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事员级、科员级、副科级书记员;临清市法院副庭长(挂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处干部科科长,助理审判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副处长,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处长、政治部副主任,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二级高级法官;曾任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3-4] ,省戒毒管理局局长。
2018年11月,任命朱晓峰为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
2020年12月,任命朱晓峰为山东省戒毒管理局局长。
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协助分管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分管厅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