:2011年6月20日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道北雷村

亲属再度

2011年2月7日,药家鑫案被害者张妙的父亲张平选、母亲刘小欠等人通过代理人张显的博客发布公告称,愿意接受药父药庆卫在药案审理期间表示“赠与的20万元”,并“于2012年2月8日上午前往药庆卫处接受该款。”此前,张妙家人已拒绝该赠款。

公告称,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曾经将20万元送到张平选家里”,但“因为该20万是有条件的,那就是意图求得对药家鑫的从轻判处”,故张平选将钱退回。钱被退还后,药庆卫发微博表示:“这20万用专门的账户存着留待你的父母和孩子将来确实需要的时候再来拿,因为这是药家鑫最后的愿望,做父母的一定会去完成……”

在药家鑫被执行死刑后,这条微博一直未删除,故张平选等人认为“药庆卫的态度是诚恳的,也是坚决的”,并决定接受这笔赠与。除了张妙的父母,其四岁的儿子王思宇也位列声明人之中。

2012年2月7日,药庆卫表示,“既然当初张平选明确拒绝并退还了这20万元,那我就没有义务再给他这笔钱。”药庆卫说,那20万元是他和妻子亲手交给张平选的,张平选他们交谈后收下,但后来不知何故又将钱寄回。令他想不到的是,张平选等人在接受采访时撒谎,称药庆卫夫妇送钱的时候,张平选并不在家,也没收钱。药庆卫认为张平选这种行为伤害了他。药庆卫说,当时给张平选家送的20万元,大多是借的,后来张家不要,他已将借款归还。他手上没有钱。此外,药庆卫认为张平选在此时索要这20万元可能是有人指使,与即将宣判的名誉权案有关。药庆卫名誉权案的代理律师兰和告诉记者,药庆卫给张平选的赠与合同因受赠人拒绝而不成立。张家如果干扰到药庆卫夫妇的正常生活,他建议药庆卫报警。 

双方对此事都拒绝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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