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09月至1989年06月,在中山大学法学专业学习;
1989年06月后,为广东省检察院干部;
1990年06月后,在广东省检察院当科员;
1991年04月后,在广东省检察院当科员、书记员;
1993年10月后,任广东省检察院办公室副科级干部、助理检察员;
1996年07月后,任广东省检察院办公室正科级干部、助理检察员;
1998年07月后,任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助理检察员;
1999年10月后,任广东省检察院刑检二处副处长、助理检察员;
2000年03月后,任广东省检察院刑检二处副处长、侦查监督处副处长、检察员;
2003年10月后,任广东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检察员、主诉检察官(其间:2001年3月至2003年12月参加中山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习);
2004年03月后,任广东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检察员;
2007年05月后,任广东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检察员(其间:2009年3月至7月参加省委党校中青一班学习);
2010年01月后,任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中共湛江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2010年02月后,任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党组书记,中共湛江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2010年03月起,任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中共湛江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
2015年09月起,任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
2016年04月起,任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21年09月起,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2021年9月29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任命黄黎明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