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年11月,陈光出生于江西瑞金县壬田区竹山下村一户贫苦农民家庭,1926年参加农民协会和农民赤卫军。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了第一、第二、第五次反“围剿”斗争。在长征途中,陈光任红五军团政治部科长、中共西康省丹坝县委副书记,1936年12月任陕甘宁省政府主席团巡视员。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陈光先在延安任中央马列学院科长,不久即奔赴抗日前线,担任皖南特委委员兼泾县县委书记,协助新四军军部建立了工业生产合作社。
1940年,陈光担任苏皖区党委丹北中心县委书记、苏北区党委委员兼京沪路北特委书记,全心投入根据地建设工作。1941年3月,丹北的地方武装组建成为新四军第六师第十八旅第五十一团,上升为主力部队,陈光任该团政治委员。
陈光初到丹北时,这一地区尚未公开建立抗日民主政权。1941年4月,在陈光领导下,江南第四行政专署成立,在根据地被敌人分割的情况下,重建了县制。随后,陈光又着手进行区乡政权改造工作,建立起了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
1941年11月,日伪军调集3000余人,对丹北地区进行大扫荡。是时,新四军主力部队转移到铁路以南,路北特委手里只有主力第四团的第三营和为数很少的地方武装。陈光带领丹北抗日军民坚持了丹北抗日阵地,粉碎了日伪连续不断的野蛮“清乡”,使丹北地区成为苏南、苏中、淮南三大抗日根据地连接的纽带。
1943年,陈光调任淮南区党委组织部长、淮南区津浦路东地委书记,并兼任新四军二师四旅政治委员、淮南区津浦路东军分区政治委员。他领导各级党组织抓好党员干部培训,建立健全了党内民主生活,使得整风运动得以深入开展。他还和地委其他领导一起号召在路东开展生产运动、互助工作,积累了成功经验,无论对当时华中的其他地区,还是对解放后的互助合作运动,都提供了一定借鉴作用。
1945年,陈光重返苏南任新四军苏浙军区第一分区政委、苏南区党委副书记,为南下新四军提供后勤保障;和军分区首长一起部署地方武装作战行动;调配干部接管新解放的地区和城镇,为苏南抗日根据地的壮大作出重要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陈光先后担任中共中央华中分局二地委书记、扬州军管会主任等职。新中国成立后,曾任江苏省委书记处书记、代理省委第一书记、省委常务书记等职。
1986年12月20日,陈光在南京逝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