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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潮被杀
1997年12月26日夜,刘宏阳、梁伟监视董郎和顺子,发现二人骑车外奔,刘宏阳、梁伟跟踪。远见二人上了房行窃,遂实施抓捕。董郎逃跑时跳房摔断了腿,被送往医院。束手就擒的顺子只承认行窃,对于随身所带的刀子不肯讲。经目击封案的司机张宏伟辨认,顺子不是封案中的小个子,董郎也没有作案时间。 此时,董郎和顺子作案的线索中断。只剩下另一条线索——赵雷和飞子。因赵雷和飞子的逃跑,和平路派出所内看守赵雷的临时协警被所长蔡兴科开除。 12月27日上午,正当飞子即将回家时,派出所与刘刚、张伟联合抓住了赵雷的同伙飞子,飞子供出赵雷在火车站。为不使这条线索中断,派出所民警胡伟和刘刚、张伟立即赶往火车站实施抓捕。在赶往火车站的路上,刘刚派梁伟、刘宏阳和田选龙组到火车站增援。 正当派出所民警胡伟和八处联合搜索赵雷时,黄新将董雷、石头送到了办事处,说是要到户县拉大白粉(水泥),专门雇上那位司机的蓝色东风货车,跟车的装卸工是那位穿着军大衣的小伙计刘秉贵。 在火车站站台上,赵雷被抓捕。在探案一组办公室内,赵雷的反审讯能力很强,趁专案组不备,用开水自伤,被送往医院,原定的审讯被迫推迟。 1997年12月27日,在开往户县的路上,董雷让受骗司机张海潮吃饱,并问张认识自己否,以探虚实。张称不识,饭后继续前行,中途董雷、石头就下车解大便的机会,杀司机、装卸工二人,制造车祸假象后,遁逃。 1997年12月27日下午,户县交警支队接案报,一辆蓝色大卡车翻于将军山下深涧。经交警勘查,发现不对路:死者头部中枪,非交通事故。于是飞报西安市公安局。 穆文修、李全发、佟晓明带刘刚组、田选龙组飞赴现场。勘查结束后,穆文修主持案情分析会。之后有群众反映:1997年12月27日上午,见一蓝车停在路上,有两人往车上抬一人,以为是有病人,两人特征为一高一低,脖子上挂黑提包。 1997年12月27日下午5点10分,田选龙(二组探长)发现,距现场不远,进山二十一公里在处,发现血迹、弹坑,大便纸。在六公里附近,发现死者的驾驶证、行车证,铜川驻西安办事处的发票。疑似第一现场。经弹痕检验,仍是民警丢失之六四手枪发射。结果12.27枪杀张海潮案与12.1盗枪案、12.16枪杀封世伦案并案。 田选龙组走访铜川办工作人员,住宿人员。查死者。查到张海潮所住房间,然后又查到隔壁房间的房客连新民和胡捷,二人入住于张海潮住下之后。 案发后,虽然可以确定赵雷不是凶手,但赵雷盗枪的嫌疑仍然存在。刘刚和张伟准备审赵雷。赵雷还在医院,刘刚、张伟带着水果去,赵雷见了水果,狼吞虎咽。边吃边称称自己知道专案组是为枪而来,但再三称不是自己所为。理由是自己当晚行窃,地点是温泉疗养院,同案犯是自己的女朋友。赵雷的交待虽然还需核实,但从赵雷能交待出他的女朋友是同案犯这一角度看,可信度较高。这一推测,使赵雷这条线索又打上折扣。